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肇慶,以極度殘忍的手段,虐待毆打親生女兒致死的夫妻被判刑。
某中學老師陳某土,與妻子孔某穎,在2014年生下女兒小琳。小琳從小被送到爺爺奶奶家。2019年10月,5歲的小琳被接回家。此後的4個月間,陳某土、孔某穎因對小琳不滿,經常用水果刀割、用鐵衣架打、用包裝繩反綁雙手吊在衣柜上不讓睡覺、不給吃飯等方式虐待小琳,造成小琳身體消瘦、重度營養不良及多處損傷。
2020年2月4日,夫妻二人又因小事,數次踢踹小琳,導致小琳暈倒。後小琳在醫院死亡,醫院報警。經鑑定,小琳系鈍性暴力致顱腦損傷死亡,且身上多處符合陳舊性損傷的病理改變特徵。法院認定二人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判決陳某土有期徒刑十六年,孔某穎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審理後發現,該對父母對自己親生女兒實施虐待,不給飯吃,動輒毆打,捆綁雙手,甚至故意割破皮膚等等。這一系列行為,均屬於虐待。
為什麼天下會有這樣的父母,自己超生,不能養育,將孩子交給爺爺奶奶撫養。好不容易回到身邊,因為生活習慣的不同,看不慣就隨意虐待、傷害,還美名其曰是「愛孩子,為了教育」。被告人妻子孔某是大專文化,被告人丈夫陳某是大學文化,受到高等教育的你們,卻做出如此低等的事情,尤其是陳某身為一名人民教師,就是這麼教書育人的?完全侮辱了教師這個職業。
未成年人面臨的侵害來源是多方面的,有來自家庭、來自學校、來自社會,從親人到陌生人都有可能是施加侵害的人。如在家裡,家庭成員可能會實施虐童傷童、遺棄出賣,甚至實施性侵殺害等行為;在學校,老師同學可能會實施冷熱暴力等行為;在社會,可能陌生的人會實施拐賣、性侵,甚至是殺害等行為。
所以,對性侵、虐待、欺凌、遺棄、拐賣等九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報案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具有極強的促進作用。如此,一方面能提高大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另一方面也能快速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最終保護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