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一位女律師
疑似「炫富」成為熱點…
本周二(9日)下午
擁有百萬粉絲的微博紅人@啞巴
發布了一條微博:
在她朋友圈裡可以看出,
她鍾愛Burberry西服套裝、
香奈兒的高跟鞋、
抬手就是卡地亞的手錶和手鐲、
一單業務幾百萬、
西服只要6000元、
5萬塊包不放心大媽保管
……
因朋友圈內容,女律師被網友輪番調侃。而@啞巴 亦在該條微博評論中陸續放出不少個人微博的截圖。截至目前,該條微博評論、轉發及點讚數均突破2萬。
南都記者發現,在「啞巴」發出微博當天,不少網友紛紛接力進入女律師個人微博搜索,她也一度成為實時微博熱搜話題。
意外走紅的女律師遭到深扒
網友提出不少質疑……
有網友質疑她是律師嗎?
南都記者查詢獲悉,該女律師於2014年3月1日取得律師資格證,並於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師執業證並在深圳開始執業。
網上一張截取自盈科律師事務所官網的介紹顯示,該女律師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專業,執業領域包括企業上市、上市公司併購重組以及股權、公司架構設計等方面。
關於學歷問題,北京青年報記者致電北京大學法學院,工作人員回復稱,目前能確認的是該人並非該校法學院學生,「但是否是網傳的北京大學自考或函授學歷,尚未證實」。
03
合伙人身份
這位女律師微博內容及認證均表示
自己為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然而,其律師執業僅有兩年多時間,根據《律師法》相關規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執業經驗。
南都記者多次撥打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電話及試圖聯繫女律師本人,但始終未獲回復。
一名該所律師私下透露,律所有通知,此事由管委會處理,個人不接受任何採訪。
而後,網上流出疑似「盈科深圳分所官方一群」的聊天截圖中,有群友要求女律師將「相關不適合言論的截圖需要儘快刪掉」。
而南都記者在盈科律所官網查詢發現,官網的「合伙人律師」以及「專職律師」兩個職位中,均沒有該女律師的信息。
廣東省律協發函
要求深圳律協調查此事
此外,針對該律師的合伙人律師身份,廣東省律師協會已於前日(10日)向深圳律協發出「案件轉送處理函」,稱該律師在網絡上發布的信息涉嫌虛假宣傳,要求深圳律協按規定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情況。
南都記者亦就此事詢問廣東律協、深圳律協,但截至發稿時對方並無回復。
而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廣東省律師協會已經向深圳市律師協會傳達了一份處理函。但廣東省律師協會的工作人員也表示,目前只是就該律師的相關言論進行調查,「但是否真的存在虛假宣傳的情況,需要等待最終的調查結果」。
央視《今日說法》欄目記者撥通處理函上的電話,廣東省律師協會回覆:普通人在社交平臺上炫富沒什麼,該女律師有律師身份,把超過收費標準的聊天記錄、發票、合伙人身份這些有關律師身份等情況發布在網上,涉嫌虛假宣傳,是否違規還需深圳律協進一步核實。
據央視《今日說法》欄目報導,若律師經調查後最終被認定為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應當警告、罰款。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可能也會面臨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處罰。
為什麼被調查?
那麼這個合伙人身份到底怎麼說?
而為何律協調查的是「虛假宣傳」?
南都君來解答……
深圳律師界一名資深人士介紹,在律師行業,《律師法》對兩個身份都有專門的要求:
一是「律師」,只有通過律師考核並且已經取得《律師執業證》的人,才能被稱為「律師」;
另一個則是合伙人,需要是在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滿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員,才有機會被評為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這兩個特定身份如何界定,都是有法律明文規定。」
反觀女律師一事,上述資深人士認為,其在微博及朋友圈「炫富」,該行為雖然有很多爭議,但法律層面上卻沒有問題。
但是!從公開資料來看,其2015年才取得律師執業證,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卻對外自稱是「合伙人律師」。這種方式明顯不妥,涉嫌虛假宣傳,可能這一點就是該律師最近會被律師協會點名關注和調查的原因。
該業內人士表示:當然,必要的宣傳也是可以,行業內提倡的宣傳方式是,針對自己擅長的某個法律領域或專長(例如擅長婚姻法、稅法、房地產法等),結合成功案例或熱點事件來進行點評或評論。在幫助群眾客觀公正分析問題的同時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最終是否會有處罰
還得看最終調查結果
而事件曝光後
網上的言論也分成了幾派
@銀教授:最近跟人約會,我特別希望對方遲到,這樣我才能抬起手腕質問:「你看看我的卡地亞手錶都幾點了?」
@Faye飛啊飛:好low啊,我穿不起巴寶莉,帶不起卡地亞,沒見過5萬的包,我覺得我都有資格看不起她,覺得她low...
@Norstalgia:去美籤,蠢人才會拿什麼名牌包去,直接透明文件袋就好,且領館裡頭可以保管手機啥的。如此無釐頭的炫耀,只能呵呵噠了...
@聖西羅邀您共賞狗啃屎:真是戲精本精,太可怕了!
● 還有一派表示:再怎麼說這位律師也是個素人,並不是公眾人物,如此把別人的朋友圈截圖出來在網上大肆討論真的好嗎?人家也不過是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而已……
@小新最喜歡娜娜子姐姐:說實話,她好像沒有傷害到誰...
@我叫懸鴉啦啦啦:朋友圈本來就是想幹啥幹啥的地方,又沒穿你的,你這樣嘲笑人家,你覺得自己很對?
@我說我第二沒人敢認第一:有時候別人裝逼,我們靜靜的看著就行了,看不慣可以不看,何必去挖苦別人呢?
@衍水青云:不過就是有點小虛榮罷了,又無大過,何止如此?
@陶花花在路上:說實話,我竟然覺得她傻得可愛,本來她只是在自己的小圈子裡炫耀著自己的小幸福,讓她繼續自己開心下去不是很好嗎,又不會影響到我們。
唐映紅:請善待女律師的異常炫富行為(節選)
如果我們對一個需要寬容對待的「奇葩」採取咄咄逼人的人肉以及奚落,其性質與我們公然嘲笑一個盲人因為看不見東西所以摔了個仰八叉沒有本質的不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社會輿論,特別是一些有影響力的自媒體評論人,甚至媒體評論人,對待人群中那些不幸攤上事的普通人,動不動就斥之為「垃圾人」,恨不得呼籲讀者將他們趕盡殺絕。問題是,動不動就將並不了解的公共事件中的涉事人,僅憑片面之詞就斥之為「垃圾人」,並呼籲讀者「遠離」,其性質與法西斯主義的內在邏輯是高度一致的。
善待那些人群中的「奇葩」或者所謂的「垃圾人」,他們與我們之間並沒有截然的界限,在特異性的情境下,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會被淪為「垃圾人」;而每個人身邊總會有親友其實就是需要寬容的「奇葩」。
@Ai💍秘密👠:朋友圈之所以看重真實性,是因為它叫「朋友」圈。小炫無傷大雅,大騙就是本質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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