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桌子用途非常廣泛,是家庭生活的必需品,故桌子的種類和形制也十分豐富。方、圓、長、短,大、小、高、矮,不一而足。《魯班經匠家鏡》中所列出的桌子種類就有「桌(抽屜桌)、八仙桌、小琴桌、棋盤方桌、圓桌、一字桌、折桌、案桌」等近十種,實際上桌子的種類和名稱遠不止此。
其中最常用、最普通的便是方形與長方形木桌或油桌。因為它們造型簡潔,結構合理且堅實耐用,故長期以來深受各個階層的喜愛。現在南方地區仍常見的條桌、八仙桌等,造型上便與明式桌子非常相似,有的幾乎完全一樣。從桌子的結構設計看,明代家具藝人在總結傳統經驗的基礎上又有很多創新和發展,其中比較典型、比較新穎的結構形式如桌面下施以霸王棖、羅鍋棖加矮老、加屜、一腿三牙及腿棖採用裹腿做與劈料做等等。屜桌的流行與榫卯結構的複雜精巧是這一時期桌子發展的重要特點。
明式與清式方桌的大小形制一般比較固定,但細部結構變化較多。桌面主要有噴面、渾面(四面平)和加面心三種,腿棖結構變化豐富,其中比較流行的如一腿三牙羅鍋棖,羅鍋棖加卡子花或加矮老,無束腰攢牙,挖角牙,裹腿,劈料及霸王棖等。尺寸小的俗稱「四仙桌」、「六仙桌」,較寬大的則稱「八仙桌」,尤其是後者在全國各地均很常見,不少地方至今仍能見到典型的明式「八仙桌」形式。這種桌每邊可坐二人,四邊合坐八人,「八仙」之名即取於此。方桌中還有一種兩用形式,即把桌子的腿做成上下可拆卸或摺疊的兩部分。將下部活腿去掉或摺疊後可在炕上使用,安上或撐開活腿後可置於地上成為高方桌。高低兩用桌的流行主要是在北方地區,是為適應炕床(冬)、地面(夏)雙向生活而設計的一種新品種。
酒桌多是一種小型長方桌,其前身應是唐宋以來流行的四足炕桌與炕案。這種酒桌一般做得都比較雅致,桌面與腿足常採用案形結體(尤其是夾頭榫形式更多見),桌面下有的設計成雙層隔板或屜桌形式,用以放置酒具。明式酒桌較流行,前後面一般不加橫棖,即使有也多採用高拱羅鍋棖,以不妨礙腿足伸縮為準。兩側以施雙橫棖最常見,既利於增強桌子的穩固性,又使桌子下部不至過於空虛。酒桌在清代康熙以後開始減少,滿清貴族的傳統炕居生活方式使炕床(榻)、炕桌、炕幾類明顯增加,而多用型的圓桌、半桌、小條桌等也使酒桌失去了流行的社會條件。
明清圓桌常常由兩張半圓桌拼成,也有整面的摺疊圓桌和獨腿圓桌等。半圓桌也可以單獨靠牆放置,稱「月牙桌」或「半桌」,桌下施在三足或四足。摺疊圓桌在繼承傳統工藝的基礎上又不斷改進摺疊技巧。除交足式的摺疊圓桌外,還有一種「活腿摺疊圓桌」。這種桌的四足組成三個支撐點,其中兩足先以摺疊方式固定於面板之下;另兩足上部做出榫頭(高度較前兩足要矮一些),足間連以橫棖,其中一足(下端常不著地)併入先前兩足中的一隻,也以鉸鏈做成可自由開合形式。當後兩足打開時(與前兩足呈直角),外側一足的榫頭正好嵌入桌子事先做好的卯孔內;四足合攏後面板便可順足折下。這種摺疊圓桌在近現代的民用家具中更為常見,使用起來十分方便平穩。獨腿圓桌多是由一束腰形腿居中支撐,腿下部有的作喇叭形圈足,有的作分支的三岔足或四岔足等。這類獨腿圓桌在清代十分流行,像故宮所藏的清式「紫檀漆面圓桌」。桌面直徑118.5釐米,通高84.5釐米。桌用紫檀木製作,犀皮漆面心。桌面以下安裝鏤雕的勾卷紋花牙。面下正中為圓柱式獨腿(這種做法是清代才流行的),分兩節。上節以六組花角牙支撐桌面,下節用六組雕花站牙抵住圓柱。下節圓柱頂端有軸,套入上節圓柱下端的圓孔內,以此軸為支點,套入上節圓柱下端的圓孔內,以此軸為支點,桌面可以自由轉動。
在清代內府檔案中也有此類圓桌的記載,從中可以看出這種圓桌在式樣上參考了廣式的「蕃花獨挺座方面桌」,而進一步將桌面改為圓的、可轉動的新形式。它與明代以兩個半桌拼成的圓桌完全不同,也是上層統治者標新立異的一種體現。此桌從工藝、裝飾風格看應是雍正、乾隆時期的作品。用犀皮工藝裝飾大型桌面在歷代家具中也是極為罕見的形式。
長桌(也稱條桌)和通常所說的案(如平頭案、翹頭案、架几案等)都屬於形體較為狹長的高桌類。一般將腿與面板齊頭安裝的稱桌,腿足縮進安裝的稱案;但案的形式更在於兩頭長出較多或有上翹的卷邊等,具體形制各有不同,而且普遍不加屜。明式長桌與長案主要以簡練疏朗見長,部分作品也頗有富華之氣;清式作品在造型上並沒有太大變化,但裝飾風格則追求豪華、繁細,外觀上與明式桌案有著一定差別。
畫桌、書桌、畫案、書案、奏案等皆是依其使用方式而得名,是供人作畫、看書、寫字與辦公的家具。其尺寸一般都很寬大,便於擺放書卷、用具和公文等。它們之所以區別為桌、案,也是由腿足的安裝部位和板面形制而定。明代的桌案棖、牙尚簡,榫板起線而很少雕花,注重結構的合理與堅實耐用,板面多採用四面平或噴面等做法,羅鍋棖、霸王棖、夾頭榫等形式很流行;清代製品在雕磨和裝飾工藝上不斷創新,形體普遍厚重粗壯,板面嵌石、嵌木的風氣很盛行,裝飾花紋崇尚博古圖案和仿洋式的蕃蓮花草等。
總的來看,明、清桌案在製作工藝和裝飾風格上各具特色,它們在追求家具的形體美、做工美和裝飾美的同時,又都遵循著家具的藝術性服務於實用性的原則。例如吃飯、寫字的桌子要求其平正,邊沿不宜翹頭或雕花,高度、大小要適合人體的坐姿及具體的使用方式;書案、畫案等要求其寬長;香案、條案等則求其精美雅……
文 ✎網絡 編輯 ✎ 「明清家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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