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要說登上熱搜榜次數最多的藝人一定是非周震南莫屬了,而事情的原委相信事情已經發生好幾天了,就算對娛樂圈,對偶像男團並不了解的人也多少得知,周震南父母欠錢不還,成為「老賴」的消息。
一、周震南20歲還是孩子
作為他們的藝人兒子的周震南自然也是受到了牽連。先是在網友的輿論下,周震南發表聲明表示自己雖然對於父母的事業並不知情,但是出於責任,自己還是會同父母一起承擔起還債的責任,同父母一起共度難關。
這一條看似誠懇的道歉聲明,其中的言語卻把自己包裝成為了事件的受害者,其中更是包含著些許推卸責任的意味。
在聲明中,周震南表示自己因為被父母保護得很好,所以對於父母事業上的事情也是毫不知情。導致事情暴露之後自己才知曉,才站出來承擔責任。
但是自從2016年周震南的父母就被列入失信名單,按照國家的政策對於此類人都是有相應的懲罰措施。
例如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不能乘坐動車、列車甚至是飛機。就連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消費都會被駁回。
甚至炒股、買房、出境這些看似普通的事情,老賴都會受到限制。因此,周震南父母為了不讓兒子知曉這些事,想必也是瞞得十分辛苦。
而周震南也真像他在娛樂圈的人設一樣,是2G少年才會4年了,愣是不知曉發生在父母身上的事,還能心安理得用著父母昧良心賺來的錢,過著奢華而糜爛的生活。
要知道,那些拿著半生的積蓄買下周震南父親公司開發的樓盤,最後因為資金問題成為「爛尾樓」,看著無法住人,又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每月還要為了這不能住人的房子償還貸款,這樣的現實讓多少家庭崩潰。
但是此時的周震南,在父母細心的保護下依舊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
在戶主的孩子因為沒有新家,只能借住在破舊的老房子中,甚至於只能住在四周沒有遮擋的「爛尾樓」裡的時候,周震南正住在舒適的別墅中,參加著一個個選秀節目,目的就是為了出道後成為萬人敬仰的明星。
帶著60萬的手錶,就連風箏都是6萬的名牌風箏。那時周震南的名言:「喜歡一切限量版,喜歡一切別人買不到的東西」。
當時這句話看來是霸氣,是灑脫,是富二代的底氣。現在回頭再看這句話,是諷刺,是痛心,是無數個被害家庭的痛苦。
即便是這樣,依舊有人說「他還是個孩子,再給他點時間」。
2000年出生的周震南今年已近20歲,或許對於剛剛踏進的娛樂圈來說他還是個新人,像是「孩子」一樣有很多需要學習的事情。
但是從人情世故上,在法律上20歲的周震南卻早已是一個堂堂正正的成年人,不再是粉絲口中所謂的孩子。
二、吳奇隆20歲為父還債12年
而且要說20歲還是「孩子」不懂事,可以原諒,並給他時間成長,那同樣是20歲就已經開始為父親還債的吳奇隆又該怎樣定義呢。
1970年,吳奇隆出生在臺北,家裡一共有三個男孩,吳奇隆在其中排名第二。
吳奇隆因為從小就練習柔道,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驚人的天賦。
在他短暫的運動生涯中,吳奇隆就在各種體育比賽中拿下了23個冠軍和135枚獎牌,如果不是成為藝人他會成為一名出色的運動員。
因為父親是做生意的,所以吳奇隆的童年生活還算富裕,家裡有足夠的金錢支持他的運動員事業。
但是事情就在吳奇隆13歲那年發生了轉變。
就在吳奇隆13歲那一年,父親因為生意失敗,欠下了千萬的債務。這樣的變化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致命的打擊。
隨著父親生意失敗,不僅一家人的生活質量大大降低,就連吳奇隆的運動員生涯也無力繼續。為了賺錢幫助父親還債。
年僅13歲的吳奇隆就開始,半工半讀賺錢為家裡還債。
16歲的吳奇隆剛到可以外出打工的年齡就出去找活幹。上午洗車,下午擦電梯,晚上再去夜市擺攤。
那幾年,吳奇隆幾乎什麼工作賺錢他就幹什麼。但是這樣的低收入工作根本難以負擔家中巨額的債務。
於是在1988年,也就是吳奇隆18歲的時候,被臺灣開麗經紀公司看中,並於蘇有朋、陳志朋一起組成「小虎隊」出道。
但是走紅的吳奇隆卻並沒有因為明星的身份感到輕鬆,那時20歲的吳奇隆就已經背負幾十萬的債務。
吳奇隆為了還債,開始瘋狂接戲,只要是有錢的戲他就拼命接。
「那時候工作量大到,多到讓你沒有機會去想。我同時出了三張專輯,然後同時拍了兩部電影,然後白天做唱片的宣傳,沒什麼機會睡覺,然後最多一天大概睡三四個小時。」
每天只睡四個小時,睜開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任務」,曾創下了連續7天7夜沒有睡覺的記錄。
也曾創下因脊椎骨受傷而住院一周就出院力疾從公的記錄。
憑著這股拼命三郎的精神,花費了12年的時間,吳奇隆終於在2001年拍攝《蕭十一郎》時還清了父親欠下的巨債,那一年,吳奇隆31歲。
其實那時候吳奇隆的父親可以宣布破產,因為只要宣布了破產按照法律有很多債務就可以不用承擔。
但是吳奇隆的父親卻說了一句話:「人能破產,但是不能信用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