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種觀點和大家分享:
是京東的一次故意的營銷方式,通過設置錯誤的價格引起消費者關注
確實是京東的錯誤,所以京東及時止損,發聲明召回發貨的產品
那麼,到底是故意營銷?還是出錯導致呢?這方面確實值得我們去深思。我以為自己故意營銷的可能性不大,畢竟這一次的損失不小,關鍵是一種「負面」損失,京東沒有必要自己通過「傷敵三百,自損一千」的做法,來讓自己有損失。
而且,通過一些消息,京東這一次的損失高達7000萬,為了一個錯誤,導致24萬件烤箱問題而做出營銷,應該沒有這種必要。那麼,如果是項目組出錯導致,到底這件事京東的處理靠不靠譜呢?
這一次,京東需200元滿減優惠券設置成無門檻,面對此,京東表示「建議下單客戶能夠選擇取消訂單,我們願意提供50元/單的補償。」至於損失以及項目組被開除,京東表示沒有此事。
我們回過頭來,好好的嘮嘮這事——京東不管有意還是無意,終究是有損失了,因為部分訂單已經發貨,雖然有消費者同意取消訂單,但是損失確實無法完全彌補京東的這一次做法還是比較恰當的。
但是存在一定的問題,就是有的人被鎖單,有的人已經發貨,做到公平公正,確實有點困難這件事看似平息,但是卻也折射出網購中,平臺所行駛的權利,以及合同的契約精神,我們真的要講究人情?還是履行合約?這些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