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這期節目我想給大家聊聊當債務人沒財產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要不要去法院起訴?我想這也是很多債權人一個心結,若放棄的話真的不甘心,不放棄,打了官司又怕拿不到錢。作為律師我可以給你們分析這個問題,便於你們做判斷。
當然如果你的債務人屬於年齡過大殘疾,沒有勞動能力這些情況我想你不必糾結,能拿回來的概率很低。這種情況屬很少的一部分。
對於其他的情況你可以從如下方面考慮要不要向法院起訴:
1、有些案件在強制執行沒有結束之前,並不知道對方財產狀況,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債務人在沒有財產的情況下對方是否願意去想辦法來處理你的債務。我接觸的案子有些剛開始也是擔心拿不到錢,後面也有成功收回來的。這種事也有情運氣成分,但是你不採取行動,債務人也就當作無所謂了。
2、還有些案子債務人現在確實沒錢,不能代表以後沒有錢,對於有工作、在開公司做生意的債務人,以後還是有實力償還債務,這些債務人畢竟是做生意,有社會關係,賺錢機會多、賺錢能力強。
3、債權人手中的證據有很多比較充分,起訴相當於走個流程,雖然手中的證據能保證案件勝訴,但畢竟不是生效的判決書,自己私下要債,債務人很多會要求債權人去法院起訴,有些債務人甚至都不認可自己的籤字和債務金額。判決書是經過法院判決確認,證據經過開庭質證,債務人的這種說法,任何人聽了都會認為沒有依據。
4、時間太長了有證據遺失的問題,有權利的超過訴訟時效問題,如果證據遺失、訴訟時效超過,官司都無法勝訴,更別指望能拿回錢了。我想每個人的考慮判斷都是針對當時的情況做出的,情況會發生變化,當情況變得對債務人越來越好,對債權人有利。沒了證據或訴訟時效超過,債務人可以理直氣壯的不用償還債務了。
這期節目希望給債權人一些參考,幫助你們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