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豆瓣裡有個話題:你為了省錢做過哪些得不償失的事情。
有幾個答案我印象特別深刻:
網友一:深圳到廣州,為了省30塊汽車票錢,改騎共享單車,結果路上口渴買水花了10塊,餓肚子買吃的花了10塊,還被交警罰了20塊。
網友二:為了省2塊錢車票,走路回家,結果太累了,給自己買了杯奶茶,點了外賣,這周減肥成果沒了。
其中有個網友的回答更是一針見血。
他說:捨不得花錢嫖,為了免費性生活而戀愛結婚絕逼是普羅大眾為了省錢做的最得不償失的事情。不接受反駁。
我們常說要珍惜一個為你省錢的女孩、男孩,可實際上愛情本是奢侈品,但你不在其中好好享受時,到頭來與我們「同甘」的人不是當初那個陪我們「共苦」的人。
01、失去魅力
塗磊:能為你省錢省力又不記仇的女人,你不偷著樂嗎?
徐磊在一期節目裡,對一個男嘉賓說了上面的話。男的抱怨女的帶小孩粗心,女的認為自己把小孩餵到1歲半,沒請保姆,自己一個人全職帶,自己丈夫就不能體貼點嗎?
當專家指出女嘉賓為這個家付出時,無形當中省下好大一筆錢時(奶粉錢、保姆費),男嘉賓才知道自己錯了。
韓寒曾說:「有時候,不是對方不在乎你,而是你把對方看的太重。」
女人常抱怨男人婚前婚後兩個樣,但是忘記了自己不再像以前那麼溫柔可人,家庭瑣事和小孩常常讓一個女人不修邊幅。
就在你一昧地對這個家省錢時,也許你的男人並不樂意。
日劇裡《四重奏》裡的妻子卷,婚後不再拉小提琴、不再看詩集、不再陪丈夫走到很遠的地方買一杯咖啡。
她兢兢業業地當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婦,不再講究之前自己生活中的小資和小情調。
卷把丈夫送的詩集當成鍋墊,也為了省錢不讓丈夫買咖啡,而是泡上一杯丈夫其實不怎麼喜歡喝的茶......
這一切為了小日子的「節省」,卻在幹生眼裡「一開始充滿神秘感的那個她,已經不存在了。」
最後丈夫幹生離家出走了。
讓女人失去魅力的是無趣,而無趣的原因是她們的過度付出,特別是婚姻裡的女人,為了家務、小孩、還有工作,有時候不得不「斤斤計較」,常常忘記為自己「花錢」。
02、廉價
亦舒在《喜寶》裡說:「我要很多很多的愛,如果沒有愛,很多很多的錢也是好的。」
可一旦真的愛進去了,奔著「未來」去的,就會很自覺地為對方省錢,可有時候得不償失的是:如果遇到的人不對,你以為的省錢,在別人看來是廉價的。
曾經還是學生時,交往了一個愛花錢的男朋友,他的家庭條件比較好,他父親老來得子,又是獨生子,他家人對他就像至寶一樣。
從小就備受寵愛的他要什麼有什麼,花錢從不詢問價格。
那時候的我很天真,以為我能夠改變他愛花錢的壞毛病。老是讓他省著花,說一大堆錢不是風颳來的,你爸媽賺錢也不容易的話。估計那會在他心裡,我比他母親還老媽子。
可從小家庭條件一般的我,跟他約會時都是最省原則:有沙縣或者蘭州拉麵,絕不下私房菜館;想吃火鍋時就用麻辣燙代替;買衣服都是森馬、美邦打折的;能走路搭地鐵絕不搭車;能同喝一杯奶茶就不再買另一杯,除非兩杯有折扣......
估計被傻白甜的情節洗腦了,當時的我天真的以為我的付出,他總會看到。
可我們分手的導火線是一次出遊。
那次,他訂了希爾頓酒店,我嫌800一晚太貴了,讓他退了,換成7年、如家這類便宜的連鎖酒店。
可他不耐煩了,「你有完沒完?愛住不住!」「你這樣很無趣,你知道不?」
我掉頭就走,自己拖著行李箱去7天訂了個小房間。
他沒有攔我,其實我已經感覺到他對我的厭煩。
那次之後,我們分手了,後來看到他朋友圈的坐標,原來人家出遊、出差都是四季、希爾頓、麗思卡爾頓……
我想學生時,摳門的我,就是一副窮酸樣吧。
前年他結婚,看到朋友圈的婚紗照、彩禮,竟然有點想哭,倒不是對他還留有什麼念想,而是當初那個少年陪伴我的人,還是成為別人的丈夫。
也許就是當初自己的不懂「享受」,兩人的消費觀碰撞不在一起,讓我們終究錯過。
03、享受
電影《成為簡·奧斯汀》裡面有一句臺詞:「不在任何東西面前失去自我,哪怕是教條,哪怕是別人的目光,哪怕是愛情。」
電影《無問西東》裡,劉淑芬省吃儉用供許伯常上大學,而許伯常卻因為讀了大學而悔婚。
這兩人曾是青梅竹馬像愛的一對,卻在結婚後互相折磨到,劉淑芬跳井自殺。
我們常常錯誤地認為,你也會像我愛你那樣愛我。
當我們的三觀碰撞不在一起,特別是「金錢觀」「消費觀」,常常讓婚姻變成了一地雞毛。
作家嚴歌苓在《芳華》說道:很多時候,好的愛情是需要共同成長,而不是成為對方的累贅,讓對方感到難堪。
愛情裡最得不償失的就是一昧地付出,甚至是盲目地「省錢」,當你不再好好享受這段關係時,總有人會幫你享受。
我們常常懷念當初年少時,可以吃一個月的泡麵,省下的錢去另一個城市見TA。可長大後發現,如果那個TA不值得,一切又顯示得那麼好笑。與其想盡辦法「省錢」,還不如適當享受創造美好的回憶,以及投資在自己身上,跟上彼此的步伐。
世界上什麼都能將就,偏偏愛情不可以,與其委屈自己,還不如共同成長。
【今日話題:擁有一個很會「省錢」的另一半,是什麼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