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因一些農村流傳「大煙能治病」的偏方,常常讓部分樸實善良的農民觸犯法律。那麼,私自種植罌粟植株達多少棵,就會構成犯罪?
網友諮詢:私自種植罌粟植株達多少棵,就會構成犯罪?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張浩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七條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種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三)非法種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四)非法種植罌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積較大,尚未出苗的;
(五)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六)抗拒剷除的。
本條所規定的「種植」,是指播種、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種子等行為。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株數一般應以實際查獲的數量為準。因種植面積較大,難以逐株清點數目的,可以抽樣測算每平方米平均株數後按實際種植面積測算出種植總株數。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出於什麼目的種植,如果是知道是罌粟植株還依然種植的,如果達到500株以上的,就會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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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浩律師解析:
由于禁毒意識不強,對罌粟缺乏科學認識,少數村民認為種植罌粟和種植其他植物沒有太大的區別,不認為自己種植罌粟的行為會違法犯罪,部分村民知道種植罌粟是禁止行為,仍心存僥倖,在自家庭院、自留地少量種植罌粟當菜吃,或者用以治病。
毒品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我國從源頭上禁毒,罌粟是毒品的重要根源,其果實中的汁液經乾燥處理後就是平日我們所說的鴉片,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個人和組織私自種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由此可知,不論出於什麼目的,無論種植多少,哪怕只種植一株,私種罌粟均系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