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你好,我是XX保險公司的推銷員,這裡有一份非常適合您的保險,可以讓您花一筆小錢就可以享受一輩子的超額返還,同時還帶有終身身故保障,需要了解下嗎?」
「砰!」
「大姐,您聽我說!」「咚咚咚!」
「門外就是個騙子!別看了,寫作業去!」
熟悉的場景,熟悉的配方。
相信很多人,尤其是父輩這一代的人都遇到過這樣的場景,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保險業務大量湧入市場的真實寫照。
為什麼當時在寫作業現在已成家立業的我們依然反感保險並認為他們都是騙子呢?
先淺談下我國的保險歷史
【1983年9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這是新中國成立之後第一部財產保險合同方面的法規。
【1988年3月21日】招商局蛇口工業區和深圳工商銀行合資成立平安保險公司,資本金為4500萬元。這是我國第一家股份制、地方性的保險企業。
【1992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美國國際集團所屬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在上海設立分公司。
【1998年11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掛牌成立,作為全國商業保險公司的主管部門,集中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可以看到,我國的保險業在八九十年代才逐步發展,到現在也不過三四十年的發展,這就必然導致初期業內行為不規範
業務人員對保險條款不熟悉,消費者對保險更是一頭霧水,而作為應負管理責任的公司對於這些業務員很少有懲罰措施,甚至還會以「出單」為標準,鼓勵業務員以任何手段達成出單,所以一個個「人情單」「熟人單」催生了我國保險行業的早期現象
「買前亂承諾,買後不能賠」這種事時有發生,我們努力工作攢下的錢本想給未來一個保證,結果卻被保險業務員的信口開河所忽悠。
比如以前很多業務員在銷售的時候,在填寫健康告知這一欄的時候,都會非常不專業的告訴投保人「只要你沒住過院,或者醫生說沒事,就全部填否」
殊不知,健康告知的設計初衷就是保險公司給帶病人群設置的一道門檻,以此來降低自己的賠付風險,如果刻意隱瞞,那麼極有可能導致後期出現無法順利理賠。
另外,很多返還型的保險特別好賣,就是保險公司抓住我們大部分人缺乏金融常識,抓住我們對「有事賠錢,沒事返本」這種看上去非常有利可圖的心理,讓我們掏出大量的血汗錢來繳納保費,直到交了好幾年後,才發現已自己現有的收入根本無力支付昂貴的保費,可退保又不划算,左右為難。
類似的還有分紅型,萬能型,開門紅等LC性質的保險,銷售的時候告訴你有多高的收益,到期能拿回多少倍的本金,可最後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收益少得可憐。
長此以往,缺乏保險知識,又不願去細看繁瑣的條款,但期望又過高的父輩們才知道自己被業務員「騙了」,於是一傳十,十傳百,耳濡目染到我們80後、90後這一代,自然也開始牴觸保險了。
仔細想想,好像哪裡不對,我們反感牴觸的是保險代理人的「不專業」,怎麼就潛移默化的變成了保險本身呢?
就像我們經常在某寶上購物,一旦消費體驗不佳,我們罵的往往是X寶這個平臺,卻不是具體的某個商家,親朋好友問你哪買的,你也說不出具體的店名,往往都說是在某寶買的一樣。
那麼保險到底是什麼呢?
先看看保險的定義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看來保險只是一種客觀需求催生的金融工具,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家庭分散風險,是一種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保障機制。
說人話,就是它能在關鍵時候防止我們因財務崩坍而陷入生活窘境
(注意這裡說的保險更多說的是保障型保險,而不是理財性質的保險)
而且隨著保險業的發展與進步,現在的保險業務員在銷售的時候也越來越規範了。
2020年11月12日發布的《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明確規範保險代理人的經營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及維護市場秩序,並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對個人而言保險到底有沒有用、能不能賠呢?
