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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軍隊武器的發展
在火器和冷兵器並用的時代裡,兵器發展總的趨勢是火器逐步發展,冷兵器逐漸消亡。但在火器初登戰爭舞臺的宋代,火器雖有了飛躍性的進步,並在戰爭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於其發展程度還不是很高,本身難免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還不能適應各種戰鬥的需要而完全取代冷兵器,許多戰鬥尤其是近戰格鬥仍需要靠長短式冷兵器解決。而且,火器基本上還要依附冷兵器發射,因此,冷兵器依然是作戰的主要武器。宋代冷兵器在繼承前代的基礎上,吸收周邊少數民族兵器的優點,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使冷兵器的品種、形制更適合於戰鬥的需要,質量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宋代冷兵器,種類樣式比較複雜,按其種類,大致可分為長兵器、短兵器、拋射兵器,以及攻守城器械和防護裝具等。
長兵器以長槍為主,其次是長柄大刀。宋代槍的形制很多,步騎兵共用的有雙鉤槍、單鉤槍、環子槍、素子槍、錐槍、太寧筆槍等,都是以木為杆,上安槍頭,下裝鐵鐏。騎兵用的槍頭,側面有倒鉤,杆子有環,如雙鉤、單鉤就屬於此類。步兵用的直刃無鉤,如素木等。另外,宋代還有攻城專用的短刃槍、短錐槍等,其特點是槍桿較短,便於在掩護挖城的頭車、緒棚和地道中戰鬥時使用。專用於守城的有拐突槍、鉤竿等名目,其特點是槍桿較長,便於擊刺正在爬城的敵人。宋代的槍與前代不同的地方是,在槍頭附近縛有內裝火藥的紙筒或竹筒,戰鬥時先燒後刺,增加了戰鬥效能。至於長柄刀,依然是宋代軍隊的常用兵器,《武經總要》列有屈刀、偃月刀、眉尖刀、筆刀、乾刀等形制,大多是由前代演變而來。短兵器在宋代有所發展,通常士兵除各種專用兵器外,均配備有短兵器,用以近戰和自衛。短兵器種類繁多,主要有刀、劍、鐧、鞭、棒、斧、鐮等等。
拋射兵器除弓箭外,主要是弩和拋石機。宋代特別注意弩和拋石機的發展。宋代弩分為人力踏張的踏張弩和繩軸絞張的床弩兩種類型。踏張弩有黑漆弩、黃樺弩、木弩等名稱。熙寧元年(1068年),李宏發明了一種踏張弩,叫神臂弓,由於具有射程遠、較輕便等優點,所以從北宋一直流傳到明代。南宋時,韓世忠還發明了一種踏張弩,叫克敵弓,這種弩力量強,射程在百步之內可洞穿重甲。北宋時床弩盛行。《武經總要》記載的床弩有雙弓弩和三弓弩。雙弓弩是前後各一弓,以木架為床,用繩軸絞張,張時須用7人、射程達150步。三弓弩是前兩弓後一弩,大的需用70人絞張、射程300步,次等的也需二、三十人絞張,射程可達250步。《文獻通考》記載:"太祖嘗令試床弩於近郊,矢及七百步。又令別造千步弩,試之,矢及三裡。"《宋史•魏丕傳》也言:「舊床子弩射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可見,宋代還有比《武經總要》記載更大的床弩。床弩雖有它的優點,但需用人多,行動不便,不能用於野戰。因此,南宋時著重發展踏張弩,床弩漸衰。
拋石機又叫炮或礮,是一種利用槓桿原理拋擲石彈、攻守城壘的戰具。早在春秋時期,即已出現在戰場。隋唐時成為攻守城戰的重型武器。到了宋代,炮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不僅僅用於攻守城戰,也用於野戰;不僅用來拋擲石彈,也用來拋擲各種火器,這是宋炮不同於前代的特點。宋炮的構造一般是以大木為架,有的下設4輪,以便機動。炮架上橫置可以轉動的炮軸,固定在軸中的長杆稱為梢,結合部全都用金屬件聯結。梢起槓桿作用,用一根木桿作梢的稱為單梢,用多根木桿縛在一起的稱為多梢,梢數越多,拋射的石彈或火器便越重越遠。梢的一端系皮窩,用來容納石彈等拋射物;另一端系炮索,索長數丈。小型的炮有索數條,大型的多達百條以上,每條由1至2人抽拽。拋射時,由1人瞄準,拽索者聽到號令一齊用力猛拉炮索,將另一端甩起,皮窩中的拋射物便可靠慣性拋出。
宋炮的名目很多,僅《武經總要》一書裡,便記載了行炮車、炮車、軒車炮、車行炮、單梢炮、雙梢炮、五梢炮、七捎炮、旋風炮、旋風車炮、獨腳旋風炮、旋風五炮、手炮、臥車炮、拄腹炮、虎蹲炮、合炮、火炮等近20種。按其性能可分為輕、中、重型3類。輕型的手炮,需2人放,拋射物重半斤。中型的單梢、雙梢、虎蹲等炮,用40至100人拉索,可發射數斤至25斤重的拋射物,射程達50至80步。重型的有五梢,七梢炮等,用150至250人拉索,拋射物重70至90斤,射程50步以外。宋代的攻守城器械和防護裝具大多是承襲前代,沒有多少創造性的發展。
