2019.5.14
五月宜追劇看展
這是一篇拖了兩個月的劇評,《我們與惡的距離》是我這半年看的劇中,能引發思考最多的一部,探討了太多的現實問題。
殺人償命壞人就會減少嗎?孩子成了殺人犯,父母也該死嗎?媒體新聞人的底線到底在哪裡?到底應不應該量刑同罰?我們與「惡」的距離究竟有多遠?
第一個故事講了無差別殺人犯李曉明被抓後,他家人的生活,這個故事也貫穿了整部劇。
李曉明殺人事發後,父母在各種場合不斷道歉,憤怒的公眾要求他們下跪,受害者家屬深夜砸了他們的飯館,妹妹李曉文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學業。
面對媒體大眾的輿論壓力,受害者家屬的報復,最後他們不得不放棄原來安寧的生活,搬到郊區隱居。
窗戶上糊了厚厚的報紙,媽媽出門要遮的嚴嚴實實,成為徹底「見不得光」的家庭,爸爸整天酗酒來麻醉自己,妹妹癱在床上兩年,為了能讓小女兒正常生活,母親強制給她改名為李大芝,並不再和她聯繫。
「家裡死三個人就夠了」,這是媽媽最後對大芝的話。
難道孩子殺了人,父母連好好生活的權利都沒有了嗎?這是李大芝的質問。
在與兒子的辯護律師王赦交談時,李曉明媽媽痛心講道:「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人殺人犯,我不會做人的媽媽。」
當我開始質疑,為什麼大家就不能多一些寬容和包容時,李曉明殺人已經償命了,為什麼還不能放過他的家人,他的家人又沒有做錯什麼?才開始意識到另一個家庭,正因為李曉明的錯誤,在分崩離析。
宋喬安的的兒子天彥就是在這場災難中罹難的,她無法從失子之痛重走出來,性情大變,用工作和酒精來逃避現實,三次忘記女兒的生日,丈夫精神上出軌,更是她心裡過不去的坎,讓整個家庭越來越疏遠,雖然表面上維持著關係,但內在早已千瘡百孔。
我一直認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行為,不是社會最公平正義的的手段,但看到宋喬安一次次的質問,卻又沒有立場反駁。
我開始嘗試換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社會的核心,它要維護的正義不是對等的報復,而是怎麼讓人正常的生活。
所以當一個家庭給另一個家庭造成傷害時,我們關注的應該是如何補償,讓兩個人家庭都恢復正常的生活,而不是關注我們怎麼能夠讓另一個家庭同樣的不幸。
前一陣看了梁文道的一篇文章《北大學子涉嫌弒母案 | 梁文道:自媒體時代,別丟了新聞倫理的底線》感觸特別深。
近幾年傳統媒體逐漸式微,自媒體興起,讓媒體這個行業的從業門檻逐漸降低,很多人都是沒有受過專業的新聞操作訓練,自然就不會受專業操作原則的束縛,部分自媒體漸漸偏離「新聞專業倫理」,尤其是面對這些社會新聞,大家更關注的是如何吸引流量,爭取更多的關注,沒有人關係事件背後的真相,出現了各種推測式,臆想式思維寫作手法。
除了北大學子弒母案,還有前不久還有上海盧浦大橋17歲跳橋自殺事件,都證實了,許多自媒體已經喪失了自己的倫理道德底線。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每一集開頭的部分做成了Youtube視頻的形式。
媒體輿論帶領著大眾輿論,將李曉明一家推向了風口浪尖,也是造成這個家庭不幸的一個重要原因。
那些不加求證而只是由新聞標題想像的評論與不負責的指責;不斷上漲的點讚數;事情發生的時候,或者事情正在調查的時候,不辯事實,而純粹維護某一個集體,站隊的互掐;將娛樂至死的看客的嘴臉暴露地淋漓盡致。
新聞媒體人的職責是帶給社會真相事實,而不是給民眾帶來恐慌憤怒,自媒體作為目前關注度最高的媒體形式,更應該做好這些。
引用梁文道的一句話:自媒體時代,新聞倫理幾乎已經不管用了。
倫理總是需要個體能自己進行是非判斷,自覺擁有一種價值觀,形成一種自律。出於自律來管束自己的行為,在新聞傳播上懂得底線,這才是一種真正的自由。
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你。
去年有一段時間,朋友圈轉發最多的一句話。
弗洛伊德說:人,是善惡同體的獸。每個人心裡,都住著天使和魔鬼。
我們早已習慣了跟隨大流,群起而攻之,但卻忘了他們和我們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著善良、可恨、可悲的一面。誰是好人、壞人,都沒有絕對準確的評判標準。
就像劇中律師王赦一直堅持的那樣,努力去尋找這些悲劇背後的真相,帶給這個社會更多的平等,包容和尊重。
所有事情都有邊界,沒有辦法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我們只能努力讓自己與「惡」的距離遠一些。
或許我們小小的力量,可以讓這個世界溫暖那麼一點點。
「為什麼我們這些正常人,
不願意多用一點心,
多用一點我們擁有的能力,
去幫助那些生病的人?」
——《我們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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