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澎湃新聞等媒體報導的「杭州一擦鞋店收費35元洗破限量球鞋,被判賠2.19萬元」的新聞,中洗委也對此發布了洗滌預警(紅色),此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高價限量版球鞋和極低的洗滌費反差,遠高於出廠價的賠付價格,引起了社會上的兩級爭論。有的人覺得洗壞了就應該賠,還有人認為,收了這麼少的洗滌費,卻要承擔這麼高的賠付,不太合理。那麼,事情的經過究竟是怎麼樣的?法院是根據什麼進行的判決?中國洗衣信息中心緊急聯絡到了洗衣店的負責人劉先生(化名),並對他進行了採訪。
問:劉先生您好,這雙鞋子收的時候,您是否知道它是限量款呢?
劉先生:我們不知道它是限量款,我們只認為他就是一雙普通的鞋子。類似這個款式的鞋子我們也洗過,我們收的時候認為這雙鞋子最多就是兩三千元的。顧客也沒有說他的鞋子很貴重,是限量款。
問:那您是如何進行洗滌的?
劉先生:這個鞋子我們就是用最輕柔的方式洗滌的。洗的時候我用最軟的洗滌刷在鞋面用很小的力度輕輕一刷,我就發現這個面料好像壞了,但是當時我有一點不確定,認為可能就是這種類型面料。因為有的面料在洗滌過程中,它因為膨脹而會產生變形,看著像壞了,等乾燥後就會恢復。所以呢,我也是有一種僥倖心理,認為這雙鞋也是這種面料,所以也用最輕柔的方法洗了另一隻。兩隻洗滌過程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樣的,所以我當時也考慮可能這種面料性質造成的,乾燥後就會恢復,也沒有太驚慌。但是乾燥以後發現,還是沒有恢復,這個鞋子面兒是真的損壞變形了。
洗滌後的鞋面
問:鞋子洗出問題以後,是怎麼解決的?
劉先生:鞋子是10月2號送來的,10月5號是鞋子的主人和媽媽一起來取鞋的。當時我們就給他們看了這雙鞋子。因為鞋面已經不好了嘛,我們就和顧客商量,說這鞋的面兒壞了,我們給您換個面可不可以?顧客說,那就先換一隻看看吧。但是提出不能兩隻鞋都放在店裡,先留下一隻換鞋面看看效果,如果效果好,再拿另一隻來換。所以顧客就先拿走了一隻沒換面的鞋,剩下一隻留在我們店裡讓我們去換鞋面,我們就把這隻鞋破損的網面給換了。
更換鞋面前
更換鞋面後
問:您的意思是換鞋面這個事情是顧客允許的是嗎?
劉先生:是的,肯定是徵得顧客同意的,不然怎麼敢換呢。
問:您與顧客協商換鞋面,有填寫單據嗎?
劉先生:沒有請顧客填單據,是口頭協商的。
問:我們注意到,法院的判決書裡說,顧客10月5日取鞋時發現二隻鞋面均被洗壞,其中右鞋損壞更為嚴重,擦鞋店自行修理並更換了非原裝鞋面,左鞋尚未維修?
劉先生:
不是這樣的。顧客10月2號送洗鞋子,10月5號來取的時候,兩隻鞋子都沒有換鞋面。是經顧客同意後,我們才換的鞋面。從他們送鞋到取鞋一共才3天時間,換鞋面的話,3天時間是不可能完成換鞋面這個工作的,輔料都不一定能夠找得到。
實際情況是10月5號他們到店以後,同意換鞋面我們才換的。顧客留一隻在我們店裡換鞋面,另一隻當時取走了。換這個鞋面我們大概用了半個月的時間,換完以後我認為更換的效果還不錯的,就給顧客打電話想請他們看效果,但顧客的態度就變了,說我們更換了鞋面,鞋子原有風格改變了,就沒有升值價值了。要求讓我們賠償鞋子,36500元。
問:您是什麼時候知道這雙鞋子值3萬多元的?
劉先生:是洗完鞋子顧客來店裡的時候,因為洗的效果不好嘛,顧客告訴我們這個鞋值3萬多元的,我們也是特別震驚,因為沒想到。如果知道鞋子這麼貴的話,肯定收鞋時就要了解鞋子的情況,會更當心一些。
問:後來關於賠償,您與顧客是如何協商的?
顧客提出希望我們賠償購買的價格36500元嘛,但是這麼高的價格,我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這雙鞋子儘管顧客買是3萬多元,但是事先我們並不知道鞋子值3萬多元,以為就是普通正常的鞋子,如果知道價格這麼高,而且是2010年出廠的,肯定收的時候就會非常小心。因為鞋子即使不穿的情況下,時間長了,橡膠,面料什麼的都會老化,收這類鞋我們肯定會提前告訴顧客可能發生的問題,比如說面料容易壞,更容易開膠,鞋內的海綿也比較容易碎,在操作過程中也會更加的小心謹慎。但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就按正常鞋子收,按正常鞋子洗了。後來我們查了這雙鞋出廠價是1880元,和我們收鞋時判斷鞋子的價格是一樣的,所以我們能接受它出廠價的賠償,出廠價和它的質量是相匹配的嘛。
另外就是這雙鞋我們才收了很少的錢。其實我們這雙鞋是5折收的,應該是17.5元,但是也因為顧客辦卡了才打的折嘛,所以我們就還按35元來說。一般來說沒有議價洗滌的情況下,洗壞了是按洗滌費的20倍賠償的。但是我們沒有和顧客說這個,因為畢竟20倍才幾百元,所以我就是說按照出廠價1880元賠償,可以再多付1000元。但是顧客不同意,協商不下來就把我們告到法院了。現在法院是按照顧客購買價的60%判得賠21900元,我們真的也沒有想到會賠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