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方財富網
11月30日晚間,永泰能源公告,將於12月16日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進行分組表決;同日還將召開出資人組會議,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進行審議表決。
根據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參與調整的出資人為截至2020年12月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永泰能源股東組成,以永泰能源現有總股本1,242,579.53萬股為基數,按照每10股轉增7.88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約979,196.88萬股股票(最終轉增的準確數量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為準)。上述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進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向債權人進行分配以抵償債務及支付相關重整費用。
資產優質業績向好 奠定債務重整根基
永泰能源是民營綜合能源上市公司,電力、煤炭和石化為公司三大主業,且各業務之間產業協同性較好、區域布局較優、經營現金流良好。
展開來看,電力業務方面,永泰能源所屬電力總裝機容量1109萬千瓦,所屬電廠主要分布在江蘇、河南等經濟發達地區和人口密集地區,是當地主力電廠,電力機組單機容量大、技術參數高,並且正在加快清潔能源、熱電聯供及售電業務的拓展,競爭優勢明顯。煤炭業務方面,目前公司擁有優質煤炭資源儲量總計38.43億噸,現有在產的主焦煤及配焦煤煤礦總產能規模為975萬噸/年,在主產地區域影響力較大。石化業務方面,所屬華瀛石化大型燃料油調和配送中心項目位於國家規劃的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大亞灣石化工業區,已經於2019年10月17日開展試運營,該項目擁有1座30萬噸級和3座2萬噸級油品碼頭,是華南地區最大的公眾油品碼頭,項目全部投產後將形成2150萬噸/年碼頭吞吐能力、1000萬噸/年油品動態倉儲能力和1000萬噸/年燃料油調和加工能力。同時,項目擁有115萬立方米油庫(其中109萬立方米為保稅油庫),是全國最大規模的民營油品倉儲及保稅油庫之一,具備出口監管倉和保稅倉資格,項目競爭優勢明顯。
與此同時,公司一批優質產能正在加快建設,陸續投產後將成為永泰能源新的經濟增長點。其中,南陽電廠第二臺100萬千瓦機組將於年底或明年初投運,華興電廠二臺40萬千瓦天然氣聯合供熱機組計劃於年底投運,丹陽華海二臺10萬千瓦的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已經開工建設,裕中電廠120萬千瓦的供熱項目年底向鄭州供熱,華興電廠供熱管網隨著二期的建成將同步投運,周口電廠的供熱規劃正在推進。
除資產較優之外,公司經營業績持續向好,且成為違約企業中業績最好的公司。儘管受到疫情影響,永泰能源今年前三季度仍實現營業收入157.38億元,同比增長2.97%;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1.98億元,同比增長51.3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1.24億元,同比增長129.11%。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永泰能源自2018年債務違約以來,連續兩年實現淨利潤和扣非淨利同比增長,並且增幅雙雙超過50%。值得一提的是,近幾年,公司經營現金淨流量逐年上漲,2019年已高達51.69億元,而2014年這一數據僅為19.8億元,年複合增速為21.16%,保持了良好的經營「造血」能力。
主動作為成效顯著 債務重整穩步推進
2018年7月,永泰能源因流動性困難出現債務違約。債務問題發生後,永泰能源積極主動推進債務問題解決,實際控制人敢於擔當,主動走到前臺,出任公司董事長,極大增強了各方的信心,穩定了各方預期。在國家相關監管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2018年8月23日,成立了以國開行為主席行、中信銀行為聯席主席行的永泰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以下簡稱「債委會」)。
公司積極協助債委會開展工作。按照債委會確定的「資產處置+債務重組」核心思路,剝離無效及虧損資產,加快非主業資產處置,開展降本增效工作,並盤活資產,通過「以股抵債+留債延期清償」,妥善處置存量金融有息債務,實現公司財務可持續發展。
2020年8月6日,債權人向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對永泰能源進行重整的申請;9月25日,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對永泰能源的重整申請,公司債務重組進入實質程序;9月29日,因公司生產經營穩定,內部治理結構完善且運轉正常,晉中中院許可公司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並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從債權人申請到法院裁定受理僅1個多月時間,充分體現出了公司債務重整工作獲得了多方支持。11月17日,永泰能源重整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剛剛順利召開,《成立債權人委員會相關事項的議案》獲得高票通過。其中同意表決事項的享有表決權債權人共433家,佔出席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人數的92.52%,其所代表的無財產擔保債權金額為人民幣299.94億元,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374.82億元的80.02%。表決結果充分表明了債權人對永泰能源重整的高度認可。
通過各方救助幫扶措施和自救措施努力,永泰能源保持了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管理團隊及員工隊伍穩定、經營現金流穩定、金融債務關係穩定的良好局面,公司不欠稅、不欠薪,沒有民間借貸、沒有違規對外擔保,債權關係簡單清晰,債務重組獲各方支持,為化解債務問題奠定了堅實基礎。
重整方案將充分保障各方利益 開啟新發展徵程
據永泰能源公告,債務重組初步方案大體為:本部採取司法重整,下屬公司債務由債委會牽頭進行協議重組,將通過債轉股和留債債權延期併合理調整利率水平以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結合出售公司非主業資產,將公司負債結構調至合理水平,提升公司業績,從根本上保護全體債權人及中小股東權益。據了解,公司正就重整計劃與全體債權人溝通,取得了已溝通的大多數債權人的支持,並就重整方案與部分股東進行了預溝通,已取得了已溝通的大多數股東支持。此外,對於廣大投資者比較關心的永泰能源債轉股價格,公司在之前公告中表示,若重整完成後,新老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將不低於現有水平。對此,專業人士分析指出,永泰能源很可能以每股淨資產作為轉股價依據,相比大多數以大幅高於淨資產的價格實施債轉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公司轉股價格是最優的。
權益調整方案顯示,為保障永泰能源恢復持續盈利能力,增強各方對永泰能源未來發展的信心,充分體現控股股東的擔當與對永泰能源的支持,公司控股股東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永泰集團」)自晉中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之日起五年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永泰能源董事(獨立董事除外)、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永泰能源與所屬子公司相關核心管理人員、永泰集團及其所屬企業管理層人員(前述人員以公司已披露的增持公告中相關增持人員為準)自重整計劃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這也充分體現了永泰能源控股股東及董監高等管理團隊對公司重整和未來發展的堅定信心。
同時,為了實現債權人有序退出,維護全體債權人利益,受讓本次轉增股票的債權人,自受讓轉增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本次轉增的永泰能源股票;自受讓轉增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後每個季度減持其所持有的本次轉增的永泰能源股票的比例不超過六分之一(每個季度可減持但未減持的本次轉增的股票,可累計至以後任意季度減持)。
方案顯示,永泰能源出資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絕對數量不會因本次重整而減少。重整完成後,永泰能源的基本面將發生根本性改善,並將提升持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發展軌道,公司價值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全體出資人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也將成為更有價值的資產,有利於保護廣大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認為,司法重整是近年來發生債務危機的上市公司實施債務重組的有效方式之一,從案例來看,近幾年實施司法重整的上市公司都取得了成功,並有效化解了債務問題,截至目前,沒有一家上市公司司法重整失敗。永泰能源資產優質,生產經營穩定向好,經營活動現金流良好,當前面臨的問題主要是暫時的流動性困難,本次重整將大幅降低資產負債率,通過債務延期優化負債期限結構,通過調降利率大幅減輕財務負擔,重整將大幅提升公司業績。重整計劃在12月16日表決通過後,公司將徹底解決債務問題,實現「涅槃重生」,股票估值也將得到快速修復,債權人、廣大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能得到更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