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主內平安。
經文: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 6:18-23和合本)
經文解釋
六18節:正確的道理應帶來正確的責任。信徒在回應從罪裡得了釋放這真理時,他們就作了義的奴僕。所謂從罪裡得了釋放,並不是指他們罪的本質消失了,也不是指他們不會再犯罪。按上文下理說,這是指他們已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罪不能再操縱他們的生命。
六19節:保羅在上一節提到作義的奴僕,但他知道行義的人其實並沒有受奴役束縛。「義行並不是束縛,只是我們從人的角度解釋而已。」犯罪的是罪的奴僕,但蒙聖子釋放的人,確實是自由的(約八34,36)。
保羅解釋說,他用奴僕和主人的比喻,是照人的常話說。就是說,他是用日常熟識的事物來說明。這樣做是因他們肉體的軟弱。換言之,只用概括的話來表達真理,他們在頭腦上和屬靈上會感到難以理解。很多時候,要用比喻才可以將真理解明。
信徒在信主之前,將自己的肢體獻給各樣不潔的作奴僕,並輾轉不斷地行惡。如今他們應該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這樣他們的生命就真正是聖潔的了。
六20節:當他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自由,是不受義約束。這是何等可憐的情況──被各種罪惡捆綁,卻不受良善約束!
六21節:保羅挑動他們(並我們)去反省,未信主時種種行為的結果,這些行為正是信徒現今所看為羞恥的。雷思福列出下列的結果:
1.人濫用天賦才能。
2.錯置感情愛好。
3.耗費光陰。
4.誤用影響力。
5.冤枉好友。
6.損害最重要的益處。
7.觸犯愛,尤其是神的愛。總結兩個字──羞恥。
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裴雅森寫道:「每一樣罪都朝著死前進,假如堅持不悔,目標和結果都是死。」
六22節:人因歸信基督的緣故,地位完全改觀。現在他從罪裡得了釋放,罪不再作他的主,而他也甘心樂意地成為神的奴僕。結果是在今世過聖潔的生活,併到人生旅途的結局時進入永生。當然,信徒現今已有永遠的生命,但本節所指的是豐滿的生命,包括那榮耀、復活的身體。
六23節:保羅用以下鮮明的對比,總結這個題目:
兩個主人──罪與神。
兩種方法──工價與白白的恩賜。
兩種結果──死與永生。
請注意,永生是在一個人裡,這人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凡在基督裡的人都有永生。就是這麼簡單!
讀經心得: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在沒有認識相信主時,我們往往都活在罪中,追求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曾經的我就是這樣,那時的我所認為的自由,就是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就像前兩年有一句很火的一句話是: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那個時候認為那就是自由,認為當我有了金錢、地位、友情、愛情、親情,我就真正自由了,當我什麼都有了,就可以自己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認為這就是快樂、自由,但後來一想我們人類的欲望是無窮的,當我真正追求到了一切,還是會感覺自己的空虛和孤獨。
後來當我慢慢認識了我們的主耶穌,並且開始相信祂倚靠祂的時候,才知道我那個時候認識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貪婪和放縱,我們有很多時候把貪婪放縱和自由搞混,我以前所認為的自由,只不過是對自己的一种放縱和對物質的一種貪婪。真正的自由只有在主裡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就是與罪真正得隔絕,當我們真正放下自己對這世界的貪汙,放縱,真正用神的話使我們戰勝自己的老我時,我們的靈魂才得以自由,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感謝神,謝謝神揀選了我們使我們認識祂,相信祂,敬畏祂,順從祂的旨意。
真正的「因信稱義」不是代表我嘴上相信神就代表我們就是義人,也不是為了達到自己的某些目的才信靠的主,這些都不是真正的信,真正的信就是你相信耶穌是真實存在的,並且為了擔當我們的罪、貧窮、苦難,心甘情願的被釘在十字架上並且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主耶穌不是我們的附加品,祂是靈,必須用心靈誠實敬拜祂,當我們真的相信祂的時候,我們就會聽從祂的話,當我們真正聽從祂的話的時候,我們自然而然的「因信稱義」了,我們也不再是罪的僕人,也不再被這個世界所吸引,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努力,要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加油!
分享經文: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羅馬書 5:1 和合本)
這簡短的讀經心得到這裡就結束啦,希望我們能一同努力,一同成長,我們都是神所愛的兒女。弟兄姊妹有什麼需要禱告或者需要溝通的可以與我私信,讓我們一同敬拜我們的神。如果我有解釋不對的地方或者不太全面歡迎弟兄姊妹的建議與補充。
願上帝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