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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田中精機:關於終止《浙江
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與竹田享司、錢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之股權轉讓框架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461 證券簡稱:
田中精機公告編號:2020-021
浙江
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浙江
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與竹田享司、錢承林、竹
田周司、藤野康成之股權轉讓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協議概述及披露情況
為優化上市公司的資產結構,合理配置資源,浙江
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擬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遠洋翔瑞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
洋翔瑞」)55%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資產」)。公司同竹田享司、竹田周司、
錢承林、藤野康成於2020年3月29日就上述標的資產出售事項籤訂了《浙江田
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與竹田享司、錢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之股權轉讓框架
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該框架協議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
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2020年3月30日,公司對外披露了《關於籤訂相關資產出售框架協議暨關
聯交易的公告》(2020-012)公告內容為本次出售暨關聯交易概述、關聯方情況
介紹、《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出售原因以及對公司的影響、需履行的審議程
序及存在的風險提示。
二、 終止原因
根據《框架協議》約定,本次出售的交易價格為1,251.93萬元,佔公司2018
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5.1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第10.2.6條的規定,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交易標的進行
審計。
鑑於公司已失去對控股子公司遠洋翔瑞及其全資子公司惠州沃爾夫自動化
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夫」)的控制,公司目前無法對遠洋翔瑞開展審
計工作,該等情形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因
此公司決定終止《框架協議》。
三、 對公司的影響
鑑於公司已失去對控股子公司遠洋翔瑞及其全資子公司沃爾夫的控制,公司
目前無法對遠洋翔瑞開展審計工作,該等情形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
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將繼續尋求其他解決方式以減少遠洋翔瑞對公司的
消極影響,切實維護廣大股東利益。
四、 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
及巨潮資訊網,公司發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體及網站刊登或發布的公告為準。公
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
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04月10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