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也就是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這份文件中又傳來了教師的好消息,不過特指是農村教師,我們來看下關於農村教育的那一部分有什麼好消息。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共分5個部分,其中的的第二部分《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補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對農村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作了說明,要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統籌小規模學校布局,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有計劃安排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支教。
文件中提到了農村教師的工資及職稱問題。要落實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政策,教師職稱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另外還提到,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前,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服務經歷。
文件也提到農民工子女教育難的問題。地方要增加學位供給,有效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上學問題。重視農村學前教育,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加強農村特殊教育。大力提升中西部地區鄉村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加強貧困地區學前兒童普通話教育。擴大職業教育學校在農村招生規模,提高職業教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