先給個肯定的回答:能賠且有用
別看新聞上總是報導保險拒賠的各種案例,但各保險公司每年實際理賠的件數及理賠率都幾乎達到了98%以上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倖存者偏差」的現象,飽險思認為還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的行為準則在作祟。
都說世界上最相信保險的人一定是獲得過理賠的,但這樣的故事並不會成為新聞的素材,因為它本身就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能打動人,自然沒有媒體願意來報導和放大。
而拒賠的案件完全可以吸引大眾的眼球,為媒體獲取大量的關注和流量,謀得利益。
說到底就是一種商業驅動的行為讓我們的認知產生了偏差,久而久之,我們看的負面消息多了,對保險的觀念就在潛移默化中發生了轉變。
其實保險公司的名聲都是賠出來的,只要符合合同約定,沒有一家公司會惜賠,拒賠
因為保險公司的盈利點主要在費差益,死差益和利差益這三個方面,而不是靠拒賠
而且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不僅有法律還有銀保監會幫我們監管著這些保險公司,每個季度銀保監會都會考察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有問題及時下發整改意見。
另一種觀點認為我們已經有社保了,根本不用保險,而且認為目前身體情況良好,這輩子是不可能有大毛病了,要是最後沒出險,我這幾十年的保費不是白花了嗎?
持這種觀念的人很多,其實這是對醫保的誤解、對重疾發生率的不了解以及缺乏對罹患疾病造成財務損失的認知。
01我們先說醫保
2019年3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YL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正式宣布將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YL保險合併。從此,城鎮職工社保將從原來的養老保險、YL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五險」,變為養老保險、YL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四險」。
也就是把原來的生育保險合併到醫保中去了,而我們最常用到的就是這個醫保,但根據過往經驗,醫保並沒有全部報銷我們的花費,這是為什麼呢?
如果把醫保報銷比作一個倒三角的話,通過下圖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醫保的不足。
其中報銷額度=(發票總額-自費-自付-起付線)*報銷比例(≤規定封頂線金額)
醫保不僅下有起付線(低於一定金額不報),而且上有封頂線(高於年度報銷上限不報),報銷目錄更是規定了報銷範圍,特定ZL項目、Y品、高端ZL設備、Y用材料通通不予保障。
甲類Y品:全部計入報銷範圍(Y效一般,費用低)乙類Y品:部分計入報銷範圍(Y效較好,費用稍高)丙類Y品:不計入報銷範圍(Y效極好,費用很高)
所以醫保它不是萬能的,它只能解決最基本的YL開支問題。
這個時候商業保險的重要性就突顯出來了,比如百萬YL險
每年只要幾百塊,就能買到幾百萬的保額,無論發生什麼疾病,只要住院都可以報銷。
除去最低的免賠額(一般是1萬)後就可以把剩餘的經社保報銷後不能再報的費用全部報銷,這樣再也不用擔心沒錢看病的問題了。
另外,百萬YL險的附加服務一般還包括費用墊付、重疾綠通、赴日YL、住院津貼、外購Y報銷等等附加服務,這些都是醫保不能提供的。
所以說除醫保之外,百萬YL險是首要的商業保險,它能保障我們不會因大病導致一夜返貧,解決看病花費的問題。
具有同等作用的還有意外險裡的意外YL保障,同樣可以解決意外情況下的就醫花費問題。
02再來了解下我們一生到底有多少機率罹患重疾
稍微研究過保險的人,多多少少都會聽過這個概率:72.18%。
這個數據還真不是空穴來風
2013年11月14日,原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的通知
這是我國第一張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為重大疾病保險的費率釐定提供了依據
所測算的重疾發生率也是以此為依據的
但這裡說的72.18%(成年30歲男性,按照老重疾定義,一輩子只患一次重疾的累計概率是74.42%,而成年30歲女性則是68.75%)指的是男女平均發生首次重疾的累計概率
而想要達到72.18%這個累計概率,男性平均壽命要達到83歲,女性平均壽命要達到88歲。
但是我國目前平均預期壽命男性只有73.64歲,女性是79.43歲
以此來看,重疾的累計發生率顯然是達不到72%的
那是不是說平均壽命前的重疾發生概率就非常低了呢
從圖片也可以看到重疾的發生概率首先不是線性增長的
在40歲之前,男性和女性的重疾發生率還真不高
男性:
0-44歲(青年)發生重疾的概率為4.3%,0-59歲(中年)發生重疾的概率為18%。
女性:
0-45歲(青年)發生重疾的概率為4.6%,0-60歲(中年)發生重疾的概率為14.1%。
也就是說在我們正常工作期間(60周歲前)男女罹患重疾的累計平均概率在16%左右
其次用平均壽命來看,我國男性的重疾發生累計概率是47%,女性累計概率是49%
也就是說一生中有幾乎一半的概率會罹患重疾
從2020年11月銀保監會發布的2020重疾新定義和最新的重疾經驗發生率表來看
數據來源:中國保監會頒布的《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 生命表(2010-2013)》以及《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20)》
雖然男女重疾累計發生概率有所下降,但在觸達目前平均壽命(男73.64歲,女79.43歲)附近,其概率也有40%左右。
所以人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並不低。
03但是有人會說既然60歲前重疾發生率不高,那是不是可以退休後再買呢?