北宋初年,在京城設有造船務,專門負責製造船舶。在內地的潭州(今長沙)、衡州(今衡陽)、虔州(今贛州)、吉州(今吉安)等地設有造船工場,並設有打造修整戰船的工房,每年可各造船隻700多艘;沿海的溫州、明州(今寧波)每年可各造海船600艘。戰船的製造更加科學和精巧,北宋已出現"海戰船式",即海上作戰艦船圖樣。南宋初又出現了「大軍船小樣」,還有戰船模型,可仿此建造戰船。此外,北宋時還制訂了整修戰船的規章制度。為了適應戰船出入便利,這時已在沿海挖深航道,設置船塢,修建了作戰艦隊專用的軍港。
宋代是中國古代造船技術高度發展的時期,也是中國古代戰船發展過程中承前啟後的一個過渡階段,內河戰船有了重大發展,海上戰船已逐步趨於成熟。
宋代內河戰船的新發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大量使用了車船。宋代車船以使用轉輪數量為標準分級,一組兩個轉輪稱為一車,當時的車船從1車直至20多車甚至30多車。車數越多,船體一般也越大。許多車船輪槳並用,在內河湖泊可以完全不靠風力而達到很高速度。楊麼農民起義軍在洞庭湖同官軍展開激烈水戰,使用的主要戰船便是車船。據記載楊麼車船採用樓船船型,船體很大,長36丈,可容戰士千餘人。用轉輪22到24組,不過這種大型車船隻適用於廣闊水面,並不普遍。宋代主要使用的還是八、九車以下的中小型車船。王彥恢所制的"飛虎戰船",旁設4輪,每輪有8個翼片,十分輕捷,是常用小型車船的典型。宋代內河戰船的另外一個發展是出現了許多新船型。公元1179年馬定遠造"馬船",暗裝女檣輪槳,可以拆卸。遇軍馬則以濟渡,遇戰則以迎敵。1272年,張貴制無底戰船,此船後截當中無底,只有兩舷和站板,加以偽裝,引誘敵人躍入溺死,更為重要的是,此時還產生了一些綜合河船和海舶特長、江河湖海都適用的戰船,如1169年南宋水軍編制馮湛製造了一艘湖船底、戰船蓋,海船頭尾的戰船,湖船底可以涉淺,戰船蓋可以迎戰,海船頭尾可以破浪。
宋代外海戰船是木帆船,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主要使用於長江以北海域的平底方頭木帆船,以沙船為代表;一類是主要使用於浙、閩以南海域的尖底尖頭木帆船,以福船為代表。沙船以出產於崇明島而得名,其特點是平底方頭方尾,船身寬扁而淺。長沙以北海域,多淤沙和淺灘,吃水深的尖底船極易擱淺傾覆,平底船則可順利航行,於是由內河平底木帆船發展產生了主要使用於北洋海域的沙船。宋代的海戰中已經使用了沙船。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曾在明州造平底海戰船--魛魚船10隻,即屬於沙船。福船以產於福建而得名,其結構特點是底部設單龍骨,尖底、尖頭、方尾,利於深海破浪,主要用於浙、閩以南海域。可以說尖底福船是中國古代最佳的深海遠航木帆船。高宗時曾在福建、廣南海道深闊處造尖底海船,用於作戰。
隨著火器的發明與發展,艦載武器在宋代也出現了重大變革。一方面以冷兵器為主的水戰兵器經過漫長的歲月發展到頂點,一方面水戰火器開始出現,裝備戰船。宋代既是水戰火器的初創階段,也是兩種兵器並用和交替的階段。
宋代艦載武器繼承了前代的:"拍竿"。拍竿是利用槓桿原理,在近距離內拍擊敵艦的重型兵器。楊麼起義軍的大型車船上設置了拍竿,高達10餘丈,頂端系巨大的石塊,底部用轆轤轉動,從而比前代更為進步。而火器最早裝備戰船,並用於水戰,開始於北宋初年。鹹平三年(1000年)神衛水師隊長唐福曾將所造的火箭、火球、火蒺藜進呈朝廷。到南宋初,建炎三年(1129年)林之平提出建議,在艦船上裝備使用火炮、火箭等武器。後來,南宋水軍都配備了火炮。據記載,宋朝水軍在抵抗金、元戰爭中,均相當廣泛地運用了當時先進的火器如霹靂炮、火炮、飛火槍等,並在水戰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武器裝備進步的歷史影響宋代武器裝備的進步,尤其是火器的聲響和瀰漫的硝煙出現在刀光劍影的戰場之後,即宣告長期以來冷兵器獨霸戰爭舞臺時代的結束,冷兵器和火器並用時代開始。這一變化,給軍事領域帶來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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