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給駝奶粉打廣告的太氣人哦,已經是第二次利用不同的公眾號,未經許可使用我大舅的照片。」
「裡面還配了不實信息,簡直就是顛倒黑白,愚弄消費者。」「而且老人家已經去世三年多,被他們這麼亂寫,家人心裏面特別不好受。」
屢次被侵犯合法權益,楊女士一家很苦惱
1月6日,貴州都市報新聞熱線96811接到市民楊女士反映,近段時間,已故大舅趙爺爺的照片先後兩次被一家自媒體帳號用於打廣告賺流量,配發的文字純屬「瞎編」,簡直就是顛倒黑白,愚弄消費者。對此,全家人希望通過媒體幫忙澄清並維權。市民反映:去世老人的照片被亂用記者了解到,早年間,楊女士的大舅趙爺爺,不僅因長壽、身體好多次接受媒體採訪,還留下遺言,給銅仁一中無償捐贈100萬元。這位樂觀向上、關注教育的善良老人,在2017年12月因病離世,享年95歲。「11月底的時候,大舅的曾外孫女妞妞無意間發現了一篇自媒體文章中,未經家屬同意使用了老人以前受訪時的照片。」楊女士告訴記者,妞妞第一時間通知了家人們,點開裡面的內容後,簡直把大家氣得夠嗆。
趙爺爺生前特別喜歡讀報(家屬供圖)
原來,這篇文章是專門講喝駝奶的好處,但是關於趙爺爺的人物信息及病症都是亂編的。楊女士一家在微信上進行投訴後,第一個公眾號隨即被封。
然而這兩天家人又發現了另外一個公眾號也發布了類似信息,趙爺爺被化名為張大爺,成了一個十幾年受困於糖尿病、常年依靠打胰島素和吃降糖藥來維持的體弱老人。
該微信公眾號中疑似趙爺爺生前照片及不實信息(部分)
「這篇文章是一個名叫『美劇英劇經典集錦』的自媒體帳號發布在微信平臺上的。」楊女士補充道,裡面的文字簡直是胡編亂造,大舅一直身體健康,根本沒有糖尿病,更談不上是喝了所謂的「駝奶粉」才把血糖控制住。
如今,家人又共同舉報了這個公眾號,接下來,他們希望微信平臺和自媒體帳號給個說法,並儘快刪除稿件,對帳號進行處理,同時,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可能性。
記者調查:公眾號已被封號根據楊女士提供相關信息及發布連結,記者進入該公眾號核實。裡面涉及趙爺爺一段的描述確實與當事人反映一致,使用的照片與趙爺爺生前的日常照也非常相似。隨後,記者查詢到該公眾號的帳號主體為杭州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經過一番查詢,沒有找到聯繫方式。根據這一情況,記者又撥打了騰訊客服熱線,選擇投訴舉報後,並未有人工坐席接聽,電話錄音中告知已將「騰訊110」小程序發送至微信,可依據舉報類型提供舉證材料。
該公眾號已經被封號
獲得上述信息後,記者第一時間反饋給楊女士。「目前來看,這個公眾號已經被封哦。」楊女士苦惱的表示,舉報就封號,不久又發出來,這樣循環不息,確實不知道該怎麼辦。律師建議:可向法院起訴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貴州黔成起智律師事務所吳啟剛律師。吳律師認為:本事件中,該自媒體帳號為了賺取流量,即以營利為目的,再未經趙爺爺及其家屬的同意下,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其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技術信息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本事件中,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否則應當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此外,根據《廣告法》的規定中,該網絡用戶的行為屬於典型的發布虛假廣告,可依法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由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情況責令其消除影響、對其進行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吳律師認為,楊女士可選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自媒體或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也可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侵權人行政處罰。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龍
編輯 陳茜茜
編審 劉丹 劉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