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一段「山西交警莉姐扮盲人帶導盲犬坐公交被趕,狗狗哭了」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目前太原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已經對公交車司機進行處罰,會扣相應的服務質量工資。此外,公交車公司將大範圍的進行員工培訓。
「公交拒載導盲犬」暴露認知盲區
雖然只是一次角色體驗活動,但「帶導盲犬乘車被拒」卻說明了導盲犬沒有得到足夠的價值認同、盲人的出行權益沒有得到充分的尊重。「狗狗哭了」的背後,是盲人人際交往、社會融入的需求沒有得到理解與體諒。和普通人一樣,盲人也有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需要;而導盲犬作為盲人的眼睛,不僅是不可或缺的輔助工具,也為盲人提供了情感支持,甚至成為盲人不可分割的家庭成員。
對導盲犬能不能上車,司機和盲人有不同的看法。司機認為,導盲犬是寵物,可能會咬到其他乘客,按規定不能上車。而盲人則認為,導盲犬受過專業訓練,並不會咬人,是可以上車的。司機的本意也許是好的,擔心導盲犬上車可能會危害其他乘客的安全,自己也是按照「不得攜帶犬類等寵物乘車」的規定辦事。但實際上,這種做法反映了以這位司機為代表的很多人對導盲犬和相關法律存在認知盲區。
導盲犬被趕折射現實生活與紙上文明脫節
導盲犬是工作犬的一種,經受過專業的訓練,咬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從篩選上來說,如果幼犬的父母,祖父母有暴躁的記錄,就會被直接淘汰,更不用說傷人的記錄了。篩選過後,預備役導盲犬還要進行長達18個月的嚴格訓練,期間如果有任何不良的表現,也會被直接淘汰。根據中國導盲犬大連培訓基地給出的數據,導盲犬的淘汰率基本在60%左右。高淘汰率保證的是盲人和其他人的安全。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進一步明確,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公共場所包括公共運輸工具。各地立法也做出了相關要求,拿這次事件的發生地山西來說,201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條例》,明確禁止攜帶動物乘公共客運車輛,但導盲犬除外。
可見,我們的紙上文明早就有了進步,可是現實生活卻與之存在巨大脫節。就以山西這次事件為例,明明客運條例上寫的很清楚,可是當盲人真帶著導盲犬上公交時,司機甚至做得出要停車打110的舉動。可見司機不是故意刁難,而是確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規。
帶導盲犬乘車的需求不容忽略和漠視
所以,對於一再出現的同類問題,不能總是當作個案處理,而是要多思考根治的辦法。交警假扮盲人做社會測試,雖然在做法上有些瑕疵,但的確提高了這一問題的社會能見度,從效果來說當然也是好事。對於公權部門來說,花更多精力推動制度的轉變,恐怕能起到更長久的效果。通過輿論發起的「社會教育」是短期的,很容易被淡忘。只有內化到制度,變成「硬約束」,文明才能更好地被固定。
「世界以普通人為基本尺度無可厚非,但何為文明?正是撕開黑暗處,讓光照進來。盲人看不見我們,我們應看見他們。」看得見盲人的無奈和艱辛,聽得見盲人的心聲和渴望,對盲人的境遇感同身受,懂得「想盲人所想,急盲人所急」,願意「成人之美」,導盲犬無障礙地進入公共空間,離不開老百姓價值觀念的轉變和人文關懷的提振。
微言大義:
@小懿的美麗生活:希望能夠改善盲道、公交這些公共設施。
@於辰歡:願每個人都能被溫柔相待。導盲犬不哭!
@行人共鳴:盲道都是白鋪的,各種被佔用。別說讓盲人帶著導盲犬上公交車了,順著盲道走路不摔也得撞到。
@fly飛高:司機有點過分,竟然不讓導盲犬上車。法律是有規定的,除了導盲犬,其他寵物一律都不允許帶上車。
@上海瀾清:目前沒有一例導盲犬傷人的事件。我承諾願意跟導盲犬乘坐公共運輸。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交警扮盲人帶導盲犬坐公交被趕」的背後,折射了視障群體的焦慮與無奈,也凸顯出公共服務的不足以及公眾文明認知的缺失。但願此次特殊體驗,能喚醒人們對於弱勢群體出行難的意識,並在以後的日常生活中,多一分接納與尊重。當然,現代社會的公共設施不應僅以追求先進和發達為發展目標,更應著重體現人文關懷。推動軟硬體水平同步提高,才是公共服務努力的方向。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