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掛職與任職」一般是在政府系統內:
一般我們談到的「掛職、任職」,或者是了解到的「掛職、任職」,大多數是發生在政府系統內。或者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反正就是國家的、公家的。「掛職、任職」是極少用到私人公司企業的,如果有私人公司企業使用「掛職、任職」,是有點逾越規矩了的。
二.「掛職與任職」的區分:
1.掛職:
所謂掛職,是一種時性任職行為。即在不改變該幹部行政關係的前提下,即在不改變其原來單位、原來職務的前提下,委以具體的職務到其他地方來培養鍛鍊一段時間。這個「一段時間」,一般是幾個月至一兩年不等。掛職有上掛、下掛、平掛之分,即到上級機關、下級機關、其他平級關機去「掛職」。
2.任職:
所謂任職,是實實在在的擔任一種職務,是長期性的,有公家的和私人的之分。相當於政府系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來說,任職是指任免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命某一同志擔任某一職務,是長時間的,具有穩定性的,不是臨時性的。相當於私人公司企業來說,任職就簡單多了,就是公司任命該職員為任一職務。
三.「掛職與任職」的使用,上至省級,下至村鎮:
1.高級幹部的「掛職鍛鍊」:
一般給我們的印象和感覺,「掛職與任職」一般都是使用在高級幹部身上,至不濟也是使用在廳級、處級科級幹部身上。而且「掛職」多與 「鍛鍊」一起使用,即到某某單位「掛職鍛鍊」。比如某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掛職某縣的副縣長;比如某高校的校長,掛職某市的副市長;比如市直機關人員,去下面縣區掛職做副局長。
2.村鎮幹部的「掛職鍛鍊」:
現實生活中,「掛職」、「掛職鍛鍊」已經不是高級幹部的專利。現在在鄉鎮基層,也有了不少的「掛職鍛鍊」幹部。比如縣區下派的人員。到鄉鎮政府掛職副鄉鎮長、黨委委員;也比如年輕的村幹部、社區幹部,到鄉鎮政府掛職,一般是掛職各科室工作人員,時間幾個月至一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