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了要回烏魯木齊檔案不知如何處理、在烏魯木齊工作但單位無權保管檔案,遇到這樣的檔案保管問題該怎麼辦?
畢業了要回烏魯木齊檔案不知如何處理、在烏魯木齊工作但單位無權保管檔案,遇到這樣的檔案保管問題該怎麼辦?
昨日(5月18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人才服務中心了解到,5月1日起執行的《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辦法》,對這些問題都予以了解答。
檔案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根據規定,流動人員(含普通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具體由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管理,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烏魯木齊市戶籍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管理;非烏魯木齊市戶籍的流動人員在本市就業的,如需將人事檔案轉入烏市,可由本人或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工作人員持單位證明和《勞動合同》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檔案轉入相關手續。
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需要注意的是,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市人才服務中心不再接收個人保管或攜帶的人事檔案。個人保管或轉遞的人事檔案須由原檔案保管機構,按人事檔案相關要求進行轉遞。
檔案轉遞要嚴密包封
辦理人事檔案轉遞時,須憑《調檔函》,且檔案要嚴密包封(蓋章)。
跨省及疆內轉遞,一律通過機要交通或郵政快遞進行;烏魯木齊市內轉遞(轉入、轉出),須由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派專人持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送取。
檔案保管費今年起取消
至於保管費用,根據國家規定,今年1月1日起,已經取消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但是,在此之前存檔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補交檔案管理相關費用。
據悉,前幾年黨政機關辭職人員、畢業生檔案管理費為每年240元。2013年,自治區發改委和財政廳對檔案管理費進行了調整,每年收費降為120元。
流動人員檔案有八類
根據規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包括八類: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係人員的檔案;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檔案;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的檔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僱員的檔案;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的檔案。
檔案保管可算工齡
在有檔案保管權限的單位存放檔案的流動人員,可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比如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提供檔案的查(借)閱;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存檔、經歷、親屬關係、無犯罪記錄及其他證明;提供入黨、參軍、錄用、升學、出國(境)等政審(考察)證明等。
存檔人員需要進行工齡計算時,存檔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存檔證明、勞動合同和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帳單,合併計算。
作者: 史傳芝 來源: 新疆網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