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對於辮子是深惡痛絕的。
」對我最初提醒了滿漢界限的不是書,是辮子,這辮子是砍了我們古人的許多人頭,這才種定了的,得到我有知識的時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這是魯迅在《病後雜談之餘》中寫的文字。
魯迅到日本留學,屬江南班,他是這個江南班剪掉辮子的第一個人,剪掉辮子的魯迅頓感十分輕鬆,用他的話說:"不亦快哉!」他說「我覺得革命給我的最大好處,最不能忘的是我可以從此昂首露頂」我們上學時候學過他的「在仙臺」這篇課文,裡面他也曾經譏諷「頭頂上高高的」富士山「。
可是,民國初時期,仍有很多遺老遺少不肯剪掉自己的辮子,他們認為這是對祖先之大不恭敬,其實,清朝二百多年的統治,早已讓當時的人們忘記了自己祖先的樣子,認為留辮子才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樣子。從漢代到魏晉,從唐宋到明代,漢族人的服飾都是非常符合主流審美觀的,唯獨到了滿族統治的清代,男人都要留辮子,而且要「剃一點,留一點,才可以算是一個正常人了」今天來看,舉國上下的男人拖著一條長辮子真的是夠滑稽可笑。
當初,清朝統治者當初野蠻強迫漢人剪髮留辮曾經遭遇過激烈的反抗,顧炎武的斷髮詩說過「一旦持剪刀 ,剪我半頭禿;華人髡為夷,苟活不如死」。這些有志之士把它看作奇恥大辱,甚至好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可是,幾代人過後,人已經習慣了留辮子的樣子,就認為留辮子才是正常的。
由此,我想到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是不是早已習慣的某些事物,我們想當然的認為是天經地義的,是理所當然的就應該是這樣的,魯迅去日本留學見識了」新鮮的事物「 ,加上他讀書多博學多識,明白的道理也多,意識到了美和醜,但我認為,他是因為有思想有人文主義精神,才是他意識到」所見未必合理「的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