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6 16: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夜裡,計程車司機吳某某為了生計奔波著,看到一位男子招手打車,像往常一樣,他調過頭過去載上這名男子到了目的地附近,剛停車,男子突然亮出兇器對吳某某說「我是打劫的,把錢拿出來」,話音剛落,吳某某趕緊把這一天跑車的錢100餘元拿出來,可是貪心的劫匪遠遠不滿足。
在脅迫下,吳某某拿出手機並將銀行卡裡的10000元充值到微信零錢裡面後,劫匪看到吳某某手機裡銀行發送的餘額提示簡訊,還有30000萬餘元,就拿著吳某某的手機逃之夭夭,所幸沒有傷害吳某某。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很快這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歸案了。
原來,他實施搶劫的原因是因為在網絡賭博欠了很多錢,沒有能力償還,於是萌生歪念頭,事先去踩點,拿著從家裡順出來的兇器,威逼吳某某搶走手機後,利用掃二維碼的方式給自己已經註冊的賭博APP平臺內先後支付了共45000餘元。
走上了人生歧途的張某某攜帶兇器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0000元。
檢察官提醒您
檢察官提醒廣大從事計程車、跑夜車的司機們,相比其他犯罪,車輛犯罪在選擇作案地點和對被害者的把控等方面相對容易一些,所以,要將車內的監控打開,並安裝金屬隔離網及無線報警裝置,晚上出車儘量找一個身強力壯的同伴,有乘客時利用車內後視鏡留意乘客的舉動,發現形跡可疑要藉故推脫。再辛苦工作也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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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鄂託克檢察
原標題:《以案釋法 | 「夜車」司機需警惕,保護安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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