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郭
彩禮,又稱定親彩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俗稱"彩禮"。本來,彩禮只是一種象徵性的儀式,但現在越來越激烈,婚姻已經成為很多家庭的一大負擔,每年都有因為彩禮談崩的現象發生,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彩禮人"。
近日,一則關於一名男子分手後索要86萬元彩禮的新聞在網上熱傳,引起熱議。
具體消息如下:徐女士與男友餘先生相戀兩年。戀愛期間,餘先生先後通過微信給徐女士發紅包,紅包大多是5000元和10000元,最多的一次是11萬元。她還送了一輛價值38萬多元的寶馬。去年10月,兩人分手,餘先生起訴徐女士索要86萬元彩禮。山東省招遠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女士返還84萬餘元。徐某不服判決,上訴至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原判,要求徐女士返還84萬餘元。徐女士不服,表示要繼續上訴。
網友們也對法院的判決進行了辯論。有網友認為,既然感情沒有持續,彩禮也應該還。還有一些網友認為,雖然女方在這段感情中度過了兩年,最終沒有聚在一起,但幾乎全額返還也顯得太不近乎人情,返還彩禮在理所應當的範圍內,退還節日紅包等也太過分了。
事實上,許女士和餘先生的問題並不是唯一的,近年來有關彩禮的糾紛也屢見不鮮。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彩禮也是水漲船高,"天價彩禮"開始層出不窮,一開口就是十幾萬,二十幾萬,更甚者,達到了驚人的百萬這麼多,這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關注,而所謂的"天價彩禮"已經成為無數年輕男女的最大障礙。
漸漸地,越來越多的家庭,在彩禮這件事上,變得越來越不簡單。在很多情況下,彩禮已經成為衡量一個男人經濟實力的標準,甚至是結婚的門檻。不少女性家庭表示,可以拿彩禮就結婚,不可以分手。
不僅如此,彩禮也逐漸成為比較的標準。人們收到的彩禮越多,就越有"面子",這就導致彩禮的價值越來越高。天價彩禮頻繁出現,尤其是在農村地區。有些父母嫁女兒其實只是為了"討彩禮",然後用收到的錢給兒子結婚。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中,導致彩禮的價格越來越高。
隨著天價彩禮的頻繁發生,彩禮的回歸成為近年來人們關注的焦點。曾經在網上流傳的一個笑話說,兩個人相親時,女方會索要10萬元作為彩禮,如果能付錢,當場訂婚。當問到她一個月掙多少錢時,她回答說:10萬元。這雖然只是一個笑話,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的病態狀況。針對這一問題,國家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新規定將於2021年生效,將禁止索要彩禮。而且滿足以下3種情況,彩禮還能要回來。也就是說,從明年起,女性將不被允許利用婚姻向丈夫索要天價彩禮。當然,這只是在法律層面上給了男性一定的保障,不能徹底杜絕天價彩禮的出現。但至少在規則下,會有一些趨同。
同時,根據新規定,以下三種彩禮應全額退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未同居,最後一項就是婚前所付,並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偏袒男人,法律是公平的,在司法實踐中,以下情況不要求返還彩禮:
一是雙方同居兩年以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育子女,共同生活不滿兩年的;三是接受的彩禮其實是用來同居的。
這一新規可以說是挽救了未婚男女的痛苦,當婚前雙方討論彩禮時也會考慮實際情況,量力而行,可以遏制天價彩禮的存在;另一方面,即使彩禮真的很高,萬一關係破裂,當事人也可以拿回錢,而不必"掏空錢包"。
彩禮的本意是"歡慶"。男人送彩禮,女人還嫁妝。這本應是對新婚生活興奮的一種"補充",但在很多地區的惡俗影響下,卻發生了變化。你當地的彩禮是多少?或者你結婚也有同樣的壓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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