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東港區一白姓70後男子,因為重婚罪被檢察院起訴,白某某不僅背著自己愛人重婚,甚至還在外育有一子...
01白某某因重婚罪被檢察院起訴
19年12月白某某被公安局取保候審
被告人白某某,男,197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711221977********,漢族,中專文化程度,中共黨員,個體,住日照市東港區**街道**小區**號樓**單元**室。因涉嫌詐騙罪,於2019年12月18日被日照市港航公安局取保候審。
白某某涉嫌詐騙罪,重婚罪兩項罪名
本案由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白某某涉嫌詐騙罪、重婚罪,於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當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白某某結婚期間與另一女子共同生活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01年9月29日,被告人白某某與陳某某登記結婚。在婚姻存續期間,白某某與王某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於2015年9月12日,王某甲生下一子王某乙。
白某某犯罪證據充足,自願認罪
1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及採取強制措施相關法律文書、結婚登記申請書、出生醫學證明、戶籍證明等書證;(2)辨認筆錄;(3)證人王某甲、王某乙、鄭某某的證言;(4)被告人白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2量刑情節證據
發破案經過及抓獲經過。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白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白某某行為觸犯我國刑法,應依法判刑
本院認為,被告人白某某有配偶而重婚,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白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
被告人白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02重婚罪,你了解多少
可以起訴重婚罪的情形
(圖片來源於網絡)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重婚罪怎麼量判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來源:日照那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