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7日 21:11:50 中財網 |
原標題:
我愛我家: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560 證券簡稱:
我愛我家公告編號:2020-094號
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14:0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12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
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朝來高科技產業園西區創遠路36號院
8號樓5層
我愛我家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通過深
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謝勇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
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出席和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
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數量513,445,06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1252%
(經2018年7月12日召開的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決定使用
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於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截至股權登
記日2020年12月11日,公司總股本為2,355,500,851股,其中公司已回購的股份
數量為34,863,973股,該等回購的股份不享有表決權,故本次股東大會享有表決
權的股份總數為2,320,636,878股)。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數
量503,959,79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1.7164%。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7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
9,485,271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087%。
4.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共1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11,416,374
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920%。
5.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
席了會議,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記名投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並通
過了會議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審議通過《關於續聘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
年年報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
代表有表決權
的股份數量
(股)
同意
反對
棄權
股份數量(股)
佔代表有
表決權股
份數量的
比例
股份數
量(股)
佔代表有表
決權股份數
量的比例
股份數
量(股)
佔代表有
表決權股
份數量的
比例
出席會議
全體有表
決權股東
513,445,063
513,242,563
99.9606%
13,200
0.0026%
189,300
0.0369%
其中:出
席會議的
中小股東
11,416,374
11,213,874
98.2262%
13,200
0.1156%
189,300
1.6581%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吳琥、王恆;
3.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我愛我家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
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資
格、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籤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2020年第四次臨時
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2月18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