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這個詞,現在好像是指一群追星的人。是英語Fans的音譯。我這裡要說的粉絲是紅薯粉絲,是一種食物。紅薯粉絲又叫紅薯粉皮或者紅薯粉條,我的家鄉阜陽叫它為細粉。與山珍海味相比,紅薯粉絲根本算不上美味佳餚,但中國人從來就沒有小看過它。
那麼,紅薯粉絲又是哪位高人發明了呢。這個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實際上也很難究其是誰發明的。民間雖有孫臏發明粉絲的說法,因無文字記載,不能為據。想想看,孫臏是中國戰國初期赫赫有名的軍事家,不可能去研究紅薯怎麼能製作粉絲,這不是不務正業嗎。
不過,利用澱粉加工粉絲,在中國至少已經有1400年歷史。北魏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中記載,粉英(澱粉)的作法是「浸米」、「淘其醋氮」、「熟研」、「袋濾」、「杖攪」、「停置」、「清澄」。宋代陳叟達著《本心齋疏食譜》中寫道:「碾綻綠珠」,形象的描述了綠豆粉絲的製作方法。不過,這是宋代的事,與紅薯粉絲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那麼,紅薯粉絲又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呢,弄懂這個問題,要先知道中國從什麼時候種植紅薯的。要說紅薯原本不是中國的物種,有一種說法是明朝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福建人陳振龍不顧當地西班牙殖民政府不準帶朱薯出境的禁令,將薯藤絞入吸水繩中藏匿於船中。經日夜航行,終於將薯種帶回故鄉,直到清朝初年,紅薯才在各地種植。我的家鄉安徽阜陽把紅薯叫作「紅芋」,老人們至今還叫它「洋紅芋」。
有了紅薯,就會有紅薯粉絲,你想想,1400年咱中國人掌握了利用澱粉如何加工粉絲的技術,把紅薯粉做成粉絲,這對於中國人來講就不是個事。換句話講,中國人製作紅薯粉絲的歷史不能算長,也就100多年的歷史吧。
作為一種食材,一千多年來,粉絲被中國人烹飪的有滋有味,而後來居上的紅薯粉絲因口感尤佳,又被「粉絲」們捧成了粉絲江湖中的網紅。這是因為紅薯粉絲不僅好吃,而且易於搭配,葷素皆宜,可煮可炒。特別是紅薯粉絲與湯類搭配,無論是牛肉湯、羊肉湯、雞湯,鴨血湯,只要與紅薯粉絲勾搭上,立馬就會讓主角黯淡無光。
其實,紅薯粉絲的地位低賤,做出來的菜餚也不雅致,始終透著一股樸實與泥土的芳香,熱熱乎乎的下肚,給人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
粉絲雜燴湯,是過去北方人家家戶戶經常吃的。幾片肥瘦都有的肉,在鐵鍋裡炸出了油,炒熟了,再配上豆腐,大白菜,添幾瓢水,煮熟了,再下幾把紅薯粉絲煮一會,一鍋熱騰騰的粉絲大雜燴就算做成了。一張方桌,一碗粉絲雜燴湯,就著剛從籠裡拿出來的熱蒸饃,僅憑那彼伏吸粉條時發出的「吸溜」聲,你就能感受到吃的該有多滿足。
紅薯粉絲不是山珍海味,它始終從勞動人民手中來,再到人民舌尖中去,煙火之味就是這麼接地氣。清爽的菠菜拌粉絲、辣乎乎的豆芽炒粉絲,香濃無比的粉絲牛肉餡包子,那一樣不讓我們惦記。比如女作家三毛。她的《撒哈拉沙漠》,其中有一篇極有煙火氣息的文章叫《沙漠中的飯店》,在這篇文章中三毛也提到了粉絲。
文章說,婚後三毛收到了母親航空包裹運去的大批粉絲、紫菜、冬菇、生力麵、豬肉乾等在撒哈拉沙漠裡比較珍貴的食物。她第一次做的「粉絲煮雞湯」第二次吃到粉絲,做的是螞蟻上樹,將它在平底鍋內一炸,灑了肉和汁。而第三次的粉絲,是做的菜肉盒子,粉絲切得碎碎的當餡,荷西說:「你在小餅裡放了鯊魚的翅膀對不對?聽說這種東西很貴,難怪只有一點點。以後這種很貴的魚翅膀,請媽媽不要買了,我要寫信謝謝媽媽。」可見荷西把粉絲當作了魚翅。想必外國人不知道粉絲為何物。
讀罷此文,深感三毛對人間煙火的熱愛。她在《沙漠中的飯店》一文中提到的「螞蟻上樹」 就是四川一道名菜,但食材中沒有螞蟻,這道菜又叫「肉末粉絲」, 只因為炒好的粉絲上會粘連這肉末, 用筷子將粉絲挑起時,初一乍看, 還以為是螞蟻一樣,故得此名。粉絲色澤紅亮,肉末滑嫩,小蔥青綠,口味鹹辣,鮮香。據說,這道菜還是川菜師傅經常拿來用做廚師考級的菜。
另外,三毛在《沙漠中的飯店》一文中提到的「粉絲煮雞湯」、「菜肉盒子」與我家鄉的菜餚很是相似。我們家鄉有一道傳統菜叫「粉絲纏雞湯」,此菜主料為小雞,輔料為粉絲。具體做法就是小雞紅燒,後燉煮,等到小雞熟了放粉絲,由於粉絲具有良好的附味性,能吸收各種鮮美湯料的味道,再加上粉絲本身的柔潤嫩滑,爽口宜人,所以吃起來卻很美味。又因粉絲纏繞在小雞身上,所以就叫「粉絲纏雞湯」。
而三毛提到的「菜肉盒子」,在我們家鄉叫「牛肉盒子」,在家鄉,這是一種街頭小食,多在早餐食用。用肥瘦相間的牛肉和紅薯粉絲,剁碎了,拌上雞蛋清、鹽、五香粉等調料,拌勻了。放進平底鍋中炸油炸,等牛肉盒子的底面變成金黃色,再用筷子將牛肉盒子反過來,將另一面也炸至金黃色,就出鍋了。「牛肉盒子」也因色澤金黃、外焦內嫩、香味濃鬱而受人喜愛。
在中國,我估計每一個地方都會有紅薯粉絲,而紅薯粉絲又因烹飪習慣的不同,讓紅薯粉絲的味道就會千變萬化。對於一個人來說,每一種紅薯粉絲的味道都代表著各自家鄉的味道,一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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