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學佛者要學習佛法,首先就得認識三寶、四聖諦及十二因緣。
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最先觀察的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到我們感受到有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實際上這其中無有主宰者、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裡?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呢?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
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
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這句話的意思是:有這樣的東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生起;有這樣的東西消滅,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消滅。
⑴無明
我們迷惑無知,對善惡因果不明白,於佛法僧三寶不明白,也不知不覺,這就稱為「無明」。在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過去世煩惱的總稱。
⑵行
因為無明使我們迷惑,發動心驅使身,口,意造業,此稱為「行」。此造作產生將來的果報,既是我們今世所受的善惡諸業的果報,所以「行」就是業報,使我們投胎輪迴生死。
現在果
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苦果
⑶識
眾生前生死時,名色(精神與物質)的活動散滅,而轉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動。好像前世是人,死後轉生為烏龜,那做人的精神活動就滅,轉變成為烏龜的精神活動。因惑業導致,此「識」重新入胎。此「識」與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處特別指入胎的「識」。在南傳佛教只說為「識」,大乘佛教唯識宗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死後,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識繼續活動,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陰身,它能夠入胎。
⑷名色
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識」入胎後,身軀及精神組成胞胎。胞胎漸漸長成,物質的身軀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動也慢慢產生知覺。在這成長的過程中,當它六根還沒圓滿生成時,精神活動成為「名」,身軀的生長稱為「色」。實際上現在我們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稱為「名」,身軀稱為「色」;但當胎兒生長時,六根未具,精神與物質的活動,稱之為「名色」。這是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而特別給予的名稱。
⑸六入
名色慢慢生長,六根生出來後,就有「六入」。因為我們從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稱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從此生起,像樹根能長出樹木,故稱為「六根」。六根成長依胞胎,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此時六根就完全具足。
⑹觸
根、塵、識和合的心理作用,成為「觸」。此事一個心理作用,成為「心所」,並非兩個東西接觸之意。胎兒從母胎中出來後,六根就接觸到外境。胎兒一出世,第一個接觸外境的是身觸,而第一個受是苦受。同樣的,眼、耳、鼻、意,與外境接觸時,也產生眼觸,耳觸、鼻觸、舌觸和意觸。由識至受皆由過去業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⑺受
有了這個觸後,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舍受。十二因緣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一直到「受」,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需所要,是因為過去無明造業,現在承受到果報,而使我們擁有之。
⑻愛
我們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因為有了受就有「愛」,對這個受染著、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讓它看東西,肯定它受不了,會覺得很辛苦。眼睛整天愛看東西,對境界貪愛不以受為苦,使我們對這個貪愛產生種種的執著。此貪愛有很多種,主要有兩種:一者是境界愛,比如我們對於所看到的東西起愛染心;二者是自體愛,即是我們貪愛有一個「我」,貪愛這個身體是「我」。由此貪愛引發一切煩惱而起種種造作。
⑼取
由於這個貪愛心加深執著,不願意舍離,稱為「取」。不止不願舍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即是希求將來有。取可分為四種:
一者 欲取:
即是我們執著,希望獲得更多自己貪愛的東西,稱為欲取。
二者 見取:
對於我們的知見、思想起貪愛,追求更豐富的知識,認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優勝的而執著它,稱為見取。
三者 戒禁取:
此亦是一種貪愛,執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脫,能得福報等等。
四者 我語取:
此是對我的貪愛。這些執著都是貪,是我們過去的業習,現在顯現出來。比如你有抽菸得業習,現在眼前有一隻香菸,就對他起貪愛;沒有抽菸業習的人,就無此貪。
我們過去有種種業習,現在境界當前,就起種種貪愛。在這十二因緣中的「愛、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無明」之心。無明有貪、瞋、痴等種種的煩惱,但是此十二因緣中特別指的是貪愛,它最嚴重,可以引發業力形成將來的果報。因為我們渴求、貪愛、使到將來它形成果報,固在十二因緣中,貪愛佔很重要的位置,因「愛、取」故生將來「有」。
⑽有
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稱為「有」,這個「有」又稱為「三有」。
一者 欲有:既是欲界的業報;
二者 色有:既是色界的業報;
三者 無色有:既是無色界的業報。
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之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
⑾ 生
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⑿ 老死
有生故,將來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說五蘊之十二因緣相續,無有窮盡,它形成一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就是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為造業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識;因為入胎,名色就展開活動,它擴展、擴大,就產生了六入;胎兒的六根圓滿後就出世,然後與外面的境界接觸;根、塵、識和合產生觸的心理,有了觸就產生受,過去我們貪愛的業習就會引發出來,愛即生;愛加深就有取,使我們希求它再來、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將來的業,促使我們再來生,再來死。
這十二因緣就是有情眾生的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它的流轉並不是直線式,而是一個輪轉。既是過去的無明,造成現在的受;現在的無明,就是愛、取;現在的愛、取,就是下一世的無明,它一直循環不息,周而復始。在十二因緣中,我們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業;造業後我們就要受業的果報--苦果。在受苦果的當中,我們繼續迷惑,繼續造業,造業後又再受報,這樣的循環作用,稱為十二因緣的流轉。
那麼,緣起法之共同性又是怎麼樣的呢?請看續文:觀察十二因緣的流轉。
美編 | 璐希
責編 | 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