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3日訊(記者 左爾)近日,日本著名化妝品品牌「資生堂」在中國市場推出一款名為「櫻花調色精華」的新品,由歌手範丞丞代言。
據資生堂官網發布的產品宣傳稱,「櫻花調色精華」採用高濃度4MSK美白技術,可深入肌膚,多層去黑,有效去除黃色,退暗沉;採用染井吉野櫻複合珍萃肌源抑黑,萃取櫻花強大的煥白力,源頭抑制黑色素生成。
產品宣傳中,資生堂突出強調「7天見證嫩白櫻花肌」、「見證7日煥白」、「7天美白」等產品賣點。
而資生堂的這一廣告宣傳語,不禁令人想起另一家著名化妝品品牌歐萊雅旗下碧歐泉的「8天肌膚猶如新生」廣告語。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不久前的2019年11月,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剛剛因碧歐泉的這一廣告語「虛構使用商品的效果」,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並罰款20萬元。
據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披露的案情通報顯示,歐萊雅(中國)在重慶某百貨公司的專櫃發布印刷品廣告,其內容含有:「法國碧歐泉8天、肌膚猶如新生愈顏、彈潤、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顏力、奇蹟水肌底精華露、無論年齡,無論肌膚狀態、8天肌膚猶如新生、明星達人摯愛之選、眾人見證8天奇蹟、肌膚問題一併解決 68800人已經見證奇蹟水帶來的肌膚新生......」等用語。
據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介紹,虛假廣告就是指「廣告內容是虛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誤解的,一是指商品宣傳的內容與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傳對象或受宣傳影響的人對商品的真實情況產生錯誤的聯想,從而影響其購買決策的商品宣傳」。
而資生堂此次在「櫻花調色精華」的產品宣傳中對外宣稱,該產品可「調白·調勻·調亮」,並宣稱「真人實測7天見證光透耀白」。
對此宣傳是否違規,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資生堂相關人員,對方表示,這一宣傳語「完全符合廣告法的要求」。
資生堂方面稱,根據廣告法第11條的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標明出處;資生堂使用的「7天美白」數據是以正規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為依據的,也按照法律規定,在宣傳頁面標明了該數據的來源,讓消費者了解到這個數據是在怎樣情況下獲得以及其使用效果如何。
在得到資生堂方面的提醒之後,記者仔細查看了資生堂官網的上述廣告宣傳圖片,終於在最後一張廣告圖的下方找到一行小字:測試結果出自第三方機構,隨機選取96名35-55歲亞洲女性,連續使用光透耀白祛斑煥顏精華液7天後的自我評估實驗報告,實際使用效果因人而異。
圖片來源:資生堂官網截圖
據此判斷,資生堂上述產品的「7天美白」僅適用於「35-55歲的亞洲女性」,且能有效實現「7天美白」的取樣樣本僅有96人,而這些需要提示消費者注意的重要信息,僅被以相對「7天美白」的廣告宣傳語而言,極為不引人注意的小字體,放在了多張廣告圖片的最下方。而按照《廣告法》應當標明出處的數據來源,更被模糊的處理為「第三方機構」。
此外,在非公司官網的其它廣告宣傳渠道,由於上述根據《廣告法》必須展現的「產品提示」,字體處理的實在太小,導致完全無法辨識,僅能看到一排黑點。
百度資生堂廣告專區
近年來,化妝品公司為了吸引消費者眼球,推出了多種形式的廣告宣傳,其中多有因「擦邊球」不慎越界而遭到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案例。
而在廣告宣傳中突出強調時間、數字等因素,出現「廣告數字承諾宣傳違規」,則是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打擊的重點,其中最知名的就是前文提及的歐萊雅旗下碧歐泉的「8天肌膚猶如新生」廣告語遭受處罰。而事實上,早在多年前的2003年,歐萊雅就已經因這一問題受過處罰:歐萊雅旗下品牌「蘭蔻」曾因廣告詞「肌膚15倍透亮白皙,7天後奇蹟般呈現亮白光採」,涉嫌廣告數字承諾宣傳違規,受到南昌工商部門的查處。
【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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