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標誌著家暴行為進入法律監管範疇。各地通過出臺相關保護法、設立家暴庇護所、提供調解及法律援助、核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方式加大對受暴者的保護力度。近年來,隨著社會各方持續發力,「家庭暴力絕不是家務事」的觀念已深入人心。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各地對家暴行為都有哪些管理辦法?受暴者可以如何尋求幫助?
細化家暴定義,明確通過網絡實施侵害行為的也是家庭暴力;完善強制報告制度,將因年老、殘疾、重病、受到強制、受到威嚇等原因無法報案的人員納入保護對象;豐富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可以申請多項保護措施、法院分批多次作出……廣東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廣東省實施lt;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gt;辦法》,從臨時庇護、社會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環節,為受害人提供救助,覆蓋臨時食宿、法律需求、心理服務、困難幫扶等方面。
許多受暴者可能會因取證能力不足、害怕家屬受到暴力威脅等原因,不敢尋求法律援助。對此,四川成都中院下發《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規則(試行)》,降低受害人舉證門檻,只要法官確信存在暴力行為即可;通過頒布「禁止施暴令」「禁止騷擾令」「遷出令」「禁止聯絡令」「遠離令」「禁止查閱令」「限制探望權令」等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施暴者的多種行為,保護受暴者及其親屬的人身安全。
作為反家暴救助中的重要一環,庇護所可以提供一個臨時棲身之地,讓受暴者暫時脫離暴力環境。
內蒙古赤峰婦聯協調推動公安部門在基層派出所建立反家暴投訴站,與司法部門共同在基層司法所建立161個婦女兒童維權站,推動民政部門在全市建立11個反家暴庇護所,與基層法院共同推動家事審判和訴調對接等工作。
江蘇常州通過「部門聯動 連鎖酒店 社會組織」的聯動合作,成立了全國首家綜合運用多種社會力量開展家暴庇護和反家暴綜合服務的家庭暴力社會庇護點,受暴者可以就近選擇庇護酒店。
對待家暴案件,社會關注焦點和救助手段主要集中在受暴者身上,而施暴者除了接受依法處置外,很少接受專業的心理矯治。對此,常州婦聯與看守所合作,將強制心理幹預納入在押施暴者幫教內容,逐步擴大幹預範圍。在押施暴者回歸社會後,相關信息將被同步錄入常州 「幸福e家」婚姻家庭智慧治理平臺,有關部門介入跟蹤關注和後續評估,及時消除婚姻家庭隱患。
如今,一些智慧管理平臺可以使受暴者不出家門就能獲得線上幫扶。
廣東深圳寶安開發了全國首個「家事情感糾紛智慧調處平臺」,實現家事情感糾紛調處全過程數位化記錄、全流程信息化查辦。平臺將案件自動分撥給主要業務部門協同處置,形成案件上報、任務自動分撥、分類處置、回訪跟蹤全流程智能化閉環管理。同時案件處置責任到人,在線可查,根據處置情況、跟蹤督辦進行量化考核。
浙江義烏在全國首創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對2017年以來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被判處刑罰的、被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的、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員進行登記並實時更新。查詢人通過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對象身份證信息、申請書、真實性和保密性責任書等材料,經審核後可查詢對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相關記錄,一年可查詢兩次。
義烏家暴信息查詢系統。來源:義烏市政務數據共享查詢平臺截圖
小貼士:遇到家庭暴力,我們該怎麼辦?
1.就近求助。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2.報警。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並根據家庭暴力情節輕重,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出具告誡書、治安管理處罰。
3.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除了禁止實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護令還可以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以及其他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4.尋求臨時庇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到政府設立的臨時庇護場所獲得臨時生活幫助。
5.申請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務,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6.撥打熱線電話。可以撥打婦聯組織的「12338」婦女維權熱線、司法行政機關的「12348」法律諮詢熱線等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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