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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用色禁忌。世界.上幾乎所有民族都有自己對服飾用色的貴、賤、吉、兇的觀念認定,中國也不例外。在中國服飾古典時期,黃色、紫色、香色(次明黃一類)被尊為貴色,只有皇家豪門才有資格享用,黃色系列是黃金的顏色,象徵著高貴;而綠、碧、青等顏色往往被視為賤色,元、明、清時就只有娟妓、優伶等「賤業」中人才用此色。白色、黑色被視為兇色,尤其忌諱全身穿著白色服飾,古人稱:「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
其實在上古時期,由於印染技術落後,白衣素服十分通行,所以兇、喪、吉、喜不以色辨,而以布料的粗疏、精細認定,粗疏者為兇、喪,精細者為吉、喜。印染技術發達後,白、黑成了民間慎用的兩種服色,儘管黑色印染方便、經穿耐髒,但它同白色一樣也忌諱全身著黑,只能與其他顏色搭配使用。古人認為,陰間有黑無常、白無常兩個勾魂鬼,所以黑、白兩色總是同陰間相連,所謂「素服,以送終也」。
即使死人穿著壽衣也忌諱用黑色,而講究用藏藍色,因為民俗認為穿著黑衣會使死者轉生為驢。紅色在中國素為吉、喜之色,婚嫁、生子、過年、過節最為多用,然而因其色澤同鮮血、同太陽,屬於陽界之色,恰同陰間之色相衝撞,所以民間在舉行喪葬活動時,最忌諱穿著紅色服飾,因為人們認為這會衝犯陰間鬼魅、神靈。在平時,人們對服飾過於濃豔鮮亮比較忌諱,女子濃妝豔抹、衣著華麗會被人視作輕浮風騷,男子衣著鮮亮奪目會被許多人視作浪蕩好淫。民間有句俗諺稱:「紅到三十黑到老」。意思是說,濃豔鮮亮之服只能讓年輕人穿,而中老年只能穿深沉灰暗之服。
服飾形制禁忌。每個時期、每個朝代一般總有一套相對固定的服飾形制,這套服飾形制在一定意義上具有標準典範的作用。如果隨意超越了這一典範,則難免會被世人視為奇裝異服,即使在今天也不例外。在中國諸多民族中,穿著裸露是有禁忌的。民間有「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的說法。當然,不同民族的禁忌是大為不同的。舊時維吾爾族婦女出廣必須戴面紗,而且脖項、腳踝也必須以衣裙遮掩,否則會受到輿論的譴責。雲南一些地區的婦女在出門時往往也要以傘遮面。
而與之相反的是,福建惠安女子流行穿精短上衣,有意將肚臍露在外面。漢族男子在勞動時或者炎熱時,常常會使上身赤膊。清朝初期,民間有這樣的說法,即「生降死不降,老降少不降,男降女不降,妓降優不降」。意思是說,活人不能不遵從時下通行的服飾典範,死者可以穿著古服;成年人不能不守服飾典範,幼兒則可不限;男子不能不守時規,女子則可穿著明代服飾;妓女不能不守服飾典範,優伶在演戲時則可穿著古裝。在華北的山東等地,最忌諱衣服下擺或邊沿有毛邊,認為其形制與喪服相近,意為不吉;同時還忌諱衣扣成雙數,所謂「四六不成才」;另外也忌諱男女服飾形制無區別。許多地區在製作壽衣時,通常要將衣袖做長到完全能把兩手蓋住,否則據說將來兒孫會淪落到討飯的地步。在民間,服飾合乎典範但消費反常也是要犯忌諱的。如反穿衣服、反戴帽子在一些地方就是不被人們接受的。
河南沁陽一帶就有「反穿羅裙,另嫁男人」的說法。在這裡,一般只有寡婦改嫁才反穿羅裙。在一些地方的民俗中有這樣的現象,即死者的壽衣做好後,要先讓其孝子或親屬從裡到外一件件反穿在身上過些時辰,然後再脫下來給死者一件件穿上。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保佑其家人。也正因此,平日反穿衣服就會被人視作是詛咒自己親人死亡。一些民族甚至忌諱穿著他人的衣服,因為他們認為每件衣服上都附著著衣服主人的靈魂,一旦穿上他人的衣服,本人的靈魂就會不得安寧。青海藏民就很忌諱這一一點。
南方的彝族及西北的突厥民族將帽子及頭飾看得特別神聖,當帽子或頭飾穿戴在頭上時,尤其忌諱他人的觸動或撫摸。南方沿海一帶的一些漁夫和農民,習慣用竹竿晾曬衣服,他們一般在衣服洗好晾乾後,總要疊好放一段時間再穿,因為據說這樣才不會使自己變成「竹竿鬼」。過去在山西及西北的一些地區,人們比較忌諱不戴帽子,往往以此為恥。在東北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生活的一些地區,忌諱將女子的衣物放在男子的衣物之上,認為這會使男子受辱倒運。
南方的一些阿昌族男子甚至忌諱從晾有女子簡裙的地方經過,他們相信這會使男子沾上黴氣。舊時,漢族忌諱男子觸摸女好衣物,認為這是宣淫存邪的表示。在河北定縣-帶,比較忌諱衣服穿在身上縫補,如果是穿在身上縫補必須在口中含有筷子等物品,否則會被針扎或者日後會遭賊禍。中國服飾禁忌歸納起來不外乎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倫理福佑禁忌。這是包含關於人們服飾行為的善惡好壞、是非曲直之評價的禁忌。這種禁忌即便在現代社會,還在一些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比如喜事和喪事具有全然相反的禮儀服飾要求;日常生活中具有最起碼應當遵守的服飾倫理規約,俗諺中稱「歪戴帽子一心不正」、「敞胸露懷一二流子", 類似於這樣的倫理規約在中國服飾藝術中有不少。在某些情況下,人們認為穿著不當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和不幸,比如即便在現在,許多家長也不希望家裡的女孩子出門在外時穿得太花哨搶眼,以免招惹雞鳴狗盜之徒。
參考資料《中國服飾藝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