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個老早之前的同事吃了頓飯,問他近況怎麼樣,他說還好,就是不怎麼招人喜歡了。
這話我沒聽明白是什麼意思,於是問了一句。
他說自己在新的單位表現都不錯,也得到了領導的賞識,不管是工作安排上面,還是在薪酬福利方面,對自己都會有所傾斜。
我說這是好事啊,能發展得更好,不是應該很開心嗎,什麼叫不招人喜歡呢?
他說主要是不招某些同事的喜歡。
大部分同事還是挺好的,能夠跟自己打成一片,可是總有那麼些人,不管你怎樣對他們好,好像對方就是看不中自己,總覺得自己能夠得到領導賞識,是走了什麼歪門邪道。
看著他也就工作了才兩三年時間,我也沒想特別地去安慰他,只是對他說,這再正常不過了。
第一,你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喜歡你,你做不到,就算你做得到,別人一樣不會喜歡你。
第二,你要知道你越是優秀看不慣你的人就越多。因為你越優秀就顯得對方越白痴,而如果你們之間有利益的糾葛,那他一定會想辦法擠兌你。
你的任何事好在他們看來,不過是一種挑釁和威脅,是一種赤裸裸的炫耀。
我們在面對不同的個體時,每個人給出的反應是不盡相同的。能夠友好相處再好不過,可如果沒辦法做到這一點,那麼自己要做的,不是想辦法去討好他們,而是懂得放手。
你之所以要放手,就是因為那些極力排擠你的人,從本質上來講,已經不如你了。以你現在的層次,沒必要再去和他們做強制性地融合。
當你爬得越高,看不慣你的人越多,就越能說明你的層次在進步。能夠和你達到同頻的人越來越少,但你的個人成長也越來越成功。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越往上走,能夠相互賞識的人就越少,而往往是這些少部分人掌握著大部分的財富。
所以你要做的不是去盡力討好那些人,而是懂得怎樣適應現在的層次和圈子,你只需要與你同頻的這些人搞好關係就足夠了。
生活就是這樣,你需要與周圍有交集、有聯繫,但更主要的還是應該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只要你不做壞事,自己能夠活出自我,就對得起自己了。至於別人,你只要不害他們,就談不上對不起。
這些不過是一些職場裡的常識,可有些人,尤其是年輕人初次碰見,都會對此有些上心。
既然如此,不過看看那些混跡職場多年的人,總結出來的一些職場心得吧。裡面有很多的道理,可能就一句話,就讓你有種似曾相識,然後恍然大悟的感覺。
所以說還是要多讀書,自己可以沒經歷過,但不能不知道。知道了,若碰見了,也就釋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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