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人代會上,呈貢區二屆人大代表張曉績提交了一份建議,江尾社區村口道路從此受到大家的關注。張曉績建議政府從古城停車場至江尾環湖路路段修建太陽能路燈。
從古城停車場至江尾環湖路路段以前是江尾社區的一條村道,一邊是東大河,另一邊是農民田地溝渠,在500米道路中,時常發生車輛擦碰、車輛撞到行人或者行人車輛跌落到溝渠中,路燈一天未安裝,鄉親就多一份潛在危險,張曉績覺得不能再拖了。
然而,政府的建議答覆是暫時不能修建路燈,按照職能劃分,要修建村道路燈,城管局只負責道路養護不負責修建,水務局只負責河道管理不涉及道路修繕,住建局要相關批覆,交運局只負責道路建設不負責路燈修建,科信局的節能路燈專項資金已用完,聽上去似乎都有辦不了的原由。
在2015年11月27日區人大組織的專題詢問會上,張曉績第一個站出來向政府展開詢問:「請問區政府,修建古城停車場至江尾環湖路以上路段路燈這個事你們怎麼辦,何時辦?」話語鏗鏘,擲地有聲。「建議政府不要拘泥於部門職責或專項資金用完,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不管花六萬或十萬,如果我們能讓百姓過的更好,那這件事就很有意義,建議政府特事特辦。」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慶鴻深有所感,及時做出點評並給出建議,政府應詢部門當場給予了儘快著手解決的答覆。
作為特事特辦,12月初新區綜合辦下發《關於修建古城停車場至江尾環湖路以上路段路燈的通知》,12月底,此路段路燈已全部安裝並投入使用。出行安全得到保障,群眾真切感受到了政府為百姓做實事的決心和態度,一片燈光照亮了一片天地,也照亮了一片人心。
為一條只有500米的道路修建路燈,在新區建設中,它是一件再平凡不過的小事。可是,一盞小小的路燈用在群眾身上,它可能就是一件大事,也許很多的交通事故和意外就可以得到避免,也許很多家庭就能免於支離破碎。它讓人民群眾知道政府不僅可以為民謀大事,群眾的小事政府依然記掛於心。小小的路燈,正是政府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生動體現。
尹翠蓮:說話做事想群眾
呈貢區信用聯社信貸業務部副經理尹翠蓮是呈貢區第二屆人大代表,由於工作出色,她的身上掛滿了各種各樣的榮譽,作為一名人大代表每當她認真參加活動、積極履行職責而收到讚揚時,她常說一句十分樸實的話:「人大代表不是榮譽稱號,是職務,更是一種責任」。
尹翠蓮十分重視有關知識的學習,一方面積極參加人大組織的代表培訓,認真學習代表法、選舉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了解人民代表大會的地位、性質和作用,掌握人大工作的法律程序和知識;另一方面,努力學習各種理論知識,思考更多、更深的問題,並且虛心誠懇地向「老」代表和其他同志請教和學習,吸取履職經驗,掌握履職的方式方法。
不論在大會期間還是閉會期間的活動,她都能夠妥善處理好代表活動和業務工作的關係,積極參加各項活動,認真履行代表職務。人大會召開前,她都安排充足的時間,對呈貢新區建設推進過程中失地農民創業、融資等熱點、焦點問題,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進行實地考察和調研,並認真寫出代表建議。兩年來,尹翠蓮就呈貢老城區環境衛生、交通管理與道路建設以及解決失地農民二次創業融資困難等問題,寫了近十條建議。有些建議引起了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並付諸實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她認為,人大代表來自人民群眾,因此,作為人大代表,要有牢固的群眾觀念,相信和依靠群眾,虛心、認真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關心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主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行動上,要做到「腿勤、嘴勤、腦勤」,積極開動腦筋,出主意,想辦法,行使好代表提建議和表決的權力,而不是「舉舉手」或者「畫畫圈」。
尹翠蓮每天都做著一些瑣碎的小事,工作沒有驚天之舉,言語並非擲地有聲,她只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著作為一名人大代表肩負的「責任」二字的含義。
(《新區》編輯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