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票該怎麼退,退代金券還是退現金,近期成為熱門話題。五一前夕,中國民航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民航機票退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航空公司和機票代理針對疫情期間的大量旅客退票方式問題,提出了五點要求。
要求包括明確航司和票代應當按照運輸總條件和客票使用條件中列明的退款具體形式和相關限制,辦理後續票務相關事宜;若使用不一致方式(如代金券)退款,應當徵得旅客同意;票代不得以航空公司欠款為由拒絕旅客的現金退款請求,以及明確了對航司和票代違規辦理退票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處罰。這一文件除通知到國內航司、銷售代理企業和OTA外,也已通知各家外國航空公司。
5月12日晚間,新加坡航空發布進一步優化了此前4月24日更新的全球旅行豁免政策的通知。若乘客持有2020年3月15日及之前出票的新航或勝安航空機票,且原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24日-2020年6月30日或乘客預訂的航班受新冠疫情影響被取消,乘客可以選擇兩種方式處理。
方式一:保留機票價值作為機票抵用金,並在重新預訂時獲得額外機票抵用金
保留機票價值,這種方式適用於完全及部分未使用的機票。乘客機票未使用部分的全額價值將被保留為機票抵用金,用於預訂旅行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行程。新加坡航空將免除誤機費和更改手續費,讓乘客享受機票抵用金的全額價值。
若乘客的機票完全未使用,當乘客重新預訂機票時,新加坡航空會根據原機票行程艙位等級的不同,為乘客提供額外的機票抵用金。乘客可將原機票抵用金與額外機票抵用金一起用於新的行程預訂。新的行程預訂後仍剩餘的機票抵用金可用於預訂第二次旅程。 額外機票抵用金不適用於嬰兒或兒童折扣票、部分航段已經使用的機票、裡程積分兌換的機票、或者用裡程/新航HighFlyer積分支付的機票。
方式二:全額退票,免除退票手續費
若乘客不希望將機票價值以機票抵用金的形式保留,仍可選擇申請全額退票,無需支付退票手續費。新加坡航空將按照旅行日期的先後順序,優先處理旅行日期較早的退票需求。
另外,只要乘客將來還有旅行計劃,無需馬上決定是否保留機票價值或退票。乘客可以等到有確實出行需求時通過以下辦理方式預訂新的行程。若乘客最終還是無法在2021年12月31日完成新的行程,到時也可通過以下辦理方式申請全額退票:通過新航直接購票的乘客,請通過新航官網在線填寫 「協助申請表」;通過代理購票的乘客,請聯繫代理辦理相關手續。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羅磊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羅磊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趙冬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