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記者出示了買房時籤訂的購房合同,上面加蓋了開發商濰坊萬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公章
自己買的房子,為什麼會被別人抵押了呢,崔先生很費解
自己買的房子,為什麼會被別人抵押了呢,崔先生很費解
齊魯網11月10日訊近日記者報導了壽光的崔先生和幾位親屬投資800多萬購買了一套商鋪,房子早就交付給他們使用,房產證也辦完了,可是,一次偶然的機會,崔先生卻發現房子的土地證卻被開發商抵押貸款了。
原來,崔先生購買的商鋪雖然辦出了房產證,但土地證卻一直在開發商濰坊萬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手裡,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定給業主辦理分割,而是直接進行了抵押貸款。既然如此,崔先生應該如何進行維權呢?
房管局工作人員說,既然土地證被抵押,那麼崔先生的商鋪便無法辦理房產證,應該取締。老問題沒解決卻又出了新麻煩,崔先生犯了難,自己買的房子,什麼時候才能真正屬於自己呢?
辛辛苦苦花錢買到的房子,最後結局是「剪不斷,理還亂」,開發商無疑是最大的責任主體,業主買的房子,於情於理,也不該背著業主去辦抵押,不過,作為主管部門,又在監管的角色上發沒發揮作用呢?
記者查閱相關文件了解到,辦理土地大證的抵押貸款,需要經過層層審批,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便是拿到國土部門出具的「他項登記證書」,只有拿到這項審批,開發商才能進行抵押,銀行才會放貸。
為了了解相應的情況,崔先生找到了壽光市國土局。開發商是否拿到了審批文件呢?記者了解到,該登記確實是國土部門出具,但國土部門解釋稱,因為當時開發商在辦理時隱瞞了房屋已經銷售的事實。
對此,崔先生質疑,他們在2013年3月份就已經交清房款,並拿到了房子,這一點房管局系統裡都有房屋網籤的信息,否則,他們根本不可能辦出房產證。國土局在審批他項登記時,究竟有沒有深入調查一下呢?
記者了解到,壽光市國土局和房管局僅一牆之隔。最終,國土局工作人員給出答覆,希望業主找開發商協商,他們無能為力。
找了一大圈,最終得到的答覆是,這事還得業主自己走法律程序解決。如果開發商能遵規守矩,業主類似的麻煩是不是可以避免呢?如果相關的房管、國土都能把好審批關,類似的麻煩是否能少一些呢?
面對800多萬買來的問題商鋪,為了找到解決辦法,崔先生再次找到了開發商濰坊萬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由於開發商無法給出具體時間表,崔先生提出了賠償的要求,最終雙方沒有談攏,開發商方面表示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於崔先生的遭遇,記者諮詢了律師。律師介紹說,從現有的情況來看,開發商、國土局等多部門均存在違規的情況。開發商的違規是抵押,國土局沒有核實,銀行方面也存在審查不嚴的問題。
面對目前的困局,崔先生表示,他已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