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抄襲莊羽,於正抄襲瓊瑤,都被法庭宣判過,兩人在經濟上受到相應的處罰,但道德上,並沒有留下足以讓他們身敗名裂的「汙點」,也沒有激起社會公憤,他們仍能和抄襲之前一樣,可以四處拋頭露面,追名逐利。當初罰的那點款,和後來賺到的錢相比,簡直是不值一提。
圈子外的人,似乎都忘了這兩位曾經有過的不齒行徑,還像追捧其他明星一樣地追捧他們。但同行卻羞於與醜類為伍,一百多位影視劇從業者,發起行業自律聲明,共同抵制這兩位「文賊」。同時籲請各網絡平臺、電視臺對他們進行必要的「封殺」。過往對吸毒、嫖娼的明星下手有多狠,對他們就該有多狠。不狠不足以警示後人。
文藝作品,貴在創新,一個缺乏創作能力的人,就不適合吃這行飯。要是把他人的作品裡某個出彩的橋段偷梁換柱到自己的作品裡,再高價賣出去,這種行為就同光天化日之下搶劫無異。但社會對文字作品被抄襲,長期都表現出少有的麻木態度,這種狀況,和文藝這些年不太受到社會重視,有著極大的關係。即使是個名作家,諸如獲諾獎的莫言,大眾所能給予的尊重程度,恐怕還不如一個三流明星,或是一個上市公司的小老闆所能得到的。
電影、電視劇、網絡劇的火爆,但並不代表幕後的製作者,尤其是編劇,也能得到觀眾的賞識。劇本劇本,一劇之本。話是這樣說,可實際上,製作者隊伍裡,也沒有多少人真的看重劇本,尤其是那些招攬來一堆寫手的劇組,搞集體創作,你幾個人寫一段,他幾個人再寫另一段,邊寫邊拍,寫完之日,也就是拍完之時。這種創作模式下的編劇,誰能尊重?
編劇不受尊重,那些想走捷徑的寫作者,就會絞盡腦汁,想出各種掙快錢的辦法。抄襲無疑是所有辦法裡,最容易見效也最快的一種。郭敬明們還真是把準了時代的脈搏,就在他們東窗事發後,除了被抄襲者,整個社會上也沒有幾個人肯跟他們較勁。就是當初他們作為被告的那段時間裡,也不見有份量機構站出來,代表公德良心來譴責他們的行為。他們反而為媒體娛樂版塊瀏覽量的提升,做出了貢獻。
佛教剛傳到中國,原本沒有不準吃肉的規定,到了梁武帝時代,佛門內烏煙瘴氣,佛門弟子能幹出各種道德敗壞的勾當,當時的道教都比佛教在清規戒律做得要好。於是,信仰佛教的梁武帝,便給佛門弟子增加了約束,除了要戒辛葷,還不準吃肉。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養,隊伍整頓清理,才有被人尊重的可能。佛教在中國能有今天,不能不說梁武帝有一份功勞。中國的編劇界,似乎也看到了自身的危機,如果再不痛下殺手,嚴格自律,淨化隊伍,遲早都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弄到最後,大家都沒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