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格瓦拉同志
婚姻自主權作為人的基本權利之一,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任何人或組織都無權幹預,這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中都是不言自明的常識。然而,在某些天主教國家,離婚現象卻被法律嚴厲禁止,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實在是不合情理。這樣的國家在全球共有5個,而唯一入選的西歐國家,便是愛爾蘭。
愛爾蘭地理位置圖
愛爾蘭,位於愛爾蘭島中南部,東北與英國的北愛爾蘭接壤,東隔愛爾蘭海與英倫三島相望,南臨凱爾特海,西瀕大西洋,面積約7萬平方公裡,人口約481萬,首都為都柏林。愛爾蘭的歷史始於公元前7000年左右,前6世紀開始建立起多個小王國,但始終未能形成統一國家。1541年,愛爾蘭被英國徹底徵服,接受其殘暴統治近400年,直到1937年才贏得獨立。
作為虔誠的天主教國家,從5世紀開始,天主教便成為愛爾蘭的國教,即使遭受英國的殘暴統治,也沒能讓頑強的愛爾蘭人改變信仰(註:英國的國教是聖公會,屬於基督新教的一種)。如今,在愛爾蘭的總人口中,約有92%的國民是天主教徒,而散居海外的約6000萬愛爾蘭裔中,絕大多數也篤信天主教。
愛爾蘭教堂婚禮
由於愛爾蘭人都是虔誠的教徒,因而天主教教義是他們必須遵守、不得違背的「金科玉律」,這點在婚姻觀上體現的最為明顯。按照教義,婚姻具有無比神聖的意義,是男女雙方在上帝面前立的約定,不允許反悔、更改。正是依照這條教義,愛爾蘭政府在1937年頒布法律,規定男女雙方一旦結為夫婦便不許離婚。
禁止離婚法案的出臺,儘管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維護家庭關係的穩定,但並沒有充分考慮到現實難題。畢竟,因年齡、身份或性格差異而導致感情破裂,急切需要走出婚姻「圍城」的人大有人在,但由於受法律的限制,他們的合法需求遭到忽視,顯得很不近人情。況且,絕大部分天主教國家都允許離婚,更讓主張「離婚自由」的愛爾蘭人倍感不平。
對離婚合法化的報導
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爭取離婚合法化便成為一股潮流,並獲得越來越多的支持。在此期間,主張離婚自由的人士經常舉行集會或遊行示威,強烈要求政府在憲法中刪除不準離婚的規定,其規模和次數不斷擴大。面對著洶洶民意,愛爾蘭政府被迫1986年做出妥協,同意以全民公投的方式來決定是否廢除禁止離婚法。
然而,政府的動意卻在社會上引起激烈的反彈,不僅遭到絕大多數傳統人士的反對,而且招致教會勢力和保守政客的猛烈抨擊,甚至有反對派高官公開聲稱:「女人投票支持離婚,就像是火雞投票支持聖誕節(意思是女性這樣做,無異於玩火自焚)。」最終,這次全民公投,因為高達63.5%的選民投下反對票而被否決。
政客嘲諷離婚合法化的報導
雖然遭到嚴重挫敗,但主張離婚合法化的人士卻並非氣餒,此後不斷地改變宣傳技巧、增強宣傳力度,向中立派或反對者闡明婚姻自主權是人的基本權利、合理的離婚行為可以被接受等觀點。雖然過程相當坎坷,但成效卻相當明顯。到上世紀90年代初,同情或支持離婚合法化的人數大幅增加,大有趕超反對者的勢頭。
順應形勢的新變化,愛爾蘭法院在1989年正式承認「法律意義分居」的概念,從而為實現離婚合法化奠定基礎。在民眾的強烈呼籲下,1995年,愛爾蘭再度就廢除禁止離婚法進行全民公投,結果有50.28%的選民投下支持票,從而以不到0.6%的優勢贏得勝利。自此之後,愛爾蘭從法理上正式允許離婚。
支持離婚合法化運動
不過,愛爾蘭雖然通過全民公投廢除禁止離婚法,但並不意味著真能實現離婚自由。拋開傳統觀念的束縛不談,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一旦夫妻想離婚,那麼雙方必須先分居4年,然後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請。不過,就算離婚申請能順利地提交法院,但由於審核過程相當漫長,而且被法官駁回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成功離婚的案例很少。
非但如此,愛爾蘭人用於離婚官司的費用相當高,即使是最普通的離婚案,費用也要高達2萬歐元,如果夫妻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存在分歧的話,那麼僱傭律師的費用將會更高。如此一來,普通民眾在離婚前不能不仔細算一筆「經濟帳」,在發覺不合算而「打退堂鼓」者比比皆是。
愛爾蘭前總理瓦拉德卡與同居男友
由於離婚申請條件的嚴格、審核過程的漫長以及費用的高昂,所以大部分感情不和的夫妻,往往最終會停留在分居階段,而不去尋求法律意義上的離婚。正因如此,愛爾蘭雖然在形式上允許離婚合法化,但實際上仍是禁止離婚的國家。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無法完成法律意義上離婚的愛爾蘭人,只能選擇跟情人過同居生活,這也算是一種不得已的妥協吧?
參考書目
王振華、陳志瑞、李靖堃 :《列國志:愛爾蘭》,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
羅伯特•基:《愛爾蘭史》,東方出版中心2010年。
《異域風情叢書:愛爾蘭》,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