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出首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書

2020-12-22 中國環境

  ◆中國環境報見習記者丁波 記者蔡新華

  日前,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發出司法確認書,裁定申請人上海市青浦區生態環境局與申請人朱某、上海某五金廠經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主持調解達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有效。

  據本案負責人介紹,這是青浦區也是上海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案件。

  非法排放含有重金屬的生產廢水

  2019年11月起,在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未建立水汙染防治設施的情況下,上海某五金廠出資人朱某在其承租的廠房內進行鋁製品加工,並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有重金屬的生產廢水,部分排放至市政汙水管網內,部分通過廠外東南側滲坑滲漏至土壤,嚴重汙染環境。經檢測,上述場所外滲坑中廢水總鎳含量超過上海市《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中排放限值的十倍以上。

  針對朱某上述非法排汙行為,青浦區人民法院以汙染環境罪對朱某判處了刑事處罰。

  同時,在上海市鐵路運輸法院的協調下,青浦區生態環境局針對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與上海某五金廠、朱某就非法排汙行為,展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最終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協議明確,上海某五金廠、朱某支付環境整治費用10萬元及專家評審意見費6000元,專項用於本案的環境整治、修復等費用。

  法院裁定確認賠償協議有效

  此後,青浦區人民法院依法將青浦區生態環境局與上海某五金廠、朱某達成的賠償協議內容在人民法院公告網及法院公告欄上予以30日的公告,以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公告期滿後,青浦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裁定確認協議有效。

  青浦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案是民法典規定的新型案件類型,是恢復性司法理念在環境資源審判過程中的貫徹落實。將以此案為例,與青浦區生態環境局聯合協作,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行的常態化,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範區青浦片區的生態文明建設添磚加瓦。

  深一度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司法確認有何特殊性?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具有很強的特殊性。」法律界相關人士評析稱。

  司法確認制度大多運用於人民調解組織組織下的人民調解協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雖然屬於民事性質的行為,但不能完全等同於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主要運用於平等主體之間法律關係相對簡單、金額小、爭議少的糾紛,並且雙方當事人在不侵害他人和集體利益的前提下,可自由處分自己的權利。因此,對於此類司法確認審查的重點是當事人是否自願、內容是否合法,大多是形式審查。

  而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賠償權利人只是國家的代表、社會公益的代表,不能僅以自己的意志自由處分向賠償義務人索賠的權利,並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的最終目的是使遭受損害的生態環境資源變回原來未受損的狀態,即使恢復不到原來的狀態,也要把損失降低到最小,這就決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司法確認與民事訴訟法中的司法確認在審查標準上應當有所不同。

  審查賠償協議的程序、內容是否合法是必要的但並不充分,法院應將審查的重點放在實質性上,即實質性地介入司法監督,審查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於磋商最終目標的實現。法院對於程序合法、內容有利於防止環境要素不利改變、有利於修復生態目標實現的賠償協議予以確認,否則不予確認。

 

