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開始逐漸成為了新時代年輕人的潮流文化的一部分,獨特的衣著打扮,再加上別致的、精美時尚的紋身圖案,特別能彰顯其個性和活力。紋身作為一種藝術存在,慢慢開始在大眾之中流行起來,越來越多被群眾和老百姓所接受。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紋身」的歷史。
在人類文明的源始,一直都伴隨著這種紋身的文化。據考古學家發現,冰河時期,在世界各地都有發現存在著有紋身的痕跡,在法國葡萄牙,羅馬尼亞和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發現不少有紅黑顏料痕跡的陶碗,一些用鹿角和其他碎骨做成的尖刺。這項藝術流傳於整個古代的世界,克裡特島、希臘、波斯、阿拉伯,甚至公元前兩千年穿越亞洲到中國和緬甸。
紋身是被人們視為獨特標記的一種存在,人們把崇拜的圖騰刻入了身體表面作為民俗的文化,在不同的部位刺有不同的圖案用來區分等級和地位,又或者是特意為自己增添一種美感。不同的地區和傳統的文化,它曾經也是高貴地位的象徵、宗教的信仰代表,也是某個年代裡罪犯的標籤。
人們普遍地認為,紋身起源於埃及。考古發現,紋身可能最早誕生於一萬四千多年前的石器時代,在埃及的金字塔裡面,發現存放超過4千年的木乃伊,在其身上發現有明顯的紋身跡象。可能是因為,古埃及人把紋身作為區分社會地位和等級的標誌圖案。
在中國古代,紋身是以一種刑罰的形式出現,被稱為墨刑或黥刑,是上古五刑之一,最輕的肉刑。在周朝時代,就已經把紋身用在刑法之上,在犯人的臂上或臉上刺字,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記和恥辱。在古代,紋身也叫刺青,一些古書籍中也對刺青有所記載,出現過紋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最有經典代表的就是嶽母刺字的故事。小說《水滸傳》中,也有對紋身的描述,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但是,到了明太祖的年代,紋身就被禁止了。
紋身在其他地區的發展傳播和影響。在基督教崛起的時代裡,基督教徒在手臂上或臉上紋有十字架的圖案,以表忠誠,但禁止在身上紋上其他圖案,這個時期歐洲的紋身不流行。
航海時代,是促進這個世界文化交流的時期。1691年,英國冒險家威廉·丹皮爾來到太平洋群島的玻里尼西亞,發現了當地人有以線條為主圖案的紋身,以紋身作為身份的習俗文化,於是他把一個玻里尼西亞奴隸,身上擁有338種紋身圖案的「吉羅奧紋身王子」,帶回了倫敦,引起了當時人們的注意。
1771年,航海家詹姆斯·庫克船長同樣也在此地發現這一現象,於是紋身現象再一次得到了傳播,歐洲漸漸開始流行紋身文化,人們紛紛開始效仿,尤其是英國的水手們居多。
現代的紋身興起於美國,但是它是如何傳入到美國,還沒有真正的定論,可能傳播者是北美洲的西伯利亞人,或者是四處流浪的波西米亞人。1891年,美國人尼克歐·瑞發明世界上第一臺紋身機,紋身發展有了質的飛躍。一時之間,美國紋身變得蓬勃發展,成為了新的紋身文化產地。以航海、軍事、愛國、愛情為主題的紋身,得到了世界的認可,並成為了標準。
在二戰期間,是紋身的黃金時期,極大地推動了紋身產業的發展。美國軍隊裡面,絕大部分人都擁有紋身標記。含有愛國主義色彩的圖案最令人受歡迎,例如鷹、國徽、口號等。與航海相關的,有船、魚、海豚等。
到了現在,紋身這種文化已經發展到了多元素,符合新時代文化氣質的各種圖案了。隨著社會時代的發展,人們思想變得開放前衛,紋身開始被大眾所接受了,並成為時代潮流的文化。一些地方,紋身已成為了一門藝術,例如臺灣地區每年都會舉行國際紋身藝術展,選舉最優秀的紋身大師,展示作品的魅力,更能體現人體時尚藝術的氣質。
當然,至今紋身行為也存在一部分人的偏見,他們認為紋身就是一種壞的風氣,總會聯想到舊時候的黑社會,就好像當年香港的黑幫,一直存在的日本黑社會,所有入會的人都必須接受紋身的洗禮。但作為個人而言,現代社會的人應該把紋身當作是個人興趣和愛好吧,但同樣你也可以把它當成一門藝術文化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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