這裡其實忽略了三個問題
一個是退休年齡會延遲,按最新規劃,第一批延遲退休到65歲,並且很有可能在未來幾年實施。
另一個是年輕時候買保險的保費會比年老時買便宜很多
最後一個問題是健康情況的變化,保險不是我們想買就能買,一切都要看保險公司設定的那道投保門檻,如果因為年紀大,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從而不符合健康告知,那麼就會被拒保。
04我們再來看看罹患重疾會對我們產生哪些影響
所謂重疾(或稱大病),一般罹患後對人體的傷害程度大,ZL費用高,治癒難度也最大。
另外,罹患重大疾病期間,也會短暫或長久失去工作和收入,所以也稱失能損失險。
而且除了ZL費,康復期間的營養費、護工費這些都得靠我們的積蓄來解決,如果未能治癒,導致去世,將進一步加劇家庭財務崩盤的風險。
雖然國家一直在推動居民大病醫保項目,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居民遭遇大病或者重病時的費用支出,但其天生的普惠屬性就決定了在報銷方面的「保而不包」
像是最近全國各地陸續由地方政府聯合商業保險推出的惠民保
其健康告知寬鬆,年齡限制少,部分地區帶病體也可投保,最低每年幾十塊錢,就能買到上百萬的保額
但是2萬甚至3萬的免賠額(起付線)和多數地區只能報銷社保內70%的限制,還是讓我們在罹患大病的時候需要自付一大筆錢。
所以它更適合在當地有醫保、年齡偏大、身體狀況欠佳、被百萬YL險除外承保或者拒保的高危職業等特定人群
健康人群如果只靠這些普惠性質的保險根本無法解決罹患重疾產生的巨額YL花銷全覆蓋,而商業YL保險的存在就可以解決我們最擔心的這個風險。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收入大部分來自工作。
如果今天你失業了,在保證目前生活品質不下降的情況下,還能撐多久?
如果罹患了重疾,誰能一下拿出30-50萬來幫助你?靠水D籌這類互助計劃放下尊嚴去找救命錢嗎?
如果不幸突然身故,誰來償還家庭剩餘的債務以及保障家人未來的生活?
想清楚這些問題,我們就會發現保險其實都可以解決上面的這些問題。
05說在最後
保險利用高槓桿的金融屬性,花費較小的代價撬動高保額的保障,抵禦我們一生隨時可能發生的風險,它本身不能讓我們生活的更好,只能保障我們的生活不被改變。
而我們之所以對保險有那麼大的偏見,除了保險公司的宣傳和代理人不專業的「誤導」等外在因素,也有自身對保險完全不了解的內在原因,很多人怕的不是保險本身,而是怕買錯買貴。
這才是整個行業的痛點以及急需改進的地方。
如果你對保險還是一頭霧水,怕買錯買貴,歡迎關注飽險思,我將從小白的角度闡述我理解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