相關焦點

  • 瑞昌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現「零突破」
    點擊上方「九江生態環境」關注我們為加快實施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日前,瑞昌市首次完成3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現「零突破」。
  • 各地頭條丨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海東市在行動
    海東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青海耀華特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廢氣汙染物超標排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因第一次磋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於2021年1月5日,海東市生態環境局第二次邀請樂都區政府、市檢察院、市法院等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青海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司法鑑定中心、市生態環境局法律顧問在第一次磋商賠償方式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期限進行了第二次磋商。
  • 「法治宣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五)
    接上一期內容,本期繼續講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相關流程,包括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規範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三個方面,具體內容如下:四、加強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的執行和監督
  • 德安縣召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
    九江新聞網訊(謝文斯)12月11日上午,九江市德安生態環境局在二樓會議室召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就江西裕寧織造有限公司非法超標排放水汙染案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鑑於該起案件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本次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鑑定評估工作採用委託專家評估的方式出具專家意見,出席會議的三位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專家依據九江市德安生態環境局提供資料和現場勘查分析,評估認為損害不能原地修復,由被賠償義務人以貨幣賠償形式替代生態修復,並出具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評估意見書。
  • 誰汙染、誰修復、誰賠償! 淮北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順利籤訂!
    誰汙染、誰修復、誰賠償! 淮北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順利籤訂!12月17日下午,淮北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市政府指定的賠償權利人與賠償義務人市經開區某機修公司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該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事件進行磋商,順利籤訂淮北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 青原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12月17日,吉安市青原區林業局經與某企業磋商,就該企業毀壞林地的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履行方式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並在區生態環境、檢察、水利、農村農業等部門人員的見證下,共同籤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標誌著青原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突破。
  • 法院動態|仲集法庭發出民法典實施後首批離婚損害賠償權利義務告知書
    法院動態|仲集法庭發出民法典實施後首批離婚損害賠償權利義務告知書 2021-01-11 17: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環境損害怎麼賠?流程Cue一下!
    記者9月9日從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6月,我省出臺了一整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配套辦法,明確了開展損害賠償工作的相關流程和要求,為省市兩級開展損害賠償提供了依據和遵循。其中,《遼寧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損害賠償磋商全過程進行了規範,主要明確了磋商主體、磋商程序和終止、訴訟、減免等情形。
  • 共青城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成功磋商
    根據前期共青城生態環境局生態損害賠償估算會意見,最終磋商達成江西永亮照明電器有限公司以貨幣3000元整進行賠償,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由市局適時選擇項目實施替代性修復企業代表作了積極回應,表示已深刻認識到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性,對責任認定沒有異議,願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 聚焦地市 | 安康市舉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專題培訓會
    龐濤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法規政策依據,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鑑定評估、磋商談判等方面對我省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其配套制度進行了全方位解讀。會議強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生態環境領域的重大制度改革。
  • 留住大自然的最美底色 我與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的不解緣
    在此期間,恰逢我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從落地、成長,到逐漸成熟完善,作為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的一名環境損害司法鑑定人,我在經歷中見證,在參與中成長。 做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的「踐行者」。2003年,我有幸第一次參與了貴州興義果樹疑似企業環境汙染損害鑑定工作,在此之前,農業汙染鑑定尚無標準操作規程,但是400多戶起訴農戶期盼的眼神是鑑定小組最大的動力和最重的責任。
  • 山東在全國率先實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啟動案件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12月3日,山東省政府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專題會議,調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分析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任務。山東省副省長於國安在會上指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民法典適用後的第一份離婚損害賠償權利告知書來嘍~
    民法典適用後的第一份離婚損害賠償權利告知書來嘍~ 2021-01-08 15: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88歲司法鑑定科研院裡最年輕的博士團隊,成立2年專為環境損害「算...
    在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齊整的實驗室裡,被高級的實驗儀器包圍著,這話聽起來很難想像。說話人叫馬棟,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科室的負責人,聽他說完,幾個年輕同事都笑了。 其實,除了要和垃圾、噪聲、甲醛這些生活中常見的汙染源打交道,他們的工作還涉及很多重大生態問題:上海跨區非法填埋的垃圾,到底埋了多深?佔地上萬畝的海南版「秦嶺違建」,造成了多嚴重的環境損害?
  • 麗水一公司被罰增殖放流,彌補生態損害
    近日,一輛載有800餘斤花鰱、白鰱魚苗的小貨車停靠在南明湖畔,在麗水市生態環境局蓮都分局、蓮都區農業綜合執法隊等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某砂石料公司負責人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進行增殖放流,將價值5000多元的魚苗全部投放到南明湖中。
  • 中國環境資源審判 (2019年)
    浙江、湖北、廣西等高級人民法院出臺辦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會議紀要或裁判指引,統一轄區內公益訴訟案件審判中出現的法律適用問題。天津、內蒙古、山西、黑龍江、上海、浙江、山東、青海等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相關指導意見、實施細則,切實規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磋商協議司法確認和審理程序。
  • 生態司法 | 生態恢復性司法機制 書寫新時代「福建經驗」
    在福建的39項改革舉措和經驗做法中,福建法院生態環境審判「三加一」機制、環境資源巡迴審判機制、生態恢復性司法機制3項舉措入選。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生態恢復性司法機制吧近年來推行「生態司法+」銜接機制。「生態司法+綠色金融」。司法服務綠色金融,獲評中華環保聯合會2019年綠色金融十大案例提名獎。「生態司法+損害保險」。
  • 上海漁民非法獵捕、殺害中華鱘,被判一年、生態...
    經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及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鑑定,確認該疑似中華鱘死亡個體為中華鱘,系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被告人邢某的行為造成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人民幣4萬元。公訴機關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被告人邢某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應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什麼是精神損害賠償?對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如何理解
    如最近在我國出現了以貞操權、接吻權、容貌權、悼念權等人身權受損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而請求精神賠償的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受害人無疑在精神上受到了損害,但法律上卻並沒有明確這些具體的民事權利,導致法院在處理這些案件時有些棘手。儘管法律和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有限制,但在司法實踐中,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對此限制不斷地有所突破。
  • 非法轉移危險廢物 三人被判損害賠償
    關注南天一劍關注廣西法治日報非法轉移危險廢物 三人被判損害賠償平安廣西網貴港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梁家俊 通訊員蔣良林 林華明)近日,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港市生態環境局訴譚某、蘇某、李某3人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譚某、蘇某、李某跨省非法轉移危險廢物,被判處連帶賠償危險廢物清除汙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