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5月29日訊(記者 李成輝)5月29日,農業農村部發布公告,公布了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記者注意到,《目錄》首次明確了家養畜禽種類33種,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鶓、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養動物,但並沒有列入《目錄》。「《目錄》屬於正面清單,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於野生動物,並不意味著不能養。」農業農村部負責人介紹, 《目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有關「狗是否列入《目錄》」的意見中,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係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韓國《畜產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還應看到,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於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
對於養殖戶們普遍關心的補償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已出臺,對在養野生動物處置、養殖戶補償、轉產轉業等作出安排,各地還將陸續出臺相關政策。
[責編:胡元媛]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