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多則網絡視頻顯示,基層防疫一線的「麻將桌」頻頻被打砸,有的直接被「掄大錘」,有的則被拆卸下來扔到院子裡砸爛。甚至還出現了疑似疫情防控志願者、村民衝入他人房屋內拉拽、毆打涉嫌違規打麻將村民的情形。在明律師不得不鄭重強調,這些視頻中的內容是否屬實,來龍去脈究竟如何,理應得到全面、及時的調查和回應。基層防控必須嚴格、堅決,但同時也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尊重被管理者的起碼人身和財產權利。只有合乎法治要求的適度、科學防控,才是我們此刻真正需要的防控!
【打砸麻將桌為防控疫情?這麼做不合法】
麻將桌招誰惹誰了?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不可否認,打麻將、下棋這些娛樂活動可能導致人員聚集,危害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的棋牌室、活動室也均應明確遵守各地方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文件要求及時停止營業。
但對於老百姓「在家打牌」的行為,能否以疫情防控為名實施幹涉,可就會涉及公民個人權利保障與公權力邊界的問題了。
何況,網上流轉最廣的視頻中,牌桌前面一共只坐了3個人。「三缺一」的牌局竟會被打砸,這難道也算人員聚集、影響防控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該法第87條還規定,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第89條進一步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對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可以扣押……對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綜上,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
其一,只有人民警察才有權實施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執法活動,而村委會成員、村民、社區(村)志願者等均無權實施。
其二,法律明確賦予警方的治安管理處罰方式包括警告、罰款、拘留等,同時可依法採取扣押物品的行政強制措施。但對這些涉案物品「應當妥善保管」,而不是直接予以打砸損毀。
據此,若網傳視頻內容屬實,則涉案疫情防控行為不具有合法性,理應遭到輿論的一致批評與譴責,相關行為人也理應為其簡單粗暴的不當做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比例原則」不是空話,依法防控勢在必行】
拋開具體的法律規則,我們上升到法律原則的高度來看待近日發生的事情。
還是看與我們老百姓關係最密切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其第5條明文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這一條規定的內容,就是行政法領域「適當性原則」「比例原則」的體現。即在行使行政管理權力的過程中,必須做到程度適當,「罰當其過」,且在能夠維繫社會正常秩序的前提下要選擇對行政相對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措施和做法。
故此,「比例原則」決不是行政法領域專家學者或者律師人為「創設」出來的理論,而是廣泛規定於各行政法律法規中的法律原則,可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原則相併列。
而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的許多做法,到目前為止完全看不到這一原則得到考慮、重視的影子。
當社會公共利益與公民個人權利發生衝突時,首先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理所應當。但這絕不意味著公民個人權利能夠因此被完全忽視、否定,甚至肆意遭受侵害、踐踏。
有評論文章指出,再這樣下去,兩口子會被從床上直接拽出來處理,原因就是其「聚集」了。筆者認為,這樣的說法固然誇張,但其擔憂的問題卻是客觀存在的。
16日晚,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先生撰文《說句可能挨罵的話,不能再讓城市「靜止」下去了》,文中明確提及要幫助大家正確認識防控疫情風險和恢復正常生活之間的關係。在明律師對該篇文章的觀點完全認同,堅決支持。
在疫情面前,任何過度、過激的反應和舉措都只能是暫時性的,不能無限期的持續下去。否則從防控工作的全局審視,目前所採取的許多措施同樣是過度的、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更不是實事求是的。
在明律師希望,依法、適度、理性、科學的分區域、分程度、分時段防控能夠儘快落地,群眾也應當更加嚴格的要求自己,配合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適度消毒等防疫規定動作。在防控疫情雙方都理性的前提下,法治或許才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王小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