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永州訊(通訊員 唐年華)6月5日上午,冷水灘區法院組織10餘名幹警開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在區人大代表和公證人員的監督見證下,順利對位於翠竹路南側被執行人王某的一涉案房屋進行了強制騰房交付。
2019年3月30日,原告李某某、湯某某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以543942元的最高價格競得永州市冷水灘區翠竹路南側的一處房屋。2019年4月23日,冷水灘區法院作出(2018)湘1103執88號之一執行裁定,裁定該房產歸買受人李某某、湯某某所有。李某某、湯某某於2019年8月19日取得了該處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三被告王某、伍某某、王某經原告李某某、湯某某多次催促,仍拒絕搬離該住宅,故釀成糾紛。經冷水灘區法院審理,依法判決王某、伍某某、王某立即停止侵佔並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搬出原告李某某、湯某某所有的該房屋。判決生效後,三被告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交付房屋,二原告遂向冷水灘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被執行人一直不主動履行義務。冷水灘區法院於2020年3月11日向三被執行人發出了搬遷公告,責令住在該房屋的人員在2020年3月27日前遷出該房屋,逾期將依法強制執行,但三被執行人一直不履行。
為保證執行申請人、房屋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此次行動順利實施,冷水灘區法院執行局成立強制騰空房屋執行領導小組,制定詳細的強制騰房執行方案,將參與執行的幹警分成安全保衛組、執行實施組、執法監督組、後期保障組等4個小組,每個人執行任務明確,並提前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制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
行動開始前,執行法官再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依法告知冷水灘區法院現將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空,要求被執行人予以配合。起初被執行人拒不打開房門,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教育,並告訴已經租好了過渡房,被執行人王某主動打開涉案房屋的房門,配合法院做好騰房工作。
本次強制騰房專項行動,邀請了區人大代表和公證員到現場見證。在多方協調配合下,經過4個小時緊張而有序的作業,全部物品在公證處登記公證,並在區人大代表和當事人的見證下搬入指定地點,順利將房屋騰空交付給房屋買受人李某某、湯某某,清場工作圓滿完成,案件順利執結。
鞏固執行難,「冷法」在行動。去年以來,冷水灘區法院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全力以赴持續開展破冰專項行動,以執行永遠在路上的執著精神,用足用活罰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執行措施,以實際行動充分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努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冷水灘區院共執結案件4350件,執行到位標的額6.93億元,推送197案240件標的物至網上拍賣,拍賣成交54件,總成交價8934.6萬元,努力兌現生效裁判文書的「真金白銀」。同時,查封不動產265處,強制騰空房屋5處,納入「失信黑名單」356名,限制高消費8748人次,司法拘留185人,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9案9人,充分展示了執行的強制力和威懾力,有力維護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