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北路殺害小學生」案罪犯黃一川被執行死刑!
據上海一中法院消息,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對故意殺人犯黃一川執行死刑。
2018年6月28日,黃一川為洩私憤,蓄謀報復社會,經反覆踩點、守候尾隨,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學附近公然砍殺無辜學生和家長,致二名兒童死亡、二人輕傷。
時隔兩年多,這個罪大惡極的惡魔終於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大家拍手稱快!
自己在單位或社會受到不公正待遇,感情或事業上受某方面受挫,卻將報復行為指向社會毫無相關之人,舉刀揮向無辜的路人來宣洩,真是卑鄙無恥,這樣的人死不足惜!
再說,社會本身是否公平這是個辯證問題,它只存在看待問題的角度不同而已,並沒有很明確的公平與不公平的區別。
無論是社會發展到如何進步的程度,也無法保證每個人的一生都過得一帆風順,即使經歷挫折再多,也不能由此轉化為對社會的仇恨,甚至去採取極端的報復社會的行為。如果大家都如此暴戾,那社會還有何和平可言?
寫在最後:
所謂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此類犯罪行為極其瘋狂,路邊的甲乙丙丁受害者又往往是毫無防備,就此帶給社會的傷害與恐懼感往往是長時間難以消除。所以,為了避免有不良情緒之人採取極端暴力手段傷害無辜群眾、報復社會,我們的學校、公園、大街等公共場所應該多安排保安或巡警,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