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滕志銘 記者 安瑩)11月12日,第二屆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執法協作會議在浙江溫州召開。會上,長三角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布了2020年度長三角市場監管聯動執法十大典型案例。同時,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共同籤署《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網絡案件聯動執法合作協議》。《協議》本著共同打擊網絡違法,提升區域網絡經濟整體競爭力的協作宗旨,從加強聯動執法配合、發起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建立網絡違法線索通報反饋與協查機制、建立網絡違法情況會商與研判機制、建立重大案件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建立相互交流協作培訓機制六個方面達成共識。
△會議現場
案例一:寧波、揚州聯動查處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鎮海某醫藥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標註為「3M」的口罩7597隻。經查明,當事人在明知假冒3M口罩的情況下,通過另一當事人鄞州某防護用品公司向揚州某防護用品廠採購,購進金額為62370元,違法經營額140776元,且上述口罩均為不合格產品。2月3日,鎮海區局向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發函請求協查,並將違法線索移送該局。寧波市鎮海區局依法對兩名當事人作出沒收庫存假冒3M口罩、共計罰款101.57萬元的頂格處罰。揚州市江都區局對揚州某防護用品廠作出沒收庫存假冒3M口罩、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浙江、上海聯動查處虛假宣傳和生產銷售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配方奶粉案
2020年6月,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對上海某商貿公司銷售「佳瑞寶」胺基酸配方粉標籤不符合規定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因銷售時間跨度長,涉案商品的生產廠商發生變更、外包裝版面標籤發生多次改變。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嘉定區局、普陀區局和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杭州灣新區分局的大力配合下,溫州市局對涉案商品的外包裝設計單位和生產企業進行調查,並提取關鍵證據。經查,當事人在2017年至2019年銷售標籤不符合規定的「佳瑞寶」胺基酸配方粉274瓶,銷售金額77217元,違法所得23787元。溫州市局擬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6.43萬元。
案例三:衢州、揚中聯動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電源插頭案
2020年1月2日,衢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揚中市市場監管局,對浙江某特種變壓器公司冒用華銀CSA認證的電源線和電源插頭違法行為進行檢查,在當事人倉庫中查獲涉嫌假冒UL商標的美標三插成品5000條,涉嫌假冒華銀同佳商標的歐標二插成品88條。經查,2015年12月-2019年9月,當事人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擅自生產標註UL商標和標註華銀同佳商標的插頭共計37302條,非法經營額達15.967萬元。3月17日,衢州市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四:滬蘇浙皖聯動查處BOSCH蓄電池商標侵權系列案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聯合浙江、江蘇市場監管部門,成立7個調查組前往上海、杭州、南京、太倉等地,對涉嫌侵犯「博世BOSCH」註冊商標專用權蓄電池的多家企業、店鋪開展聯合執法檢查。7月9日,調查組成功突破假冒商標印製企業,查獲該企業印製的侵權「博世BOSCH」商標標識2500餘套,並一舉查獲上海中之傑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維迅泰實業公司貼標銷售侵權「博世BOSCH」蓄電池的違法事實。上海市局執法總隊對合謀制假售假的中之傑公司、維迅泰公司予以從嚴從重處罰,並分別對1家蓄電池生產企業,2家假冒標識印製企業以及20餘家銷售假冒蓄電池的零售商依法立案查處。整個系列案共查獲侵權「博世BOSCH」商標蓄電池案32件,罰沒款入庫220餘萬元。
案例五:上海、南京聯動查處生產經營不合格大白兔奶糖案
2020年6月28日,上海奉賢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委託中維安全監測認證集團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當事人上海某食品公司奉賢分公司生產的大白兔奶糖(生產日期為2020年3月29日)檢驗不合格。7月7日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查明當事人共生產上述批次大白兔奶糖33.21萬袋,銷售32160袋,留樣2袋,召回23457袋。當事人生產經營上述產品貨值金額10.1萬元,違法所得0.69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六:江蘇、上海、浙江聯動查處生產偽劣口罩系列案
2020年1月29日,江蘇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前期調查掌握的線索,對常熟市虞山鎮某勞保用品廠進行突擊執法檢查,現場查獲全日文包裝盒67200隻,全外文包裝成品口罩6000隻,半成品12071隻。至案發時,當事人共銷售236.4萬隻假冒口罩,銷售額達54.925萬元。1月31日,執法人員在另外一個經營外文包裝口罩的批發經營戶董某處查獲口罩151.3萬隻。因涉嫌犯罪,常熟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兩案移送公安機關。經查,當事人和董某的下家共有96個銷售對象、241筆銷售記錄,銷售對象除了常熟外還涉及上海、浙江、江蘇多地,蘇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函協查並移交線索。其中,蘇州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在核查時現場查獲涉嫌假冒及三無口罩400多萬隻,並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七:蘇州、杭州聯動查處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案
2020年4月3日,蘇州市虎丘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協助調查函,對蘇州某醫院進行調查。經查,蘇州某醫院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於2019年12月15日銷售藥品給杭州蕭山某醫療美容門診部。蘇州市虎丘區局依法對蘇州某醫院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銷售藥品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行政處罰。杭州市蕭山區局依法對杭州蕭山某醫療美容門診部從不具備藥品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行政處罰。
案例八:常州、嘉定聯動查處「網絡刷單」不正當競爭案
2019年12月31日,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的案件線索,對常州市某公司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的辦公電腦中查獲相關刷單電子文件。經查,當事人通過刷單平臺發布相關商品推廣信息,吸引「刷手」購買商品為其進行刷單和編造用戶評價,虛假提升店鋪交易量,以此誤導其他消費者。至案發,當事人通過刷單平臺共計刷單736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的方式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常州市武進區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行政處罰。
案例九:合肥、杭州聯動查處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
2020年2月19日,合肥市廬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馬某經營的某電商平臺店鋪「鼠你吉祥2020」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在2020年1月29日至30日期間,以進貨單價最高0.66元/只購買了59.3萬隻口罩,以銷售單價最低2.499元/只的價格銷售17.07萬隻口罩。當事人銷售口罩的最小進銷差價率為73%,遠遠超過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2月9日下發的《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中進銷差價率不得高於30%的規定。在杭州市市場監管局支持配合下,通過「紅盾雲橋」平臺取得「鼠你吉祥2020」店鋪的交易記錄,查明當事人違法所得為16.4萬元。合肥市廬陽區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4萬元行政處罰。
案例十:滁州、南京聯動查處特大製售偽劣肥料案
2020年4月5日,滁州定遠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成立「4.5特大劣質化肥案」專案小組,對張某龍、張某明製售偽劣化肥案件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自2017年10月以來,在明知沒有生產複合肥資質的情況下,先後在滁州市全椒縣、南京市浦口區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複合肥、BB肥5萬餘噸,共製作49種假冒品牌的複合肥,涉案金額累計8000餘萬元,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在南京市浦口區和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以及公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搗毀位於浦口區和全椒縣2處製售偽劣肥料窩點,抓獲涉案人員23名,扣押現金25餘萬元、生產原料1642噸、偽劣肥料10噸、車輛3臺,查封生產線2條。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採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