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林宛央● 來源公號 ╳宛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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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過了幾天,才來再討論鄭爽直播失控這件事。
一是因為人在旅途中,心倒得很空很空,對太多事情失去表達欲,只想去感受這個世界靜靜存在的風,花,雪,月,尋求一份不打擾。
二是因為,那天是鄭爽生日,對她多少有點美好濾鏡的我,不忍出惡聲。
因為知道人越來越大,就會越來越珍惜那些特殊的日子——生日,紀念日,以及那些提醒我們生活可以有別的意義的節日。
所以,等一等又何妨。
等待最奇妙之處,就是在橫看成嶺側成峰之後,我們最終會有一個相對理智的答案。
就像鄭爽直播車禍這件事,如果沒有等一等,我知道我寫出來的文章一定是只有怒氣和怨氣。
等一等之後,不必被情緒裹挾,對於鄭爽的直播車禍,我不再想謾罵,更多的是在思考——她到底為什麼會失控,我們在平常的工作與生活中又該如何不重複類似的尷尬。
五個多小時的直播,我前面看了半個多小時,後面看了一個多小時。
印象很深刻的場景是,鄭爽在已經無法控制情緒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她說:我不想讓其他主播來的,但就像你們看到的一樣,大家對鄭爽的直播很擔心。
這句話讓我剎那間明白,其實鄭爽心裡是一直很清楚自己容易失控這件事的。
她也很清楚自己這種充滿爭議的性格能給自己帶來什麼,所以她才會說銷售業績好不好和她有什麼關係。
那言外之意是作為明星她根本不需要靠帶貨這件事圈粉,只有當晚直播間的兩位主播才需要帶貨業績。
再往深一點講就是,鄭爽認為的直播,始終是以展現她個人的明星形象為主,說白了就和她以往每次參加活動或錄製綜藝一樣,是一次明星營業。
但貓妹妹以及我們觀眾所理解的直播,就是帶貨,是很純粹的商業活動。主播的人設以及形象什麼的並不重要,賣出去東西才是正經事兒。
觀眾更在乎的也不是主播到底是誰,而是她賣的東西到底值不值,好不好。
就像我經常去看薇婭的直播,難道是衝薇婭人美性格好去的嗎?當然不,我是衝著以薇婭的流量能拿到更低的價格,能更專業地展示商品的賣點和使用方式,才去看的好嗎?!
沒有人會和錢過不去。
包括鄭爽以及另外兩位主播。
鄭爽說業績和自己沒有關係,一是因為情緒失控口不擇言,但更本質的原因是在於她是用明星思維來理解直播的,就算貨賣不好,但只要不是她作為明星的流量和人設還在,根本不愁沒錢賺,就和演技不好,流量來湊是一個道理。
我覺得從鄭爽以往的言論來看,她是很明白這其中厲害關係的。所以她當然敢在直播間失控,總有人會為她的流量買單。
你看,就算是她在直播間表現得那麼不專業,連自己代言口紅的色號都搞不清楚,但還不是讓很多人記得了稚優泉這名字嗎?單從宣傳效果來講,目的已經達到。做明星和做主播真的不是一種邏輯。
所以,我覺得鄭爽還是挺懂做明星這一套的。
作為成年人,她在工作中情緒失控的最大理由是,她篤信自己完全承擔的起這種失控的後果。
可是,助陣的主播卻不敢的,他們賺錢的方式就是拼命帶貨,一旦失控,損失的就是直接利益,主播更多時候就是用來展現商品屬性的極具專業價值的工具人,她們不需要給自己本人太多表現空間。
因為明星有粉絲慣著,流量供著,但是消費者絕不會為直播間主播的不專業買單。
所以我真的不覺得那天在直播間的兩個主播有什麼問題,他們只是在盡力做好自己必須做的事情。
那麼鄭爽是不想對自己的直播負責任嗎?也不是的。
直播的前半段能看出她有認真對待這件事情,一開始,她還真誠地地感謝了兩位主播。
但最後為什麼會呈現那樣一個結果呢,其實就是因為鄭爽越來越感覺到她失去了對自己直播間的控制——越是容易失控的人,其實越想牢牢掌握控制權。
想想吧,鄭爽可是一個因為怕失去對體重控制就不吃飯以及崩潰大哭的人,在《花兒與少年》裡也是因為住宿問題出現了她搞不定的小意外,她同樣崩潰了。
而那些不容易失控的人,除了具備自我管理能力之外,還有一點其實是,他們也並不想去控制些什麼,所以能夠用平常心或者體諒的心態去看待生命裡那些小狀況。
但鄭爽是矛盾的——她要強,喜歡一切都在可控狀態,但偏偏欠缺自我管理能力,她很在乎外界對自己的評價,又偏偏想看起來很灑脫,所以時時刻刻處在擰巴和糾結的情緒裡。
最後,她的情緒問題就越來越嚴重,很容易被刺激到,越來越陷入到自己的那個小世界裡,失去了和周圍世界打交道的能力。
就像直播間這個事,說到底不就是明星帶貨和主播帶貨有壁壘,需要彼此適應調整嗎?
可鄭爽就是陷在「我不想要這種直播」的思維裡,壓根就沒去考慮,她不需要靠帶貨生存,但,別人需要的啊!
明星賣砸一次貨可以繼續去演戲,錄綜藝,但對於主播來說,每一次直播都是KPI。
鄭爽如果想要自己的風格,大可以不請其他主播幫忙,想怎麼來就怎麼來,但既然決定了請別人幫忙,那麼就應該清楚,自己是需要妥協一些東西的,也是無論如何都需要對別人負責任的。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請了別人來幫忙,最後卻只想照顧自己的利益和心情,不顧及到別人的難處與付出,說好聽點是情商欠缺,說難聽點就是過分自我以及沒有契約精神。
鄭爽在回應裡說她就是要看不順眼就直說。
但問題是,在人與人相處的場合裡,順眼不順眼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大家的事。
這個人所以為的不順眼,或許恰恰是另一個人的合眼。
在遵守公共秩序的基礎上,我們每個人不過都是在自己的願意和別人的願意之間尋求一個平衡罷了。
所以,才需要有契約精神這回事。
鄭爽最大的問題,不是她的失控,而是她從來就不是一個好的合作對象。
和張翰分手是單方面宣布,和前公司撕,和裝修公司撕,和節目組撕,都是因為合作問題,現在同樣如此。
我喜歡她的顏,她的靈氣,也不覺得她人品上有太大問題,我只能說,拋開粉絲濾鏡,我很難喜歡與人合作中的她。
她就像我們生活中的有些朋友一樣,我知道她人很好,但如果想要共同去做一件事,她永遠不在我的考慮氛圍內。
因為生活已經好累,我只希望我每一次的與人打交道都是簡單美好的,是一種錦上添花,而不是滿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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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林宛央。公眾號:宛央女子。瀟灑派生活者,暢銷書作者,未來知名編劇。一個不走千篇一律的人生,卻過得比誰都瀟灑的姑娘。忌矯情,治拎不清,喜歡你的不盲從。商務合作請聯繫微信:qiuxiangjie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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