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業、各企業都有自己的規定,只要規定的合理,就能使員工清楚規定的條款,出現問題要按規定處理。但是,如果規定得不太合理,矛盾就很容易產生。最近,在湖南長沙,甘女士在清理高鐵車廂時,撿到一枚一克拉的鑽戒,因未及時上交而被罰款500元,這讓她很委屈,該事件也引起了眾多網友的熱議。
高速意味著速度快,效率高,許多列車在返程時,在車站停留的時間很短。高速行駛的甘女士把車停在12時50分,13時16分就要開了,只給保潔員工作了20多分鐘。有一天,甘女士在上班的時候撿到一枚鑽戒,她也不知道它的真假,隨手揣起就繼續上班。忙碌之後,甘女士去了趟洗手間,這時,她接到了隊長的電話,問她是否拿到了鑽戒。這時甘女士才知道,自己拿到的是真的鑽戒。沒有隱瞞,她把鑽戒及時交了。
從早到晚,從撿到詢問,到交鑽戒,總共只有16分鐘。因此,甘女士被公司罰款。他每月只有3500元的收入,而這次他被罰款500元。
甘女士對此很委屈,也很困惑。根據公司要求,高鐵車廂內的物品要先交給司機,絕不允許將東西帶出車廂。如帶出車廂,即屬違規,應受處罰。甘夫人以為,自己當時並沒有下車,只是特別緊張,她沒有停下手中的活兒,就去交了一枚不知真假的鑽戒。隊長打電話來後,她立即親自確認撿到的鑽戒並上交。自始至終,本人沒有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
當前,甘女士正與單位進行交涉。
這個問題也在網民中引起關注。據介紹,公司之所以處罰甘女士500元,可能是因為她剛撿到鑽戒,本來不打算交的,乘客反映她丟了鑽戒,隊長過來詢問,她才承認。由於該公司要求立即將撿到的東西交還,處罰也沒問題。但是更多的人對公司的做法提出質疑:公司對員工的獎懲不能僅憑對方的動機,而應作為懲罰的依據。還有網友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分析:如果撿到什麼東西要立即上交,那清潔工作根本無法完成。鑽石戒指是真假難辨,因此延誤工作現實嗎?
有網友指出,這其實是在變相的鼓勵員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看鑽戒也只是看不見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你不會自尋煩惱。但是這顯然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