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就像一條沒有走過的路,前面充滿未知。不一定在哪一個路口就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有的時候是驚喜,比如中了彩票頭獎,有的時候則是災難,比如突發意外。但是不論怎樣,我們都需要以平常心對待,對於上天給的驚喜虛心接受不要張揚,而對於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能夠佔為己有,要不然很多時候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最終好事變壞事。26年前,山東婦女發現鑽石,27萬賣掉卻遭告上法庭,後來結局如何?
一、 意外收穫
在山東省沙墩鄉一個小村莊裡,有一位叫魏元紅的村民。1994年4月28日這天,魏元紅到自家農田幹活,無意間她刨出了一塊石頭,當她打算把這塊石頭踢到一邊的時候,發現這塊石頭與平時看到的都不太一樣,它像玻璃似的有些透明而且在陽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刺眼的光。魏元紅撿起石頭,發現它就像一塊茶棕色的糖果一樣,出於好奇,魏元紅決定將這塊石頭帶回家,給家裡人看一下。
勞作結束後,魏元紅便帶著這塊石頭回到家,並拿給丈夫陳懷明看,丈夫越看越覺得這不是塊普通的石頭,由於村子附近也曾有人見到過這樣的石頭,所以他們猜測,這可能是一塊鑽石。第二天,兩個人帶著這塊石頭到了縣城裡面找人鑑定,結果表明,這果然是一塊重達34克的鑽石。我們都知道鑽石本身由於它的材質特殊數量稀少,每一克拉都價值不菲,這重達幾十克的整塊鑽石應該是更加值錢。
二、 官司上身
得知了這個結果以後,魏元紅夫婦找來了幾個家人,經過幾天商討後,他們決定找一家比較權威的公司將這塊鑽石賣掉。在她們的家鄉有家叫做701金剛石工具廠的地方,是國家的一個老牌工廠,比較值得信任,於是他們回絕了一些慕名而來的鑽石販子的收購請求,決定將鑽石賣給701廠。
很快,他們便與701廠籤訂了合同,得到了高達27萬元的價款。這對於那個年代的人來說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兩個人開心的不得了。可是好景不長,沒過兩天他們便莫名的收到了一家叫做大亞公司法院傳票。
原來,在得知侄子家中獲得磚石之後,陳懷明的叔叔便私自與大亞公司籤訂了協議,允諾會將鑽石賣給他們家,並且收了1萬元定金。如今鑽石已經賣出,而這一萬元定金,陳懷明的叔叔卻不願意歸還給大亞,才導致大亞公司將他們告上了法庭。
三、 最終結果
經過法院的審判結果,魏元紅夫婦被命令返還107廠的全部貨款、大亞公司的1萬元定金。他們不但要承擔四千多元的訴訟費,而且鑽石的所有權也被國家收回。由於這件事情驚動了當地政府,政府對701廠的廠長進行拘留的處理。魏元紅並不能夠接受判決結果,於是她多次上訴,但都沒有告贏。最終,國家以對魏元紅進行3萬元的補償為結果,了結了這場意外之財帶來的鬧劇。
所以說,人的一生還是過的順其自然,按部就班比較好。不要過於追求那些意外之財,一方面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運氣能夠獲得,另一方面,即使你有幸獲得了意外之財,也許一定就有福消受,很可能像魏元紅一家的結果一樣竹籃打水。我們只有腳踏實地,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得到的才是自己真正享有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