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點資產存2宗違法行為遭證監會處罰 法定代表人秦威遭罰120萬

2020-12-21 中國微山網

近日,證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98號)顯示,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點資產」)存在兩宗違法行為,遭證監會處罰,同時還有時任原點資產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秦威遭罰。

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原點資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原點資產控制使用帳戶情況

原點資產控制使用「原點資產」「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點2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鵬華資產-中信證券-鵬華資產原點3號資產管理計劃」「鵬華資產-中信證券-鵬華資產原點5號資產管理計劃」「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點6號基金」「深圳平安大華匯通財富-平安銀行-平安匯通搏股通金16號(原點資產)主動管理資產管理計劃」「劉某強」「李某鳳」「於某珍」「孟某興」等帳戶(以下統稱「原點資產」帳戶組),交易決策由原點資產負責。

二、原點資產實際控制「原點資產」帳戶組持有「用友網絡」等股票比例超過5%未公告及限制轉讓期交易的情況

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原點資產通過「原點資產」帳戶組在交易「用友網絡」「益佰製藥」「東軟集團」中存在持股比例達到5%時,沒有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進行信息披露,且在限制轉讓期內持續買賣相關股票的情形。

(一)交易「用友網絡」情況

2015年4月21日,原點資產持有「用友網絡」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7月6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8.5%。

(二)交易「益佰製藥」情況

2016年7月11日,原點資產持有「益佰製藥」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8月26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6.39%。

(三)交易「東軟集團」情況

2015年12月21日,原點資產持有「東軟集團」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2016年1月19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6.84%。

此外,原點資產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秦威是對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開戶資料、銀行流水、證券交易所統計數據、交易終端信息、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或情況說明、相關協議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證監會表示,原點資產的上述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條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百零四條所述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一、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3隻股票超比例持股未信息披露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秦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二、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3隻股票在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秦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證監會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罰款總計720萬元,對秦威罰款總計120萬元。

資料顯示,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註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秦威。公司專注於二級市場投資,經營範圍包括資產管理、投資管理(除股權投資及股權投資管理)。

相關規定:

《證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證券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下為原文: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原點資產、秦威)〔2020〕98號

當事人: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點資產),住所:上海市世紀大道1600號。

秦威,男,1979年7月出生,時任原點資產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住址:北京市通州區。

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原點資產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並要求聽證。應當事人原點資產、秦威的要求,2020年9月17日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原點資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原點資產控制使用帳戶情況

原點資產控制使用「原點資產」「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點2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鵬華資產-中信證券-鵬華資產原點3號資產管理計劃」「鵬華資產-中信證券-鵬華資產原點5號資產管理計劃」「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點6號基金」「深圳平安大華匯通財富-平安銀行-平安匯通搏股通金16號(原點資產)主動管理資產管理計劃」「劉某強」「李某鳳」「於某珍」「孟某興」等帳戶(以下統稱「原點資產」帳戶組),交易決策由原點資產負責。

二、原點資產實際控制「原點資產」帳戶組持有「用友網絡」等股票比例超過5%未公告及限制轉讓期交易的情況

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原點資產通過「原點資產」帳戶組在交易「用友網絡」「益佰製藥」「東軟集團」中存在持股比例達到5%時,沒有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進行信息披露,且在限制轉讓期內持續買賣相關股票的情形。

(一)交易「用友網絡」情況

2015年4月21日,原點資產持有「用友網絡」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7月6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8.5%。

(二)交易「益佰製藥」情況

2016年7月11日,原點資產持有「益佰製藥」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8月26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6.39%。

(三)交易「東軟集團」情況

2015年12月21日,原點資產持有「東軟集團」股份達總股本的5%,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同時繼續買賣該股票,2016年1月19日持股比例達到最高值約6.84%。

原點資產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秦威是對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開戶資料、銀行流水、證券交易所統計數據、交易終端信息、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或情況說明、相關協議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原點資產的上述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條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百零四條所述違法行為。

原點資產、秦威在其申辯材料中提出,完全認同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並虛心接受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將積極足額繳納罰款,全力配合證監會的工作。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我會決定:

一、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3隻股票超比例持股未信息披露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秦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二、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3隻股票在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秦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罰款總計720萬元,對秦威罰款總計120萬元。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帳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

