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血濃於水,父母垂暮之年如果立一份遺囑,受益人一般都是親生的兒女這本無可厚非,可對於重組家庭,遺產該如何分配?
近日,湖南株洲一繼父立遺囑把房屋、大部分錢財留給親生女,繼女唐女士不幹了。母親與繼父風雨同舟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自己也是噓寒問暖盡到相應義務,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更何況新房是母親與繼父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立遺囑就能完全撇開繼女嗎?
相安無事的重組家庭 因一份遺囑鬧翻了
記者來到唐女士的繼父李先生家中,唐女士在安撫父母的情緒後,介紹起事情的原委。
唐女士今年41歲,繼父李先生今年70歲了,母親吳女士65歲。
在她讀小學時,生父因車禍不幸離世,母親辛苦將她拉扯到讀大學,直到遇到繼父,兩人進行了婚姻登記,組成了新的家庭。
到如今,母親與繼父風雨同舟、共同生活了十多年。
本月初,李先生拿出一份遺囑,告知妻子和兩個女兒,在他百年後,現在居住的房子以及大部分錢財留給大女兒李女士。此行為讓吳女士、唐女士母女二人覺得太不公平,非常氣憤。
她們與李女士在電話內發生多次爭吵,李先生夾在其中,左右為難。
妹妹:房子是母親與繼父婚後購買
提及為何這麼早立下遺囑,李先生表示,自己身體一直不好,又有冠心病,擔心日後會發生矛盾。
唐女士說,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在7年前,由繼父和母親共同購買。繼父出了大頭,但產權證上,只寫了繼父的名字,但房子是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這些年,父母的錢財一直是共同管理,萬一繼父真的走了,母親如何養老,而且是居無定所。
在搬新家前,李先生的老房子已經賣了,是為了給李女士在長沙買房湊錢。
「這幾年,我常常幫繼父拿藥,回家照顧雙親,姐姐也只是逢年過節回來,說到贍養,怕是遠不如我。」唐女士稱,難道母親與這房子毫無關係,她就沒有繼承權嗎?
姐姐:妹妹分了車子和部分錢財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李女士,對於妹妹的質疑,李女士表示,父親的車子已經給妹妹了,而且錢財也會給繼母和妹妹一部分。
從李女士口中得知,父親再婚後,她早就去長沙自己生活,與繼母、妹妹並沒有太多感情。
就在這時,唐女士接過電話,又與李女士發生爭吵。
房子到底該歸誰?網友吵翻
對於唐女士的遭遇,有網友替繼女唐女士和母親打抱不平。
也有網友認為父親房產留給親女兒無可厚非。
律師:這位父親不能單獨處置共同財產
錢財方面,李先生只能單獨處理個人所得合法財產,對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必須由兩人共同處理。另外,唐女士雖是繼女,但和李先生存在撫養與贍養的關係,也有一定的繼承權。
進展:一家四口終於達成一致意見
聽過律師的意見後,李先生表示自己是私心作祟,之前的遺囑的確不妥,不過反正也不生效,現在說清楚也好,他不希望兩姐妹因為房子錢財反目成仇。
李先生也表示,唐女士非常孝順,在醫院陪護、周末給父母燒菜打掃衛生等,讓李先生晚年生活比較幸福。
最終,李先生提出,家裡的錢財,李女士與吳女士各分一半,車子由於唐女士要照顧雙親,現在就給唐女士了。至於房子,李先生走後由吳女士居住打理,一直到吳女士百年後,再由唐女士與李女士共同處理,如果出售,所售金額一人一半。
這個結果,獲得了四人的同意。李先生表示,過幾日,他將會擬好協議,讓兩個女兒也籤字。他更希望,一家子和和睦睦,尤其是兩個女兒,雖沒有血緣關係,但親人就是親人,要互相幫助。
來源:瀟湘晨報、株洲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