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近日,浙江衢州一女子在小區內,利用花樽進行拉伸運動,花樽掉落砸中其右手導致骨折,鑑定為八級傷殘。
事後,她將小區物業相關工作人員告上法庭,要求小區物業賠償她33萬元。但法院認為,是女子自身不正確的健身原因導致花樽脫落,物業對她所受的傷害沒有直接過錯,便駁回其訴訟請求。
因為小區裡沒有健身器材,該女子又經常喜歡早起健身,於是,她就打起了利用花樽拉伸的念頭。事發時,該女子正在花樽上做"花式健身",用一隻腳踩在花樽的邊緣進行伸展運動,還把腳踩在約一米高的花樽底座上,將她拉到手蹲下並懸掛在花樽上,向後伸展。
但是,悲劇卻在此過程發生了,花樽突然從底座上脫落,女子仰面摔倒,花樽也硬生生砸在女子的右手上。可想而知,被石頭製成的花樽砸到,會導致什麼嚴重後果了。女子被砸後,捂著右手到處胡亂走動,時而蹲在地上,顯得很痛苦。最終,小區保安人員發現後,將該女子送到醫院,經診斷,女子傷殘八級。
得知自己受傷如此嚴重後,女子認為,小區內的物業有義務對小區內的公用設施進行安全修護,花樽脫落就是小區物業的失職。所以,她將小區物業告上法庭,要求物業必須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3萬多元。
經審理,法院認為,該女子受傷是自身錯誤導致的,和物業公司沒有關係,所以,物業公司在本案中無需承擔任何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駁回了她的全部賠款請求。
事後物業為了此類事件不再發生,便撤回了小區內的全部花樽。
對於這個案件,從現場的小區監控視頻中,我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是女子不正確的健身方式,導致花樽脫落,造成自己受傷。她身為成年人,理應知道花樽是景觀設施,用於美化環境,而不是讓她用作健身器械。
而且,在小區內部的潛在危險區域,都是有警示牌來提醒人們,我們從這花樽周圍也可以看見警示牌。
花樽作為小區裡的公共財物,卻遭到該女子破壞,理應由該女子賠償。而她反而向物業索賠幾十萬,這錢她怎麼好意思要呢?實在說不過去。
現在,隨著國民健身意識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起健身運動。但是,不正確的健身方法,可能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無論是在家中還是在室外,對自身的安全要重視起來。
在生活中,我們要使用正規的健身器械,而不是像該女子一樣,隨隨便便就找個公共環境裝飾物進行健身,這種方式不僅不正規,還會給自己和社會帶來危害,得不償失。
在所有公共場合中,我們要做的應該是維護好環境設施,而不是想方設法破壞它。愛護公共設施、遵守法律規範,是一個人綜合素質的體現,也是身為公民的基本義務。
為了能夠讓我們生存的環境更加和諧,每個人都需要從身邊的小事做起。不在基礎設施上亂塗亂畫、不隨意踐踏草坪,更加不能在環境設施上健身。
網絡上曾流行過這樣一句話:"有什麼樣的行為,就有什麼樣的性格;有什麼樣的性格,就有什麼樣的命運"。此話不假,只有不斷規範好自身的行為,才可以讓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也不給他人添麻煩。