2020年11月16日

相關焦點

  • 原點資產違規舉牌3家上市公司 專家稱是典型「蒙面交易」
    本報記者 王 寧證券交易違法違規現象多種多樣,但監管基調從未改變。近日,證監會網站發布了對上海原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點資產」)的行政處罰書,列舉了原點資產對3隻個股的兩項違法違規行為,即:舉牌未信息披露和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行為。
  • 百年人壽泰安中支2宗違法遭罰 違法編制虛假材料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9日訊 11月17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泰銀保監罰決字〔2020〕11號)顯示,經查,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年人壽」)泰安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2宗違法違規行為:編制虛假材料,虛列「業務及管理費-會議費」套取費用。
  • 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5宗違規遭罰76萬 虛報瞞報資料
    原標題: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5宗違規遭罰76萬 虛報瞞報資料   央行網站昨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 新國都子公司嘉聯支付遭罰941萬 現場檢查4宗違規
    新國都子公司嘉聯支付遭罰941萬 現場檢查4宗違規
  • 存無法兌付風險?延安必康償債能力遭質疑!因涉嫌違規信披遭罰
    延安必康可謂是「麻煩」纏身,淨利潤同比下滑97%,因涉嫌多項違規信批遭罰,如今債務纏身的延安必康償債能力也遭到了質疑。12月10日,深交所發布《關於對延安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兌付公司債「18 必康 01」本息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無法按期兌付的風險。存無法按期兌付風險?
  • 牧原股份近三年7次違法違規遭罰 其中環保處罰3起
    證監會要求牧原股份補充說明並披露,公司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最近36個月內受到的行政處罰情況。 回復顯示,近3年,牧原股份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受到行政處罰7次,合計遭罰14.63萬元。其中,牧原股份遭環保處罰3次,罰款8.00萬元。
  • 和合資管募集27億元未依法備案 董事長袁錦瀅等遭罰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5日訊 中國證監會山西監管局近日公布的「和合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發行資產管理計劃未履行備案程序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和合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合資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8年1月18日至6月30日,和合資管發行23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募集資金共計27.13億元,涉及投資者1222名,均未依法依規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
  • 百年人壽大連西崗電話銷售中心違法遭罰 欺騙投保人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日訊 4月1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大連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大銀保監罰決字〔2020〕11號)顯示,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百年人壽」)大連西崗電話銷售中心存在以下違法事實:部分保單存在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問題。
  • 無錫小天鵝電器違法建設遭罰20萬
    無錫小天鵝電器違法建設遭罰20萬 字號:TT 2020-12-23 09:03,該公司廠區部分建築涉嫌存在違法建設。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無錫市新吳區城管局對無錫小天鵝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天鵝電器」)罰款20.82萬元,該公司廠區部分建築涉嫌存在違法建設。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錫新綜執案字[2020]第2007030122號。
  • 永安財險綿陽違法遭罰 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撤銷分支機構
    永安財險綿陽違法遭罰 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撤銷分支機構
  • 人保財險青島分公司2宗違法遭罰60萬 虛列增值服務費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日訊 3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51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人保財險」,港股簡稱:中國財險HK.02328)青島市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虛列增值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
  • 無錫小天鵝電器違法建設遭罰20萬 為美的集團子公司_個股資訊_市場...
    無錫小天鵝電器違法建設遭罰20萬 為美的集團子公司
  • 深圳農商行八宗違法遭罰260萬 重大關聯交易審批存漏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4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深銀保監罰決字〔2020〕11號)顯示,深圳農村商業銀行存在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強制休假及重要崗位輪崗執行嚴重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
  • 天津華潤萬家福州道分店違法遭罰 保鮮袋不明碼標價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對其下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將依法作出10萬罰款的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 輔仁藥業存多項違法被罰120萬元 實控人朱文臣遭10年證券市場禁入
    中華網財經10月26日訊 今日*ST輔仁(600781.SH)發布公告,近日,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輔仁藥業)》和《中國證監會市場禁入決定書(朱文臣)》。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輔仁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查明輔仁藥業存在多項違法事實,決定對輔仁藥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輔仁藥業」)處以120萬元罰款;對輔仁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輔仁集團」)處以60萬元罰款;對輔仁藥業時任董事長朱文臣處以150萬元罰款;並對其他當事人採取相應罰款。
  • 仁和藥業:子公司銷售劣藥又遭罰 溢價74倍向實控人轉讓虧損資產
    來源:新浪財經12月15日,公司子公司中方醫藥因銷售通宣理肺片劣藥遭罰,被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處罰,這並非公司子公司第一次被罰,此前,公司子公司因涉嫌虛假宣傳、產品抽檢不合格、銷售劣藥等原因多次被罰。
  •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珠海中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劉錦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珠海中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珠海中富、劉錦鍾、宋建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當事人韓惠明進行了陳述和申辯,但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 利寶保險重慶2宗違法遭罰 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7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重慶保監局對利寶保險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利寶重慶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渝銀保監罰決字〔2020〕2號顯示,經查,利寶重慶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套取資金和虛構中介業務套取佣金的違法行為。
  • 深圳農商行旗下銀行違法遭罰 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
    原標題:深圳農商行旗下銀行違法遭罰 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昨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桂人銀罰〔2019〕3、4、5號)顯示
  • 百年人壽黑龍江電銷中心違法總經理遭罰 欺騙投保人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8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銀保監罰決字〔2020〕20號)顯示,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電話銷售中心存在兩宗違法違規行為:在電話銷售中隱瞞保險條款重要內容;欺騙投保人。焦明曉對以上行為負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