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柴股份」)主營業務為非道路用柴油發動機及相關零部件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新柴股份2017年到2020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分別為15.43%、14.69%、13.34%和12.93%,呈一定的下滑趨勢。2020年7月29日,新柴股份遞交創業板申請,2021年1月14日將正式上會。
實控人發生變更,關聯方為第一大客戶
資料顯示,新柴股份原實控人因年事已高移交控制權,新任實控人竟也是其第一大客戶的實控人。
新柴股份成立於2007年6月,設立時,由浙江力程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力程」)、陳莉莉、王阿品、梁仲慶、張春、周春曉、戴海濤、陳雲亭和丁少鵬共同發起設立,註冊資本為1億元。2007年,新柴動力啟動了境內上市的準備事宜,經新柴動力當時的控股股東浙江力程及管理層論證後認為,新柴動力歷史沿革及股權關係較為複雜,浙江力程決定新設公司作為經營主體,並將新柴動力的資產、業務和人員進行轉移,計劃未來以新設公司為上市主體,尋求境內上市,這也就成立了如今的新柴股份。
2017年12月,浙江力程將所持全部股份轉讓給仇建平,新柴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由朱先偉變更為仇建平。
據新柴股份招股書披露,其實際控制人仇建平通過直接與間接方式合計持有新柴股份55.85%的股份。而且,近年來,仇建平實際控制的杭叉集團一直與新柴股份發生關聯交易,2019年關聯銷售金額佔比達37.47%,為新柴股份的第一大客戶。
分析人士稱:一家企業,如果你的大客戶、大供應商重疊,而且還和股東重疊,那麼,你的話語權幾乎完全掌握在對方手中。這樣的企業,不僅在獨立性上,有很大缺陷,而且銷售產品的定價公允性,會被監管層重點質疑。而且重要的是,實際控制人可能會為達到某種目的而犧牲發行生的利益,如其控制下其他企業上市,到時候就是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被犧牲了。
隱瞞與核心供應商共同投資的5億元重大項目
根據《中國江蘇網》在2020年6月發布的《建湖縣顏單鎮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快馬加鞭》一文顯示:「國V國VI缸蓋缸體研發生產基地項目總投資5億元,由浙江新柴集團有限公司和江蘇永安動力機械有限公司合作共投。盤活閒置土地120畝,購置機器人、加工中心、集成系統等組建系性缸蓋、缸體生產線10條,購置數控銑床、機械爪手、關節機器人等設備,建設4條鋁缸蓋生產線,年產汽缸蓋60萬臺、缸體20萬臺、鋁缸蓋20萬臺。2019年全自動生產線正式投產以來,已新增開票銷售超4000萬元,預計2020年新增開票銷售5000萬元。」
根據招股書披露的信息,「江蘇永安動力機械有限公司」是新柴股份的主要供應商,2018年和2019年都是新柴股份的第三大供應商,採購金額都在億元上下,是新柴股份最主要的缸蓋、缸體供應商。但是上述項目其招股書中並未提及,具體原因不明。
上述分析人士稱:企業與上遊供應商合作項目,主要是為了節省成本,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同時還能穩定合作關係,這也是商業行為中常見的行為。但是薪柴股份卻在招股書中隻字未提,卻很是疑惑,讓人有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或許薪柴股份與這家供應商存在著隱藏的聯繫。(綜合自:時代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